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崇左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由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更名而來,為崇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部門:崇左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崇左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監督縣(市、區)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三)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組織起草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依法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行政審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審查;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協同市國土資源局指導房屋登記工作;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貫徹落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房屋交易資金的政策擬訂及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五)承擔組織實施科學規範的自治區工程建設標準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自治區標準和工程建設自治區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執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監督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招投標、施工、建設監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和指導實施。組織擬訂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對承接工程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造價諮詢企業等單位的監督管理。會同地震等主管部門對建築與市政工程的抗震設防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的監督管理。
(七)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實施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全市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重點鎮、試點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防震設防工作。
(八)承擔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監管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執行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
(九)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規範性檔案、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科技項目。
(十)承擔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執行發展套用研究新型牆體材料規劃、政策、規章制度;負責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執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政策。
(十一)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後的組織協調、服務、監督、管理、指導等工作,參與全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查等工作,承擔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定許可;負責組織對各縣(市、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評。
(十四)負責指導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市政工程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燃氣汽車加氣站(除高速路網)的燃氣經營許可。
(十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科室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和對外聯絡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按照自治區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承擔指導委機關、直屬單位的保衛、保密工作;負責組織編寫城鄉建設志、年鑑、大事記等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工作;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各科室完成年度行業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等。
2.人事法規科。
科室職責: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負責因公出訪報批;負責行業職稱、執業資格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計生、婦女兒童、人口普查、綜治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執法稽查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工作。
3.計畫財務科。
科室職責: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勞資管理;負責行業統計信息並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委管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承擔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行業收費和對外經濟管理工作;負責對崇左市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進行監督管理。
4.住房保障科。
科室職責:貫徹落實自治區住房保障政策;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分析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參與廉租住房、危舊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指導監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負責組織保障性住房試點工作;提出進城居住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管理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負責協調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5.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科室職責: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物業管理、危房鑑定、房屋測繪面積確權、白蟻防治工作及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協同市國土資源局指導房屋登記工作;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負責所管行業報表統計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准;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房屋交易資金的監督管理。
6.建築市場監管科。
科室職責:貫徹落實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承擔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行業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建設監理、建設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職責;貫徹實施國家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企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並組織發布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監督審查國家建築施工、監理、檢測、招標代理等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標準;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建築工程法律法規,負責建築工程行業安全生產監管。
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及工程建設抗震設防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依法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市場和設計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核管理;負責監督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勘察設計規範的實施;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中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村鎮建設科。
科室職責:組織實施崇左市城鎮化發展戰略、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承擔指導鎮、鄉、村莊的建設管理職責。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重點鎮、小康示範鎮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以及小城鎮、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防震設防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建設報表統計工作。
8.建設安全監管科。
科室職責:負責對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實施統籌監督管理,對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進行審查;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檢查建築施工企業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檔案和資料,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受理對建設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市政工程、給水生產、燃氣燃具經營安全等監督;建立建設系統安全應急指導,制訂建設系統各行業應急預案,落實建設系統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組織或參與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9.行政審批科。
科室職責: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本委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決定、即辦件的審批、承諾件的組織協調和審批等工作,負責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應訴代理工作。
10.項目管理科。
科室職責:負責對列入本市級及其層面以上統籌推進的城建項目遇到問題進行跟蹤、協調、督查、服務、管理;負責收集匯總並建立本市城市建設項目儲備庫;承擔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本市城市項目的統計報表工作。
11.城鎮建設科。
科室職責:負責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等行業指導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參與本市環境衛生方面政府投資和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申報立項和竣工驗收等工作;參與編制和擬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市轄各縣(市、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評;開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提出全市道路、廣場等公共空間環境的美化管理意見;負責指導城市景容、物貌、沿街門面和臨街建(構)築物容貌以及城市道路、公共場所、臨街建築物裝飾燈光工作;負責指導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及基建工作的計畫編制和購(設)置、建設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定許可;負責城鄉清潔工程的協調、指導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市政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相關公用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負責制定市政基礎設施、相關的公用事業的規劃、計畫和目標,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城市市政工程專項規劃的編制;指導新建、擴建、改建市政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竣工驗收、移交管理等工作;指導城市供水、排水、節水、燃氣、熱力、污水、市政設施(道路、橋涵、照明、衛生設施)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燃氣汽車加氣站(除高速路網)的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何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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