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福

崔福,故群盜,嘗為官軍所捕,會夜大雪,方與嬰兒同榻,兒寒啼不止,福不得寐,覺捕者至,因以故衣擁兒口,遂逸去。因隸軍籍。初從趙葵,收李全有功,名重江、淮,又累從陳韡捕賊,積功至刺史、大將軍。

基本介紹

  • 本名:崔福
  • 所處時代:宋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主要成就:積功至刺史、大將軍
後從韡留隆興。既而韡移金陵,而福猶在隆興。屬通判與郡僚燕滕王閣,福恚其不見招,道遇民訴冤者,福攜其人直至飲所,責以郡官不理民事,麾諸卒盡碎飲具,官吏皆惴恐竄去,莫敢嬰其鋒。韡知之,遂檄建康,署為鈐轄。福又奪統制官王明鞍馬,及迫逐總領所監酒官親屬。韡戒諭之,不聽。
會淮兵有警,步帥王鑑出師,鑒請福行,韡因厚遣之。福不樂為鑑用,遇敵不擊,托以葬女擅歸,亦不聞於制置司。鑒怒,遂白其前後過惡,請必正其慢令之罪。會韡亦厭忌之,遂坐以軍法,然後聲其罪於朝,且自劾專殺之罪。下詔獎諭,免其罪。
福勇悍善戰,頗著威聲;其死也,軍中惜之。時論以為良將難得,而韡以私忿殺之。然福跋扈之跡已不可掩,殺身之禍,亦有以自取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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