工業毒物,以原料、半成品、成品、副產品或廢棄物存在於工業生產中的少量進入人體後,能與人體發生化學或物理化學作用,破壞正常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礙、疾病、甚至死亡的化學物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毒物
- 形式:原料、半成品、成品等
- 領域:化學
- 危害:破壞正常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礙
簡介,分類,
簡介
少量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後,能與人體發生化學或物理化學作用,破壞正常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礙、疾病、甚至死亡者,稱該物質為毒物。這些物質以原料、半成品、成品、副產品或廢棄物存在於工業生產中者,稱為工業毒物。
分類
工業毒物可按多種方法予以分類:
1、按化學結構分類,如金屬、醇、酮等;
2、按用途分類,如農藥、有機溶劑等;
3、按毒害作用分類。又可按其作用的性質和損害的器官或系統加以區分。作用的性質可分為:①刺激性,②窒息性,③麻醉性,④溶血性,⑤腐蝕性,⑥致敏性,⑦致癌性,⑧致畸胎性等。按損害的器官或系統則可分為:①神經毒性,②肝臟毒性,③血液毒性,④腎臟毒性,⑤全身毒性等毒物。有的工業毒物主要有一種作用;有的具有多種作用。
採用常用的毒物分類方法,即主要按毒害作用的性質和化學結構的方法分為:
1、刺激性氣體;
2、窒息性氣體;
3、金屬、類金屬及其化合物
4、有機化合物,
5、高分子化合物生產中的毒物。
就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