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縣司法局

岳池縣司法局是岳池縣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開展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提供法律保障。內設6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股、公證律師股、基層工作股、安置幫教工作股、政工股。派出機構:九龍、苟角、顧縣、興隆、酉溪、坪灘、白廟、石埡、羅渡、中和10鎮設立片區司法所,為司法局的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池縣司法局
  • 地點:岳池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職能股室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2、負責制定全縣依法治縣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才重雄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3、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機構。4、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5、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司法助理員工作。6、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7、指導法學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8、管理、監慨只匙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及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9、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10、組織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11、承辦縣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職能職責
(1)辦公室。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司法行政信息;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組織司法行政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上級交辦工作的協調、督辦;承擔局機關文秘、計算機網路、文書、檔案、信訪、目標管理、統計、保密、安全保衛、接待和車輛、服裝等物資裝備工作;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行政和事業經費、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投資。
(2)法制宣傳教育股。報定全縣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縣各鄉鎮、各行業、各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縣法制建設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法制培訓和宣傳報導工作。起草司法行政法規的貫徹意見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檢查司法行政執法工作;主持本系統行政處罰聽證,承辦本系統的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船鴉敬院和行政執法過錯、行政處罰錯案責任追究;負責行政、刑事賠償有關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理論研究。
(3)公證、律師股(掛“岳池縣法律援助中心”、“岳池縣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岳池縣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訴中心”牌子)。貫徹實施有關律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律師事務所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登記、註銷和年審以及律師的年審註冊的審核申報;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承辦對違紀律師事務所、律師實施懲戒的有關工作;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規劃、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審定,組織指派人民法院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的律師。負責公證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公證業務活動,審核有重大影響或複雜疑難的公證案件;負責有關公證投訴案件的查處,承辦懲戒違紀公證機構和執業公證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執業公證處、執業公證員年審註冊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公證員資格考試。制訂司法鑑定工作規劃;負責全縣司法鑑定機構及司法鑑定人員資格的審核、申報和年檢註冊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司法鑑定業務;負責仲裁機構、人員的審查、登記和管理工作;履行縣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職能。承辦外商台商投訴案件的協調、處理;負責涉外涉台有關法律事務。
(4)基層工作股。指導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包括“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人民調解(包括人民調解中心)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服務人員的年檢註冊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承辦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和申嚷獄報核發資格證書。
(5)安獄肯悼置幫教工作股(掛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擬定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政策措施及工作規劃;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各鄉(鎮)安置幫教工作;承擔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炒灑蒸;調查了解重新犯罪情況,研究預防重新犯罪對策。
(6)政工股。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立功創模、表彰獎勵;按黨組決定,負責草擬、申報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行政領導職務及非領導職務的任免;負責管理譽影舟享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幹警錄聘、人員調配、警銜申報評授、警務、撫恤,協助縣人事局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及群團工作;負責司法考試有關工作。
(7)派出機構。在九龍、苟角、顧縣、興隆、酉溪、坪灘、白廟、石埡、羅渡、中和10個鄉鎮設立片區司法所,為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其職責是: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基層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12348”法律服務和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及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岳池縣司法局地址:岳池縣九龍鎮九龍大街158號。聯繫電話

現任領導

局長:代應華
(4)基層工作股。指導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包括“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人民調解(包括人民調解中心)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服務人員的年檢註冊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承辦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和申報核發資格證書。
(5)安置幫教工作股(掛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擬定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政策措施及工作規劃;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各鄉(鎮)安置幫教工作;承擔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調查了解重新犯罪情況,研究預防重新犯罪對策。
(6)政工股。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立功創模、表彰獎勵;按黨組決定,負責草擬、申報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行政領導職務及非領導職務的任免;負責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幹警錄聘、人員調配、警銜申報評授、警務、撫恤,協助縣人事局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及群團工作;負責司法考試有關工作。
(7)派出機構。在九龍、苟角、顧縣、興隆、酉溪、坪灘、白廟、石埡、羅渡、中和10個鄉鎮設立片區司法所,為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其職責是: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基層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12348”法律服務和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及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岳池縣司法局地址:岳池縣九龍鎮九龍大街158號。聯繫電話

現任領導

局長:代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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