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概況,設施,歷史淵源,
概況
炮台分上下兩層,下層炮位二十二個和二個門洞,炮眼尺寸有兩種,一是1.4×1.5米;一是1.1×1.5米,遺有四千斤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鑄造的鐵炮三門。炮位間設隔牆,高均3.5米,寬呈倒梯形,上邊2.2至3.2米不等,中部平均深2米,下邊0.7米不等,下邊壁上設放燈窗共17個,高0.55米、寬0.4米、深0.36米。第二層用條石置於隔牆上作通道,寬2米,石厚0.15米至0.2米。炮位21個,分別置於下層的隔牆中間,炮眼高0.9米,寬0.8米,夯土牆高1.6米,在0.6米處出一道階級,寬0.3米,再上有瞭望窗和駝峰式缺口,瞭望窗24個,高0.5米、寬0.25米、厚皆0.7米。駝峰缺口45個。遺有小炮二門。
設施
炮台設有兵房,地下彈藥庫,都設隧道通連。高處設有月台式瞭望指揮台。炮位間的二門一在東角,一在中間,以中門為主道下海,門洞築成拱,高3.5米、寬1.6米,向海處有門額“鎮崖台”三字石刻。其下為台階直通水面。東角門洞高2.1米,寬1.5米,原設有厚鐵門,再往東為岩石壁,刻有清嘉慶、道光等重修時的石“炎海風清”等。
歷史淵源
炮台築在主航道旁,為軍事要塞。其地自北宋已設關戍守,明代已修炮台。據(乾隆六年版)《新會縣誌·兵房志》卷七載;崖門炮
台三座;一崖門東炮台,周四十三丈,高一丈三尺;一崖門西炮台,周三十八丈,高一丈三尺;一虎跳門炮台,雍正十一年奉設,周三十六丈,高一丈五尺。
1989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