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信息xún yán ㄒㄩㄣˊㄧㄢˊ 巡鹽(巡鹽)詞語解釋(1).巡查鹽務。《金史·食貨志四》:“各路巡鹽弓手不得自專巡捕,庶革誣罔之弊。”《元典章·戶部...
巡鹽御史是封建社會的一種官職,都察院監察御史奉命出巡鹽務時即稱為巡鹽御史,品級為正七品。《明史》卷七十三記載:巡鹽,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
巡鹽贓罰,長蘆贓罰的一種。明萬曆九年(1581),長蘆御史曹一夔疏準,每年解部贓罰銀三乾四百兩。後增減不一。至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併入正課,按引攤征。...
嘉靖29年(1550年)進士及第,先後任山東溧陽縣縣令,山東道御史,公元1561年(嘉靖四十年),被明代嘉靖皇帝朱厚熜選派為河東巡鹽御史。...
福建分巡鹽驛道,鹽官名。清雍正四年(1726)以糧驛道為鹽驛道,兼分巡福州府、福寧府。十二年以驛傳道歸併糧儲道兼理,改鹽驛道為鹽法道,專理鹽政。 ...
鹽道(即鹽法道與鹽巡道),清朝負責食鹽管制和檢驗的官員。順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揚州設立兩淮巡鹽察院署和兩淮都轉鹽運使司。兩淮都轉鹽運使司的長官稱兩淮...
1655年(順治十二年),李贊元考中進士,先後任山東道御史、巡城御史、兩淮巡鹽御史、戶科給事中、大理寺正卿、左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等職。在任山東道御史期間,...
清代鹽務官制, 清初承明制,各省置巡鹽御史,後定為鹽政。其後大部裁撤鹽政,福建、甘肅、四川、兩廣以總督兼理;兩浙、雲貴以巡撫管理;河東以山西巡撫管理;惟...
兩江總督兼理鹽政,鹽官名。清順治初兩淮設巡鹽御史,順治十年(1653)廢,鹽政歸運司管理。十二年復設,康熙十一年(1672)停止,以安徽巡撫兼管,十二年設御史。道光十...
官名。始置於元代,設於產鹽各省區。明清相沿,其全稱為“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簡稱“運司”。其下設有運同、運副、運判、提舉等官,有的地方則設“鹽法...
明代鹽務官制, 明襲元制,設巡鹽御設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等都轉運鹽使司,使司下有分司,即有隸屬於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的泰州、淮安、通州分司,...
明天順年間進士,官監察御史,奉命巡鹽兩淮,剷除積弊。因得罪權貴,謫永寧知府。以母老辭歸,居大雲,築室名丹丘。又作滄江虹月舟,泛遊吳越間。 [1] 姚綬工行...
出自元張之翰《再到上海》詩:“下海人回蕃貨棧,巡鹽軍集哨船多。” 改革開放初期,下海成就了一批風流人物,如個體戶、民營企業主、國企改革家、下海創業者、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