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吏橫暴不法案,發生於南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州吏橫暴不法案
- 發生時期:南宋
- 涉及人物:張焱
- 出處:《名公書判清明集》
案件記載
據《名公書判清明集》載,南宋時有民名張焱者控告州吏黃德,對其酷虐捆打,詐取酒物。平素控告黃德受贓枉法者已非一人,經御史台批覆,州府將黃德押送司理院收監。後經查,黃德素為暴悖,以往掌管科提時就假公濟私,為民一害,又占養娼妓,擾亂市井。黃德甚至敢拒天台之命,玩忽監司公文,往來牢獄如私家。昔日都大判府直院曾經多次欲罷其職,今又招數項詞訟,可見黃德已是惡貫滿盈。據此判決黃德脊杖十五,刺配池州,拘鎖都巡寨。黃德制配押遣之日,舉城民庶無不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