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忠告孫元案,此案發生於元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忠告孫元案
- 出處:《通制條格·田令·妄獻田土》
- 發生年代:元代
- 涉及人物:孫元
案件經過,案件分析,
案件經過
元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十二月,樞密院呈文中書省,“保定路正軍崔忠告貼戶孫元不曾告給公憑,將田土一頃典與張澤等種養,全家老小在逃,”此案經戶部審議後作出判決:“正軍貼戶既同戶當軍,破買地土,合相由問。據張澤等典訖孫元地土,別無告到官司公憑,亦不曾由問正軍。既崔忠替當孫元軍役,其元:拋下事產,擬令正軍崔忠種養為主,收到子粒等物,津貼軍錢,合該典價,候孫元還家,依理歸結。”此判決經中書省批准施行,後編入《大元通制》。
案件分析
此案反映出元代律例對於軍戶買賣田產規定極嚴,不僅要求正貼戶先相由問,還必須告到官府出據公憑,否則不允許私將田上典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