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岳池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岳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池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單位法人:賀志輝
  • 單位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所屬區域:廣安市|岳池縣
基本信息,機構處室,辦公室,就業工資股,社會保險股,軍官轉業安置股,技術人員管理股,公務員管理股,事業單位管理股,工資福利股,社會保險股,調解仲裁股,勞動保障監察股,服務職責,

基本信息

單位法人:
賀志輝
舉辦單位:
廣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單位性質:
地方行政機關
直屬單位:

法人證書:

機構代碼:
00877034-1
所屬區域:
廣安市|岳池縣
所屬行業:
行政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開辦資金:

經費來源:

電子郵件:

成立時間:
2001-11
人員編制:
14
在職人數:
13
郵政編碼:
638300
單位網址:

單位住所:
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後山大院

機構處室

辦公室

負責人: 李紅軍
職務:副主任
岳池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工作職責: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草擬局工作制度並監督檢查,擬定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報告文稿,負責協調、督查、督辦、匯總編制局機關的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

就業工資股

負責人: 王仁國
職務: 股長
工作職責:擬定城鄉就業與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力市場發展的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就業經費的管理規則和就業服務事業發展體系的建設規劃
後山大院

社會保險股

負責人: 李紅軍
職務: 副股長
岳池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工作職責: 執行各種社會保險政策的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制定縣級養老保險統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失業保險基本政策。

軍官轉業安置股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畫,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指導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承擔縣級有關部門軍轉幹部安置、選調、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技術人員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聘任制度;負責全縣晉升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審查推薦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的管理及資格證書的核准、審驗工作;承擔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負責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岳池工作或定居以及國(境)外機構在岳池招聘專業技術骨幹的有關政策;管理全縣專家信息庫;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法律法規,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引進國(境)外智力中長期規劃,制定全縣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境)外培訓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與國外專家組織和境外培訓機構的聯繫與合作;負責引智成果的總結、鑑定和推廣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的引智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更名工作。

公務員管理股

制定公務員職務分類、考核、獎懲、任用、辭職、辭退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的全縣性評選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和人員;依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貫徹執行公務員培訓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公務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公務員調配、交流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負責機關公務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和人員統計工作。

事業單位管理股

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崗位設定、考核、任免、獎懲、解聘、辭聘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流動(聘用)工作;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及藏區內調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契約鑑證工作;負責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願者的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

工資福利股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齡認定、離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更改工作;負責縣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獲獎提高退休費待遇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的津貼補貼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辦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社會保險股

負責擬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含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負責擬訂農村(含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負責統籌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保險費率確定辦法以及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辦法;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負責擬訂全縣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擬訂全縣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開展工傷調查、工傷認定,組織參加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殘人員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完善內控制度,組織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參與擬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辦理企業職工連續工齡的認定工作;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辦理企業職工退休退職申請的審查、審批工作,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

調解仲裁股

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依法對用人單位勞動契約、聘用契約實施鑑證和對集體契約進行審查;對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審核;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有關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勞動保障監察股

依法行使國家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政監督檢查權;依法開展全縣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依法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參與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培訓、考核和頒證;組織協調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開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宣傳工作。

服務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地方規範性檔案、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規劃並實施管理。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權,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方法。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勞動力市場管理和全縣公民境外就業及境外人員在本區就業的管理,綜合管理勞務輸出,按照有關政策實施監督檢查,綜合管理涉外企業勞動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建立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制定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制定技工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方法。擬定調整勞動關係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的實施,擬定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並發布全縣地方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執行企業職工工資巨觀政策、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政策並監督實施。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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