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建設基金

工業企業建設基金是企業從繳納所得稅後的企業留利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一種基金。主要用於:基本建設投資、固定資產購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企業在使用這項基金時,應實行預決算制度,定期編制收入和支出計畫,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執行。對基本建設項目,必須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規定,辦理報批程式,未經規定程式批准的,一律不得施工。

企業是現代社會最常見最基本的經濟組織。企業是一個歷史範疇概念,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現代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產物。在以自然經濟為主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是不會產生現代企業組織的。只有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由於生產力的迅猛發展、商品經濟的廣泛發展,社會基本經濟單位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適應發展了的生產力的要求,在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基礎上,出現了大量的現代化的資本主義企業。它為資本家提供了不斷榨取無產階級剩餘價值、不斷攫取高額利潤的最有利、最有效的結構條件和生產場合。因此,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也得到不斷地更新和發展,由早期的單一獨資企業,到合夥企業,到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出現了以公司為主的多種企業形式並存的經濟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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