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是嵊州市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區域發展、生產力布局、城市化、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
(二)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與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編制市及市以上重點工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畫並參與相關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牽頭做好特色工業園區的規劃布局、巨觀指導、協調管理。
(三)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趨向,綜合分析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市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編報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畫。
(四)根據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嵊州實際,研究提出我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組織綜合性改革試點;負責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課題研究;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參與有關政策、規章的草擬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制度創新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全市主要產業門類的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參與確定市重點產業項目,研究提出主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
(六)負責編制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報高技術項目(包括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與成套裝備研製開發項目、工業性試驗項目、高技術產業化項目、高技術產業發展建設項目),以及利用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七)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綜合平衡全市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協調引導其他投資資金的投向;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基本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國家和省審批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轉讓項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