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根據《中共雲南省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 號)和《中共玉溪市辦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峨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8 號)精神,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是峨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峨山彝族自治縣文物局牌子。

現任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柏繼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Culture and Tourism Bureau of Eshan Yi Autonomous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柏繼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承擔文電、會務、檔案、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綜合考評、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編史修志及年鑑的編纂工作;負責機關社管綜治、防範邪教、安全生產、消防、反恐、維穩、防災、禁毒防艾、應急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工作。
(二)文化旅遊股。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工作,負責文化旅遊招商引資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有關事務;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認定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
(三)人事財務股。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組織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機關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專項資金和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和旅遊系統統計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專項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峨山縣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峨山縣文物局局長)。
峨山縣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峨山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柏繼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峨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峨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峨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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