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地方海事處的前身是交通監理所, 1987 年成立崑山市港航監督處, 2001 年 7 月改稱為崑山市地方海事處。 是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負責崑山全市境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機構,單位性質為全民事業,經江蘇省編制委員會蘇編( 87 ) 92 號批准,核定編制 40 名。主要職能包括: 船舶簽證,證照辦理,安全管理,事故調處,船舶檢驗,規費徵收,航行監督,違章處理,船員培訓,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崑山市地方海事處
- 地點:崑山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沈永林 主持地方海事處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裝備股。
張 磊 主持地方海事處黨支部全面工作。負責黨務、精神文明建設、效率效能建設、政務公開、信訪、提案辦理、職工教育培訓、工會、老幹部、群團、婦女、內部基建工作。分管辦公室。
孫春山 負責船舶檢驗、裝備建設管理、戰備、防洪、創建工作,協助書記做好黨支部工作。分管船舶檢驗股。
王 松 負責水上安全監管、船舶防污染、科技信息、綜合治理工作。分管航行監督股。
蔣建國 負責行政執法、行政審批工作。分管周莊海事所、三江口海事所、白塔頭搜救中心。
內設機構
1 、 辦公室
( 1 )主要職能:協調關係,掌握信息,總結經驗,當好參謀;負責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來信來訪,治保民調和通訊報導工作;負責全處有關檔案的起草、審核、列印工作;負責全處考勤考核、服裝統計、申領、發放和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的購買發放等後勤工作;負責車、艇、通訊設施、房屋等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及檢查維修保養;負責各類文書檔案歸檔整理,各項基礎台帳的建立和有關資料的匯總、上報工作;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2 )主要負責人:范偉。
2 、財務裝備股
( 1 )主要職能: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江蘇省地方海事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財務政策法規;負責編制、匯總、上報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報表;負責全市範圍各類水上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單位經濟活動的核算、監督、分析;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搞好資金和相關票據的管理與運用;及時準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健全各類明細台帳,當好領導參謀。
( 2 )主要負責人:陳珏懿。
3 、航行監督股
( 1 )主要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和水上交通法規,分析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船員管理,貫徹落實新的“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辦理轄區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審驗工作,監督檢查持證船員任職情況,確保持證船員的技術素質等符合崗位適任條件和要求;認真貫徹實施《江蘇省內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條例》,制定船舶防污染應急計畫預案,加大船舶防污染監督管理力度;監督指導安全檢查人員嚴格按《船舶安全檢查規則》等法規規章,對船舶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轄區“三客一危”船舶;監督指導轄區簽證點簽證人員嚴格按有關規定為船舶辦理簽證手續;做好船舶裝運危險貨物的核准工作;按規定對轄區通航水域內發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海事所執法人員對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加強轄區水上水下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施工作業期間不發生由於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或 24 小時以上堵檔;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2 )主要負責人:茅友梁。
4 、船舶檢驗股
( 1 )主要職能:根據國家船檢局頒布的船檢規範及有關部門的技術規定,對轄區內船舶實施法定檢驗及嚴格執行船檢 ISO 質量管理體系;按省局三級分工負責對轄區內營運船舶進行營運檢驗,簽發船舶有效航行期限,並按規定計征交通規費;配合其他股室強化“三客一危”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船舶轉港,並建立有關台帳,提供有關統計報表;加強對船廠的監督管理,協助和指導船廠技術工作,為船廠和船民提供良好服務。
( 2 )主要負責人:張文明。
5 、周莊地方海事所
( 1 )主要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和水上交通法規,監督有關各方遵照執行;充分掌握全市航道情況和船舶動態,制定符合實際情況、切實可行的海事所工作計畫;通過現場檢查向廣大船員宣傳交通法規,逐步提高船員合法經營和安全航行的意識;開展巡航管理工作,維護船舶航行停泊秩序,保障航運安全和航道暢通;監督檢查船舶技術狀況、航行和作業情況,對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防治水域污染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轄範圍內的“ 12395 ”水上搜救工作,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水上交通安全檢查,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進出港口的船舶進行簽證,並按規定徵收交通規費;負責海事巡邏艇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車艇時刻保持安全適行狀態;服從統一指揮,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 2 )主要負責人:顧益華。
6 、三江口地方海事所
( 1 )主要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和水上交通法規,監督有關各方遵照執行;充分掌握全市航道情況和船舶動態,制定符合實際情況、切實可行的海事所工作計畫;通過現場檢查向廣大船員宣傳交通法規,逐步提高船員合法經營和安全航行的意識;開展巡航管理工作,維護船舶航行停泊秩序,保障航運安全和航道暢通;監督檢查船舶技術狀況、航行和作業情況,對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防治水域污染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轄範圍內的“ 12395 ”水上搜救工作,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水上交通安全檢查,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進出港口的船舶進行簽證,並按規定徵收交通規費;負責海事巡邏艇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車艇時刻保持安全適行狀態;服從統一指揮,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 2 )主要負責人:顧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