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居民應邀赴台證件辦理申請由崇左市公安局審批。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應邀赴台
- 審批單位:崇左市公安局
- 諮詢電話:0771-7832355
審批條件,申請條件,提交材料,受理時間,受理地點,辦結時限,收費標準,取證方式,
審批條件
申請材料真實、有效、齊全、符合申請條件的。
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暫住人員及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應邀前往台灣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採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活動,法定不準出境人員除外。
提交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並提交相同規格的照片1張。再次申請簽注的,須提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2、提交戶口簿和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的複印件,並交驗原件;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單位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提交複印件。
3、提交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
4、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複印件。
申請須本人親自辦理。
受理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1、5月1日~10月3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 6:00
2、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2:30~ 5:30
受理地點
崇左市石景林東路,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廳。
辦結時限
受理申請後,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的10個工作日內辦結;再次申請簽注的5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
通行證30元/本;一次簽注20元/件;多次簽注100元/件;加注20元/件。
取證方式
請按申請表所列取證方式選擇您的取證方式(到公安機關領取或選擇郵政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