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崇義縣政府辦單位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36人,其中:行政編制18人、工勤編制1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8人;實有人數45人,其中:在職人員22人,包括行政人員17人、工勤人員2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3人;遺屬補助人員2人;其他人員4人;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16人。

主要職責
單位主要工作職能:1.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文電的呈(傳)閱以及有關文電的處理工作。2.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審定。3.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4.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5.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6.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7.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8.負責辦理法制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負責擬訂或組織擬訂縣政府及辦公室重要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檔案備案和審查。9.負責參與縣政府有關政策性重要檔案、全縣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性、全局性課題及重大項目考察論證和調查研究;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對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進行跟蹤調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10.指導、協調全縣應急管理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11.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領導班子碰頭會和縣政府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和會前準備、會議通知、會務安排等工作。12.負責縣政府領導、縣直部門有關人員參加外部會議、活動的通知、協調、銜接工作。13.負責上級領導、兄弟縣市區政府領導來我縣視察、慰問、考核、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14.指導、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15.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16.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使用。17.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下屬單位的管理工作。18.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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