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體育局

主要職責:制訂業餘訓練規劃,科學設定訓練科目,加強對運動員教練員和經費使用的管理;開展體育科研及科學選材,提高科技訓練水平,輸送優秀團員後備人才;制訂全縣體育競賽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承辦各級各類體育競賽活動;會同教育局抓好體教結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明縣體育局
  • 主要職責:科學設定訓練科目
  • 所屬:崇明縣人民政府
  • 性質:政府部門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根據上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崇明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予以備案的函》(滬編〔2009〕34號)和《崇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設立崇明縣體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將原與崇明縣文化廣播電視管理局合署的崇明縣體育局的本縣體育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獨立建制的崇明縣體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縣體育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本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組織、指導本縣國民體質測試工作,支持和發展民眾體育、學校體育事業,指導和檢查全縣的民眾體育工作。
(三)負責統籌規劃本縣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抓好教練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開展業餘體育訓練,培養優秀體育後備人才,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教結合和體育特長生招收、培養工作。
(四)組織和開展各類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基層做好競賽工作,組織參加或承辦國際、全國、市級、區縣級各類體育競賽活動;負責本縣各級裁判員、運動員的等級審批和推薦工作,負責體育競賽登記、申報工作。
(五)負責縣級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發揮體育總會和單項體育協會的作用。
(六)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將體育設施納入城建規劃,逐步建設和完善各類體育設施,推進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負責各類經營性體育場館的指導和管理。
(七)研究制定本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
(八)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編制2名,設主任1名。)
主要職責:負責督查、督辦領導決定的重大事項,起草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平時工作匯報;綜合協調各科室及局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文秘事務、文書檔案、信息工作、機要保密、來信來訪、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年終考核、國有資產、財務工作、後勤保障、政務公開、清潔衛生、安全保衛、管理信息化,以及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
2、群體科(編制2名,設科長1名)
主要職責:負責民眾體育工作。負責制訂本縣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計畫和措施,依法對民眾體育活動進行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指導和推進全縣健身設施的建設;組織指導本縣國民體質測試干預工作及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項目技術培訓;負責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組織機構,加強對社會體育團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向社會安全開放;加強對健身氣功的規範和管理。
崇明縣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
1、崇明縣人民體育場(崇明體育館)
2、崇明縣體育學校(崇明縣凌雲中學)
3、崇明縣社會體育管理中心:
4、崇明縣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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