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嵩明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四)嵩明縣科學技術信息化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無線電頻率資源分配與管理;擬訂無線電管理規定;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指導設台單位和個人的無線電通信保密工作;協調與軍隊和相鄰地區在無線電管理方面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嵩明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 地方:嵩明縣
  • 工作職責:全縣無線電頻率資源分配與管理
  • 等級:正科級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嵩明縣委辦公室 嵩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嵩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嵩辦發〔2010〕2號)檔案,設立嵩明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嵩明縣科學技術局、嵩明縣政府信息產業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科技、信息、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科技、信息產業、無線電管理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二)研究制定科技、信息、無線電管理髮展戰略,編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推動科技進步、信息、無線電管理技術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檢查各單位的執行情況。
(三)組織推動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科技管理、技術服務體系,組織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培訓工作。
(四)負責科技成果的申報、登記、評審、獎勵和管理。
(五)開展科技宣傳普及、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無線電監測、管理等科普宣傳、諮詢活動。
(六)開展學術交流、諮詢論證、科技進步考核、科技人才選拔培養工作。負責對技術專利、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審核和推薦上報工作。
(七)負責組織和協調嵩明縣縣級黨政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推行電子政務;指導各鎮政府信息產業工作,負責信息產業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及利用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平衡、協調和管理全縣信息化建設專項經費並監督使用。
(九)負責全縣無線電頻率資源分配與管理;對銷售市場、設台單位進行執法監督檢查;徵收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
(十)受理設定無線電台站(網)的申請,審核無線電台站(網)的組網方案,審查無線電台站(網)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十一)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指導設台單位和個人的無線電通信保密工作。
(十二)協調與部隊和相鄰地區在無線電管理方面的關係。
(十三)加強與鎮科委、科協及各科技組織的聯繫和業務指導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嵩明縣科學技術信息化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支部。
(一)嵩明縣科學技術信息化局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參與科技政策研究;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協調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科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系統教育規劃;制定並督促落實局機關工作作風制度。
(二)嵩明縣科學技術信息化局科技管理科
調查研究我縣科技發展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審批、上報和管理;負責對各鎮科技組織的聯繫和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學術交流、科學普及、科技培訓、科技諮詢等科普活動;擬定科普方面的年度工作計畫和年終工作總結;組織實施科技下鄉、科技人才調查並填報有關報表材料;編輯科技宣傳資料;負責農村科普網路及所屬社團組織建設的聯繫和指導。
(三)嵩明縣科學技術信息化局信息產業辦公室
負責信息產業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強化全縣信息化宣傳及普及教育;負責信息產業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及利用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的改造;負責組織和協調嵩明縣縣級黨政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推行電子政務;負責行業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各鎮政府信息產業工作。

人員編制

嵩明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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