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毅

崔志毅(1917~1951)山西忻縣(今忻州市)人,別號果夫。朔縣縣長。民國35年(1946)秋,任朔縣縣長。民國37年(1948)1月,任大同縣縣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志毅
  • 國籍中國
  • 籍貫山西忻縣(今忻州市)
  • 出生日期:1917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崔志毅(1917—1951),別號果夫,山西忻縣人,就讀于山西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後入第二戰區隨營軍政幹部總校一期學習,結業後委山西省第一區、晉綏騎一軍參謀、山西省第二行署村級幹部訓練團政治部薦級幹事、太原綏靖公署政治部政治工作第一大隊少校大隊長、精神建設委員會山西分會四級幹事、精建會第18區分會駐會主任委員、山西省精建會三級委員、朔縣縣長等職,1948年元月接替傅名顯擔任民國時期最後一任大同縣長。崔志毅一到大同便接令開展三自傳訓工作,當月下旬在亂衙門劇院,他與於鎮河、孟祥祉等大同“傳訓”領導組負責人逼迫接受傳訓的李生進等378名兵農基於,每人必須以書面或密談的形式向他們密報至少5個通共或涉共人員。幾天中,受訓的兵農基幹先後“招認”出“通共”人員500餘名,向當局送密信300餘封。於是,三人小組針對供出的情況召開秘密會議,制定了抓捕方案並下發各鄉,同時授予該3人小組成員有“就地處殺,事後備案”的權力。不到1個月時間,就在大同縣所屬的一城四隅30個鄉扣捕所謂涉共者400餘人。其間,僅除夕日就用亂棒、錐刺、石頭砸等殘忍手段殺害致死達58人,製造了“一夜成功,一網打盡”的除夕慘案。
繼之,於同年春季組成“大同縣民眾武裝自衛軍司令部”,崔志毅兼司令,並在所屬各鄉成立民衛軍大隊部,由各鄉主要官員擔任大隊長,專門組訓來自各村的自衛隊員,將他們武裝成身著黑衣,肩挎大刀,以協助大同的軍政警憲維持緊張局勢,老百姓稱他們是黑衣隊。
1948年8月,國民黨當局為挽救失敗命運,以大同教職員為目標進行“三自傳訓”,對共產黨親屬瘋狂迫害。其間他們將大批教師抓入大廟特警隊監獄,進行逼供。又於同年9月對特種業務人員進行三自傳訓。
大同解放後,崔志毅在大同解放人員訓練班學習,後被移送察哈爾省。1951年2月23日,察哈爾省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其死刑。1985年6月19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政策,撤銷原判,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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