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江縣工信委

峽江縣工信委

峽江縣工信委是峽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工勤編制2名。

基本介紹

部門簡介,職責調整,劃入的職責,取消的職責,劃出的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部門簡介

根據《中共峽江縣委峽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峽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峽發[2010]15號),組建峽江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工業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原縣中小企業局、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中小企業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3、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職責及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劃出的職責

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內貿管理職責劃給縣商務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
(四)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發布工業經濟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按許可權負責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有關投資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重大技術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改造傳統產業的意見措施,推動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
(七)承擔電力行政管理職責,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涉及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示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提出支持重點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培育重點骨幹企業,實施人才戰略,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培訓。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完善服務體系的政策建議,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縣輕工、機電、化建等行業管理工作,聯繫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
(十二)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促進建立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承擔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的前期審核和日常業務監管工作。
(十三)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擬訂相關規劃及政策建議,促進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多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管信息服務市場,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務、綜治、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計畫生育、財務等工作;負責企業人力資源開發和智力引進工作。
綜合行業管理股(行政服務股)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調研、信息、督查、宣傳、綜合性考評、普法、重要檔案起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等工作;承擔新興產業等相關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辦理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承擔縣工業和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及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應訴等工作。
經濟運行股
負責編印《峽江工業月報》,對工業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企業幫扶、工業考核考評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產業基地的培育、申報認定工作。
技術投資規劃股
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有關投資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有關企業技術改造、產業項目招投標等工作;承擔縣重大項目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示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行政執法和管理工作;負責電力事業監督管理;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信息化推進股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促進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多網”融合發展;承擔信息服務市場監管工作;協調電子政務發展;協調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做好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中小企業局(副科級)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管理;負責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具體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承擔中小企業相關培訓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承擔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的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負責開展政銀企合作;負責與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聯繫;監測分析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態勢,擬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組織實施;承擔縣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3名,工勤編制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小企業局局長1名、工會主席1名、武裝部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黨委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其他事項

峽江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從縣財政局劃給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附則

本規定由峽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峽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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