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

《岳陽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由岳陽市語委2006年8月頒發,是有關部門部署的一項旨在提高城市用語用字規範化水平,為城市發展繁榮營造良好語言環境的基礎性先導性工作的行動方案。全文分為評估意義、評估範圍、評估內容、評估標準、實施步驟、具體措施和準備七個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 號:岳政辦函[2006]137號
  • 發布日期:2006-9-20
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岳陽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
執行日期:2006-9-20
岳陽樓區、雲溪區、君山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市直各單位:
市語委辦制訂的《岳陽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岳陽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
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是教育部、國家語委部署的一項旨在提高城市用語用字規範化水平,為城市發展繁榮營造良好語言環境的基礎性先導性工作。根據《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教語用[2001]3號)精神,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將於2007年對我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試行)》規定的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評估檢查。為推進我市的語言文字工作,全面做好迎檢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估意義
語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創造、保存、傳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其規範化、標準化程度直接影響文化的傳承和文化產品的質量。語言文字本身也是一種文化現象,是一種具有標誌性作用的民族文化產品,其健康發展本身就是民族文化先進性的體現。提高城市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是提高市民文化素質、樹立城市文明形象、擴大開放、增進交流、推進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全市上下要把“講國語、用規範字”作為建設民本岳陽,促進岳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按照評估要求,紮實做好各項迎檢工作。
二、評估範圍
這次評估的範圍是市城區主要街道,市及岳陽樓區、雲溪區、君山區、岳陽經濟開發區、南湖風景區黨政機關、各類學校(含幼稚園)以及公共服務行業。其中,各機關單位、各中國小校和人事、商務、文化、交通、旅遊、衛生等部門、新聞媒體為必查單位,其他行業和部門為抽查單位。
三、評估內容
街道牌匾、廣告使用規範漢字情況,黨政機關收發公文使用規範漢字情況,公務員使用國語情況,學校教師、學生使用規範漢字和國語情況,宣傳刊物使用規範漢字情況,播音員使用國語情況,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接待用語情況,視窗單位使用規範漢字和國語情況,有關部門、單位語言文字規範化制度建設情況,各級政府語言文字機構建設情況。
四、評估標準
按照省語委制定的《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及評分依據》執行。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9月-2006年10月)
1、市語委制定《岳陽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迎檢方案》。
2、組織召開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迎檢動員會,學習貫徹國家、省語委有關評估工作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岳陽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迎檢方案》,下發評估方案和評估細則,使全市特別是有達標任務的單位,了解達標內容,明確迎檢職責,自覺配合完成達標工作。
3、各單位落實負責語言文字工作的責任人和具體工作人員。
4、市語委辦印發語言文字工作宣傳手冊、迎檢標語、公益廣告等,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5、各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迎檢工作方案,並組織學習有關語言文字的法律、法規、政策、迎檢方案及評估細則,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二)自查整改階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1、市直各部門和岳陽樓區、雲溪區、君山區、岳陽經濟開發區、南湖風景區等要建立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逐條對照評估細則進行自查整改。
2、由各區政府牽頭,市語委辦協助,舉辦街道、社區、單位評估業務培訓班,對負責評估工作的有關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
3、市語委制定全市2005-2010年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各部門單位建立健全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制度。
4、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語委辦協助,會同市新聞出版局、市廣電局、岳陽晚報社,對編輯、記者、校對人員、字幕機操作人員進行規範漢字知識培訓。
5、由市工商局牽頭,市語委辦協助,對廣告從業人員進行規範漢字知識培訓。
6、由市人事局牽頭,市語委辦協助,對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國語培訓和測試。
7、由市廣電局牽頭,市語委辦協助,對廣電系統播音員、主持人進行國語培訓和測試。
8、由行業主管部門(金融、衛生、文化、商務、旅遊、郵電、交通、鐵路等)牽頭,市語委辦協助,對各行業特定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國語培訓和測試。
9、由市、區教育局牽頭,市語委辦協助,對學校環境用字、教學用字和公務用字進行清理和規範。
10、由各區政府牽頭,城管、公安、工商、文化、民政、交通、建設、商務、語委辦協助,對轄區內主要街道和公共場所用字進行清理和規範。
11、由各區政府牽頭,市語委辦協助,對各市直機關和區機關的環境用字和公務用字進行清理和規範。
(三)試評整改階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1、各區及市直各單位對照評估標準準備評估材料。
2、市語委組織督查人員對各單位自查情況進行試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3、市語委對整改單位進行複評,及時反饋情況,保障按時完成達標任務。
4、由各區政府和市、區教育局牽頭,在城區主要街道和中國小設立固定宣傳標語牌。
(四)省評估階段(2007年2月—2007年3月)
1、由市語委向省語委申請,由省專家組對我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進行正式評估。
2、總結表彰全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情況。
六、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岳陽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成員,委員會辦公室設市教育局,電話:8227756,聯繫人:游泳。
(二)保障經費投入
市政府保障必要的經費投入;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及轄區內各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投入的原則,保證整改及人員培訓經費。
七、資料準備
1、市語委辦按評估標準的指標系列,分類匯總並裝訂成冊。
2、各受檢單位和部門將語言文字工作的相關材料(計畫、總結、評比和開展活動的資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等)匯總歸檔,以便查考。
附屬檔案:1、岳陽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任務分解表
2、黨政機關語言文字評估指標要素及評分標準
3、街道牌、公共運輸牌和廣告用語評估指標要素及評分標準
4、幼稚園、國小、中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指標要素及評分標準
5、公共服務行業語言文字評估估指標要素及評分標準
6、新聞單位語言文字評估指標要素及評分標準
市語委辦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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