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山縣統計局
- 地點:峨山縣
- 職責:統計工作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峨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增加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和價格統計監測職責。
(四)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統計制度方法和中央、省、市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工作。
(二)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組織實施地方統計調查,完成有關統計調查任務。
(三)依法審批或者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四)指導和組織協調鄉(鎮)、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在全縣的貫徹實施;依法管理全縣統計報表工作。
(五)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周期性普查、調查和地方縣情、縣力調查。
(六)蒐集、整理、提供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七)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和編印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峨山縣統計局機關設5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峨山縣統計局辦公室
負責辦文辦會,綜合協調、督辦檢查等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電子政務、信息、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接待、安全、後勤服務等事務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培訓、考核獎懲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督辦的各項工作。
(二)峨山縣統計局法規科
負責組織制定或會同其他職能機構擬定全縣地方性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及方法;審查和審批地方、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和方案;管理全縣統計報表的規範製作及統計標準的科學設定;組織貫徹實施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統計法規檢查和法制宣傳工作,調查處理統計違法違紀行為並監督指導各單位、部門的統計執法工作。
(三)峨山縣統計局農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農村住戶調查等第一產業和與第一產業有關的各項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和管理全縣的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提供統計服務,並對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參與組織實施農業普查工作,對普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幫助鄉(鎮)統計站的農村統計人員業務培訓、農村統計基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四)峨山縣統計局工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建築業等第二產業和與第二產業有關的各項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能源、交通運輸、原材料等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蒐集、整理、提供和管理第二產業和與第二產業有關的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統計服務;參與組織實施經濟普查工作,對有關普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統計培訓和統計基礎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