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縣公安局,根據《中共嵩縣縣委、嵩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嵩發〔2019〕20號),設定嵩縣公安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嵩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高惠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嵩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河南省嵩縣城關鎮行政路19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高惠強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縣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
(四)組織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察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
(五)負責重大案件的預審和關押場所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八)承擔全縣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和礦山違法案件的查處、偵破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警令部
受理110報警案事件,並進行前期處置,統一指揮、協調全縣公安機關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規劃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系統通訊網建設,保障公安通信暢通;負責公安有線、無線通信執勤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公安科技研究等工作,負責確立和完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水平;監督、檢查、指導使用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查處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案件;負責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綜合分析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起草審核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組織全縣性公安工作會議;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負責文印、機要、史志編纂、檔案管理和機關總值班、總調度工作及局長辦公會各項決議的督促落實及接待工作;承擔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站開辦審核和資格覆核、網站掛標、域名管理、年檢報告等工作。
警令部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二)政治處
政治處是公安局黨委和行政領導主管全縣公安機關政治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辦事機構,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宣傳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協助縣組織、人事部門受理、考核配備公安局領導幹部;按照現役幹部管理傲好縣武警、消防部隊幹部管理;負責起草重要檔案、紀要、報告及有關規定,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宣傳、民警培訓、黨務、人事、警銜、獎勵、勞資福利、公安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領導機關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等。政治處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公安民警執行黨紀、政紀情況,並進行黨紀、政紀教育;接待受理民眾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和民警違紀問題的來信來訪,並配合上級公安機關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公安機關內部審計監督,依法監督檢查公安經費管理使用及幹部離任審計,監督公安機關內招投標等重大事項。
(四)行政科(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被裝的計畫和發放、組織分配裝備物資;做好全局國有資產管理和裝備保障工作;負責申報、分配、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及其它專項撥款,負責財務專項預算以及工資發放和罰沒款的收繳管理等;依法對基層辦案單位的涉案財物管理進行指導、檢。
(五)警務督察大隊
依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活動和幹警的警容風紀等進行監督、監察。
(六)法制大隊
負責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的規劃工作,審核、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指導縣公安法制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直接辦理縣公安局需要法律把關的案件和應訴案件,負責全縣勞教少管案件的審核上報審批工作。
(七)控告申訴科
負責指導檢查全縣公安信訪工作,處理查辦來信來訪及上報交辦的案件,定期綜合分析、催辦、協辦信訪案件,負責呈報刑事拘留、提請逮捕、報勞教、治安處罰、立案查處、交辦案件、錯案查糾、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建議、追究責任取消評先建議等。
(八)宣傳科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公安法規條例;宣傳上級公安機關對公安工作的要求及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務;負責禁毒工作的宣傳教育;宣傳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重大舉措,階段性工作和典型案例;宣傳報導公安先進典型。
直屬機構
(一)交通警察大隊(公路巡邏警察大隊)。組織實施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駕駛員和機動車輛業務管理工作;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工作;管理非機動車和交通設施;打擊車匪路霸;負責交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主要領導由正科級領導幹部擔任。內設辦公室、車輛管理所、交通事故處理股、交警一中隊、交警二中隊、交警三中隊(車村)、交警四中隊(舊縣)、機動中隊(不占內設機構數)。
(二)刑事警察大隊。負責全縣有影響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外省、市協查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案件、系列案件的偵破;負責全縣刑偵業務建設規劃,提供刑事犯罪情報信息、技術、組織業務培訓;提取蒐集、檢驗、覆核犯罪證據;負責刑偵方面調研,及時掌握犯罪動態。
刑事警察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內設辦公室、刑警一中隊、刑警二中隊、刑警三中隊,刑警四中隊、刑警五中隊、刑警六中隊、刑警七中隊(不占內設機構數)。
(三)巡特警大隊。負責維護縣城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參與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受理和處理公民的報警;制止妨礙國家工作工員依法行使職務的行為;參加突發性案事件、突害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
巡特警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內設辦公室、執勤一中隊執勤二中隊、和110處警中隊(不占內設機構數)。
(四)經濟犯罪偵察大隊。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經偵部門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辦理本級直接立案查處的經濟犯罪案件。
經濟犯罪偵察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五)治安警察大隊。負責掌握和研究全縣社會治安動態,指導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治安方面規範性檔案;直接參與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事故的協調處置;指導查處治安案件和偵破管轄的刑事案件;負責對遊行、示威和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的審批和安全保衛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和槍枝彈藥;指導全縣社會保全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派出所和基層治保會組織建設;負責全縣經濟文化系統治安防範和案件偵破工作,負責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建設。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土地管理及整頓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有關方針政策,承擔全縣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和礦山違法案件的查處、偵破工作,配合國土資源部門的行政執法行為,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治安警察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六)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掌握全縣社會政治動態,研究擬定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和參與對全縣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案件、事件的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工作;查處非法組織、邪教組織、反動會道門;加強民族、宗教領域的安全保衛,抵制境外滲透,開展隱蔽鬥爭;組織協調、督辦學校、社科、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國內安全保衛工作。
(七)出入境管理科。負責中國公民因公(私)出入境及來嵩外國人事務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規定案件的查處工作。
(八)看守監管所。負責監所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檢查有關監所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實,對保外就醫人員的定期考查管理。
(九)行政拘留監管所。負責監所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檢查有關監所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實。
(十)消防大隊(武警現役編制)(消防隊)。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工作;組織擬定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宣傳教育和及時妥善處置火災事故;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消防組織業務和隊伍建設。
(十一)網安技偵大隊。規劃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系統通訊網建設,保障公安通信暢通;負責公安有線、無線通信執勤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公安科技研究等工作,負責確立和完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水平;監督、檢查、指導使用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查處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案件;對黨政機關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落實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計算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公共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技術偵查工作。
(十二)產業聚集區治安巡防大隊。掌握產業集聚區區域內的社會治安情況,組織開展治安巡邏,排查整治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做好暫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刑事、治安案件的發生,加強對專職巡防隊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派出所是縣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是主管本轄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本轄區設定以下17個公安派出所,其中16個戶籍所和1個治安所。
1、城關公安派出所。2、田湖公安派出所。3、車村公安派出所。4、舊縣公安派出所。5、大章公安派出所。6、德亭公安派出所。7、閆莊公安派出所。8、庫區公安派出所。9、大坪公安派出所。10、飯坡公安派出所。11、九店公安派出所。12、黃莊公安派出所。13、木植街公安派出所。14、白河公安派出所。15、何村公安派出所。16、紙房公安派出所。17、陸渾公安派出所。
現任領導
嵩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高惠強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河南省嵩縣城關鎮行政路19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
夏季 8:30-12:00,15:00-18:30
冬季 8:30-12:00,14:30-18:00
地理位置
嵩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