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委會2009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實行)》(川府發〔2008〕3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進行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委會2009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概 述
2009年,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信息公開工作在進一步加強學習、貫徹《條例》中有效展開、紮實推進,主要開展了以下6方面工作。
(一)組織宣傳培訓。將學習《條例》作為管委會幹部職工培訓的重要內容,並納入我委“五五”普法體系。同時,根據信息公開工作進度,適時召開管委會各部門、企業信息報送人員座談會,交流工作經驗、分析點評存在的問題,典型引路和通報督促相結合,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二)完善組織體系。為加強對管委會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委成立了由管委會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我委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日常工作由我委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做好牽頭協調和監督檢查,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細化了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務公開責任、審議、評議、反饋、備案和監督等六項制度,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
(四)加強信息公開平台管理和建設。進一步加強樂山市政府網站管理系統部門後台管理,認真按照信息報送規定做好各類信息編制、報送、審核、公開工作,並根據管委會機構、領導班子調整情況及時更新機構和領導班子信息。同時,採取多種形式,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強景區官方網站建設,新增景區政務公開專欄、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專欄、共青團建設專欄等,使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不斷擴大、豐富。
(五)落實監督評議機制。為加大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檢查力度,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管委會年度目標考核,每年年初下達各部門信息報送任務,定期檢查和通報任務完成情況。同時,積極探索多種監督評議方式,將信息公開的社會監督與其他管委會工作的社會監督相結合,著力探索實踐信息公開社會監督的有效辦法。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公開內容。2009年,管委會累計主動公開信息87條。其中,概括類信息2條,占 2.3%;計畫總結類2條,占2.3%;工作動態信息數量41條,占47.1%;其他信息數量42條,占48.3%。重點公開了管委會機關各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包括管委會及內設機構職能,主要領導人職責、聯繫方式等信息;重點公開了管委會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研究部署、組織推進、資金投入、結果成效等信息;重點公開了每月、每季度、半年及假日旅遊遊客接待人次、門票收入、旅遊綜合收入等經濟數據及景區管理、新農村建設、民生工程等方面信息;重點公開了景區學習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和領導講話,重要政務會議、活動,宣傳行銷舉措、應急演練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樂山市政府網站是我委信息公開第一平台,通過網站的部門管理後台,主動公開景區各類信息。同時,加大景區官方網站的信息公開力度,設定景區動態、景區政務等欄目,全面反映景區各項工作進展和運行情況。2009年,景區官方網站欄目公開政務信息39條,動態信息260條,欄目瀏覽量220萬人次。此外,進一步加大與國家及省內、市內各大媒體的聯繫。全年向國家、省、市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報送景區信息近300條、採用率達75%,舉行新聞發布會2場。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我委今年未收到任何公眾、有關單位或團體組織要求公開信息的申請。
四、公開收費及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委均無公開收費、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今年,我委信息公開工作雖然有了較大進步,但與上級和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公開內容的及時性、全面性以及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還需要在今後工作中改進。
一是進一步規範拓寬公開渠道。進一步完善景區官方網站項目設定,增設互動交流、下載中心等專欄,完善公開信息目錄,統一上網發布。同時,設立管委會主任信箱,專門接受民眾投訴舉報。此外,在景區公共場所和遊客集散地等採取景區宣傳欄、便民手冊等多種方式,為景區民眾、遊客或其他組織獲取管委會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規範公開行為,逐級細化信息報送、編制、審核、發布、監督評議、問責等工作流程。成立信息公開審查委員會,明確審查步驟和各步驟負責人及具體職責和許可權,確保公開信息安全萬無一失。
三是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請公開分發、處理、反饋工作機制,依法穩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管委會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在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發布信息。制定管委會信息公開考核制度,細化考核內容和獎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