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令號

工作令號,是公司內部細化經濟核算和系統化數據統計的一項常規措施。實施工作令號,是加強公司內部核算和統計工作的基礎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作令號
  • 性質:指示名稱
  • 使用對象公司
  • 作用:加強公司內部核算和統計工作
  • 管理對象:物料的領用、部門間的勞動交換等
  • 規章制度:《工作令號規則》等
管理對象,編制信息,日常管理,其他工作,

管理對象

1 所有物料的領用。包括原輔材料、設備的備品配件、維修物料、各種油料潤滑劑、工位器具、各種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文化用品、包裝物、勞保用品等。除固定資產、能源消耗、薪酬、獎勵等不通過倉儲環節的範疇外,其餘各種有價物資,均應通過倉儲環節並使用工作令號進行管理。管理方式是出庫單據(領料單)上固定位置的工作令號標識。
2 部門間的勞動交換。公司使用工時管理和核算後,因其他部門需要本部門配合而輸出的勞動工時,亦須使用工作令號管理,管理方式是工作票上固定位置的工作令號標識。(諾貝爾可暫時不作此核定)

編制信息

首先須徵得會計部門的意見。應和會計帳務及日常的核算工作(或要拓展的核算工作)相符合。只有這樣的工作令號的規則,才能真正在企業的經濟活動中起到實際的作用。

日常管理

1 根據諾貝爾現有組織結構,部門工作令號的編制、下達由管理部行文實施,一般為每年一次。平時自行變動的僅為月份。
2 產品生產令號的編制由生產辦進行。其“編碼表”亦由生產辦編制和提供查詢服務。生產辦在編制產品生產令號的同時,必須與計畫編號統一。編制的時間在下達計畫的同時。
3 部門工作令號的下達,每年以檔案的形式向進行部門工作令號管理的部門層級下達。並下達到每個倉庫。要求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對照該檔案核對領料單和出庫單上相應的工作令號部門,落實監督責任。
4 產品生產令號在下達的時候,須與生產計畫一併下達到生產部門,並下達到倉庫。
5 部門工作令號按月度自動銷號。即不可以領用日期與令號月份不符。
6 產品生產令號由生產辦即時銷號。並通知財務、各倉庫、生產部門和相關部門。生產辦確定的銷號日期為該令號使用的截至日期,凡在此日期後發生的該令號的領料單,倉庫不予出庫。
7 設定領料單的審批許可權。超過範圍的領料要給出規定,須上一級領導審批方可領用。
8 領料單據在被規定為核算單位的部門必須設有兼職的保管人員。底聯在月初規定的時間內,由該員在會計部門的主持下,進行核對並簽認相應對帳表。同時,向本部門領導報知本部門消耗情況。要建立會計部門主持下的每月校核制度。
9 所有領料單據應一式三聯,領用部門、倉庫、會計部門各留一聯,會計部門聯由倉庫定期送達。

其他工作

1 定額編制工作。主要原輔材料、包裝物、能源的定額消耗。
2 標準產品或假定產品的設定(按產品大類進行假定產品的設定。
3 計量工作和盤庫、盤點工作。
4 編制下達《工作令號規則》、《工作令號管理辦法》、《在制品管理與盤點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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