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仁師寬刑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仁師寬刑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崔仁師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太宗貞觀元年,青州有人謀反。州縣地方官大肆搜捕反徒,監獄人滿為患。太宗遣殿中侍御史崔仁師前往青州審查。崔仁師到州後,悉令去掉犯人械具,給與飲食,使之沐浴,並安慰他們,經過仔細審核,只判魁首十餘人有罪,其餘的人全部釋放,然後回朝復命。不久,朝廷派敕使往青州監決奉案的死刑犯。大理寺少卿孫伏伽對仁師說:“你在此案中平反了許多人,人皆貪生怕死,見其徒眾得免罪,那些魁首肯定不會甘心就死。此番敕使前去,若他們再生枝節,你就要受連累,我很為你擔憂”。崔仁師說:“斷案應以公平寬恕為本,怎能為保全自身,明知有冤枉而不為人伸理呢?萬一因自己斷案不明,將其中有罪之人也一併放過,以我一身而換十數個囚徒之死,我也心甘情願”,孫伏伽聞言慚愧而退。敕使至青州,審核諸案犯,眾犯皆稱“崔公平恕,事無枉濫,請速就死。”無一人再生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