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公安局

崇明縣公安局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部門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明縣公安局
  • 所屬地區:崇明縣
  • 管理範圍:公共安全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處理交通事故;
(四)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和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進行管理;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六)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七)管理戶政,實施轄區內出入境管理有關業務工作;
(八)做好轄區內勞改勞教釋放人員的轉化教育工作,以及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組織實施對在轄區內或途徑轄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和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二)配合有關單位疏導、處置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處置各類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突發事件,接受社會緊急求助;
(十三)根據上級的維護穩定工作部署,掌握轄區內敵、政、社情動態,收集、上報各類情報信息,組織實施全縣各項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處置政治性不安定因素;
(十四)公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指揮室
協助縣局領導指揮協調全局業務工作,負責情況、動態、調研和文秘、收發、檔案、來信來訪工作;“110”接處警和指揮處置突發性事件
政治處
負責縣局隊伍的思想政治、組織人事、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縣局黨團組織工作、婦女工作和離退休幹部工作。
後勤保障科
負責各類經費計畫核算、財務及收費的管理和監督;警用被、服、裝備的保管、發放,槍械彈藥和縣局固定資產的管理等工作。
紀委(監察室)
協助縣局黨委抓好黨風警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檢查黨的路線、方針和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查處違紀案件;負責審計工作。
警務督察隊
對重大警務活動和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處置公民報警、求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標誌情況、遵守紀律和警容風紀情況進行督察。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發生在轄區內(除市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管轄案件外)的、上級交辦和有關部門移送、舉報的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對全縣經偵領域犯罪活動的情況收集、分析和研究,制定打擊經濟犯罪的對策和措施。
治安大隊
負責收集、上報各類治安情報信息,處置本地區內各類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或事件;戶政、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對本縣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等實施治安管理,查禁“六害”案件;查破規定管轄的刑事案件;對治安案件的受理、審核、查處、複議以及各類大型活動的保衛工作;開展對治安系統工作的調研、指導、檢查、監督、考核等活動;組織實施本縣社會治安防範工作,指導、檢查、督促所轄單位社會治安防範責任制的落實,指導社區警務建設,組織、指導治保會、社區保全隊、治安聯防隊等民眾性治安防範隊伍開展工作,外來人口、重點人口的管理工作;本縣街面巡邏規劃、指導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偵破發生在本縣的刑事案件,打擊流竄犯罪,追捕各類逃犯;領導責任區刑偵隊工作。
出入境管理辦公室
負責受理轄區內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出境申請和回滬後恢復戶口等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有關違反出入境管理案件、外國人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其它涉外事件進行查處;負責對居住在轄區內涉外賓館、招待所的境外人員的住宿登記實施管理,依法對轄區內三資企業中境外人員及外國僑民的居留、證件實施管理。
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本縣道路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對交通違章及事故進行處理;查破規定管轄的刑事案件;對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及駕駛員進行管理,開展交通法規的宣傳和教育;辦理施工、設站、專線車的審證,路政設施維護和管理;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參與突發性治安、災害事故的救援;負責內外賓線路保衛及重大慶典活動保衛等工作。
特警大隊
處置暴力恐怖犯罪;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處置暴亂、騷亂事件;處置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本地區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參與對本轄區社會治安複雜場所的整治;其他應當由特警隊承擔的任務。
法制辦公室
負責縣局的執法檢查和監督,開展法律宣傳、培訓工作;協助縣局領導審核派出所等部門上報的案件,協調案件移入移出審查,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理賠等工作;辦理縣局領導交辦的有關法律、政策方面的事宜。
看守所
負責看管依法被逮捕人犯、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和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開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刑犯的政策、法制、形勢、前途等教育。
科技管理科(信息中心)
負責制定本局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暨信息化管理規定;負責本局科技和信息化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做好科技和信息化項目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做好科技和信息化標準的執行和套用;做好本局科技和信息化的培訓、宣傳、教育,做好各類科技統計、科技檔案和科普等工作;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本局的信息系統和信息資源資料庫;承擔本局各類公安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增值服務工作;為市局信息中心提供可全局共享的各類公安業務信息;組織開展本局信息系統的數據質量檢查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各類通信網路(資源)的發展規劃、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全面負責本局的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各類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系統的發展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本局有線、無線及圖像等通信業務的規劃、指導、建設和維護工作。
信息安全監察隊
負責對所轄網站實施監控;對轄區內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ISP、ICP等的信息安全進行管理和檢查;開展網上維穩工作;依法查處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查處違反國家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和聯網規定的違法活動;為有關公安業務部門提供網路偵察技術支持。
人口管理辦公室
為政策決策提供人口數據和依據,為社會管理提供支撐,為控制治安提供提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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