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是一個政府部門,位於崇仁縣縣府東路3號,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和測繪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依法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本行政區域的測繪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 地理位置: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 地址:崇仁縣縣府東路3號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簡歷,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和測繪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依法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本行政區域的測繪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承擔全縣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全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地籍測繪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檢查縣、鄉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規劃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法定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四)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復墾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劃定,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監督工作,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全縣耕地總量不減少。
(五)依法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城鄉地政和地籍工作;制訂全縣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地籍測繪、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全縣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
(六)擬定並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統一管理土地資產和監督土地市場;組織實施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制定鄉(鎮)、村用地管理實施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用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承擔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規範礦業權市場;依法審批和報批對外合作區塊;組織開展礦業秩序的整頓與維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依法收取和管理採礦權服務費和採礦權價款;依法對從事探礦權、採礦權的評估機構資格實行監督管理,審查探礦權、採礦權的評估結果;依法進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依法審批開辦礦山企業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九)組織監督,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並對地質遺蹟的管理實施監督。
(十)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對外合作交流和科技工作;組織國土資源法律和政策的宣傳;組織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業務水平,經常了解掌握全局的工作動態,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當好局長參謀。
(二)負責機關值日安排、清潔衛生、公物管理、公務接待、小車管理等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乾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離退休及社團工作。
(三)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普法工作。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負責國土資源教育工作,組織乾職工崗位培訓,負責上下聯繫,溝通情況,向上級及時提供有關信息。
(五)負責機關檔案的起草,會務準備、記錄、收發、傳閱、歸檔等文秘工作及機關的保衛、保密等工作。
(六)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綜合、信息、檔案等工作。
(七)擬訂全縣國土資源系統科技教育發展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規範。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監察室
負責反腐倡廉教育、黨風廉政建設、行政效能建設的具體工作;監督檢查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情況;受理對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控告、檢舉和工作人員對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查處違紀案件、追究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組織協調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局黨組、局領導交辦的事項
計畫財務股
(一)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國土資源系統財務預算及各項財務報表。
(二)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業務經費、固定資產和建設項目投資工作。
(三)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管理,認真做好各種款項開支的審批工作。
(四)協助財稅部門做好有關土地稅費和出讓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系統的財務和統計工作。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建設用地管理股
(一)負責宣傳國家有關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用地的徵用、劃撥和出讓的統一管理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監督落實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項目用地指標的執行情況。
(四)承辦全縣建設用地的申報審查和《建設用地許可證》的發證工作。
(五)擬訂有關建設用地管理辦法;負責各類建設用地統計報表,並建立建設用地管理台帳。
(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土地後備資源調查,制定土地開發復墾規劃、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籍管理股
(一)負責全縣土地調查、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工作,並及時進行土地利用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負責土地使用權登記工作,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等審核、發證、歸檔管理工作,加強土地使用證書管理。
(三)組織、督促、指導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搞好地籍管理和統計,健全地籍檔案。
(四)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土地估價工作,制定全縣土地定級、估價標準。
(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轉制、兼併、破產土地資產評估和清查工作。
(六)負責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七)負責全縣土地統計,編制土地綜合季報、年報,建立土地登記台帳。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規監察股
(一)負責對國家、省、地、縣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二)依法受理各類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土資源監督檢查法規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處罰辦法。
(四)負責信訪工作,對來信來訪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來信來訪。
(五)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責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
(六)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立案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和督促各股(隊)依法行政,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和侵權行為依法施行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質礦產管理股
(一)負責《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全縣的地質勘查、礦業開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參與起草制訂本行政區的礦管工作規範性檔案,制訂本縣地質礦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專項計畫、地方性法規,以推進地礦行政職能全面到位。
(三)維護地質勘查和採礦秩序,調處勘查和採礦糾紛,做好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的管理,依法保護探礦權人和採礦權人的合法利益。
(四)負責礦產資源的管理,地質儲量的登記、統計,依法推動礦產資源的有償開採制度。
(五)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做好採礦審批、登記、發證、礦山企業變更、註銷的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破壞資源、違法採礦、違法經營等案件。
(七)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價款和採礦權使用費的征繳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地質環境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環境保護、監測及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應急預案。
(九)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崇仁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一)宣傳貫徹國家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監督其實施情況。
(二)加強動態巡查,監督檢查土地使用、礦產管理情況,及時制止各類違法行為。
(三)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
(四)完成監察礦管股交辦的對已立案的違法案件依法進行調查、取證。
(五)對被處罰單位和個人到期不起訴或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申請和配合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完成年度目標責任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崇仁縣土地勘測規劃隊
(一)會同有關單位做好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修編工作。
(二)指導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工作,並會同有關單位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縣建設用地的勘查、測量等日常工作。
(四)會同有關單位共同承擔城鎮地籍調查、地籍日常變更調查等工作。
(五)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整治、保護工作。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崇仁縣土地儲備中心
(一)負責制定有關土地儲備的政策性檔案。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及市場情況擬訂土地儲備計畫和供地計畫。
(二)建立儲備土地檔案,負責對已納入儲備範圍土地實施收購收回的具體工作,並協助做好出讓前的有關準備事務。
(三)負責對已納入儲備且暫不出讓的土地進行前期開發、整理和管理。
(四)籌措土地儲備資金,制訂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計畫和管理辦法。
(五)開展閒置土地調查,摸清土地家底,並建檔立卡、登記造冊,為收購儲備開發提供基礎資料。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征地工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崇仁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一)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和土地復墾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積極做好項目申報、立項工作。
(二)負責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和土地復墾項目的實施、監督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土地開發整理和土地復墾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研究及土地開發整理統計,管理土地開發整理檔案。
(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驗收工作。
(五)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的運行,爭取項目資金。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崇仁縣土地交易中心
(一)擬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嚴格按規定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加快土地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
(三)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縣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
(四)組織發布土地供應信息。
(五)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書》的管理和土地交易的檔案管理工作。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簡歷


廖 英黨組副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縣局全面工作。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王啟春黨組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局黨組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地籍管理股、檔案室和招商引資、武裝工作。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趙毛德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礦產開發管理股、地質環境管理股和安全生產工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陳貴民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土地儲備中心、測繪辦和土地勘測規劃隊工作。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黃志平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建設用地管理股、土地交易中心、園區國土資源分局和國土“視窗”工作。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張蔚平黨組成員、監察大隊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法規信訪和地產公司工作。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

地圖信息

地址: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巴山鎮縣府東路3號國土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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