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 50252-94)

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 50252-94)

《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 50252-94)》是1994年12月1日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

基本介紹

  • 書名: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 
  • ISBN:9781580058285
  • 類別:國家標準
  • 定價:3.0
  •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4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1990〕160號文的要求,由化學工業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工業安裝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252-94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化學工業部負責管理,具體解釋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術研究所負責,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

目錄

1 總則
1.0.1為統一工業安裝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方法,促進企業加強工程技術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制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於工業設備、工業管道、電氣裝置、自動化儀表、防腐蝕、絕熱、工業爐砌築等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
1.0.3各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工程劃分、質量檢驗評定的等級、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式及組織,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本標準根據國家現行的各專業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編制。
1.0.4本標準應與國家現行的工業設備、工業管道、電氣裝置、自動化儀表、防腐蝕、絕熱、工業爐砌築等專業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配合使用。
2 術語
2.0.1主要分項工程對安裝工程質量有較大影響的分項工程。
2.0.2主要分部工程在安裝工程中工程量大、投資比率大、對工程質量有重要影響的分部工程。
3 質量檢驗評定的工程劃分
3.1一般規定
3.1.1進行質量檢驗評定的工業安裝工程應劃分為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
3.1.2分項工程應按台(套)、機組、類別、材質、用途、介質、系統、工序等進行劃分,並應符合各專業分項工程劃分的規定。
3.1.3分部工程應按專業劃分為工業設備、工業管道、電氣裝置、自動化儀表、防腐蝕、絕熱、工業爐砌築等。
3.1.4工業安裝工程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名稱宜符合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
3.1.5單位工程應按工業廠房、車間(工號)或區域進行劃分,單位工程應由各專業安裝工程構成。當一個專業安裝工程具有獨立施工條件或獨立使用功能時,也可構成一個或幾個單位工程。
3.2工業設備安裝工程的劃分
3.2.1分項工程應按設備的台(套)、機組劃分。
3.2.2同一個單位工程中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應為一個分部工程。
3.2.3大型、特殊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根據其工程量的大小,可劃分為一個或幾個分部工程或單位工程;其分項工程可按工序劃分。
3.3工業管道工程的劃分
3.3.1分項工程應按工作介質或管道類別進行劃分。
3.3.2同一個單位工程中的管道工程,應為一個分部工程。
3.3.3一個單位工程中,當僅有管道分部工程時,該分部工程應為單位工程。
3.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的劃分
3.4.1分項工程應按工業廠房、車間或區域內的獨立電氣設備、組合電氣裝置及其相互間的電氣線路進行劃分。
3.4.2同一個單位工程中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應為一個分部工程。
3.4.3一個單位工程中,當僅有電氣裝置分部工程時,該分部工程應為單位工程。
3.5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的劃分
3.5.1分項工程應按儀表的類別、連線的管路或連線的線路所形成的獨立系統進行劃分。亦可按儀表的用途進行劃分。
3.5.2同一個單位工程中的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應為一個分部工程。
3.6工業設備及管道防腐蝕工程的劃分
3.6.1分項工程應按設備的台(套)或防腐蝕材料進行劃分。
3.6.2同一個單位工程中的工業設備及管道防腐蝕工程應為一個分部工程。
3.7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的劃分
3.7.1分項工程中設備應以相同工作介質按台(套)進行劃分;管道應按相同的工作介質進行劃分。
3.7.2同一個單位工程中的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宜為一個分部工程。
3.8工業爐砌築工程的劃分
3.8.1分項工程應按工業爐的結構或區段進行劃分。當工業爐的砌體工程量小於100mm3時,可將一座(台)爐作為一個分項工程,亦可將一座(台)工業爐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位合併為一個分項工程。
3.8.2分部工程應按工業爐的座(台)進行劃分。當一個分部工程中僅有一個分項工程時,該分項工程即為分部工程;當工業爐砌體工程量小於500m3時,工業爐砌築工程僅可作為一個分部工程。
3.8.3單位工程應按一個獨立生產系統的工業爐砌築工程進行劃分。當一個單位工程中僅有一個分部工程時,該分部工程即為單位工程。
4 質量檢驗評定的等級
4.0.1工業安裝工程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均應按“合格”、“優良”進行檢驗評定。
4.0.2分項工程的檢驗項目分為保證項目、基本項目和允許偏差項目,其質量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4.0.2.1合格
(1)保證項目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項目每項抽檢處(件)的質量應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
(3)允許偏差項目抽檢點實測值的合格率不應低於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4.0.2.2優良
(1)保證項目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項目每項抽檢處(件)的質量應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其中優良數不應低於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數的規定值;
(3)允許偏差項目抽檢點實測值的合格率不應低於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註:①保證項目。保證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對工程質量有決定性影響的檢驗項目。
②基本項目。保證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對工程質量有重要影響的檢驗項目
③允許偏差項目。在檢測中允許少量檢測點在本標準規定的比例範圍內超差,仍可滿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項目。
4.0.3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4.0.3.1合格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應全部為合格4.0.3.2優良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必須全部為合格,其中達到優良等級的分項工程數量不應少於50%,且主要分項工程質量等級應為優良。
4.0.4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4.0.4.1合格
(1)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應全部為合格;
(2)質量保證資料應基本齊全。
4.0.4.2優良
(1)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必須全部為合格,其中達到優良等級的分部工程數量不應少於50%,且主要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為優良;
(2)質量保證資料應齊全。
4.0.5當分項工程質量不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中合格的規定時,必須及時返工或處理,並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其質量等級:
4.0.5.1返工後的工程可重新評定質量等級;
4.0.5.2處理後的工程經法定檢測單位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其質量等級僅可評定為合格。
5 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式及組織
5.0.1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式應按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依次進行。
5.0.2分項工程應在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分部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宜採用本標準附錄B的格式。
5.0.3分部工程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評定,質量檢查部門核定。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宜採用本標準附錄C的格式。
5.0.4單位工程應由施工單位或工程項目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質量評定,建設單位或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定。質量保證資料檢查表,宜採用本標準附錄D的格式。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宜採用本標準附錄E的格式。
5.0.5當單位工程由幾個分包單位施工時,其總包單位應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各分包單位應按本標準和相應專業標準檢驗評定所承建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並將評定結果及資料提交總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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