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模
岑溪市第一國小簡介
岑溪市第一國小創辦於1906年,是一所完全國小。學校以“用愛豐富學生的生命內涵,用樂譜寫學生的成長旋律”為辦學宗旨,以“仁愛·和樂”為核心理念,研發仁愛課程,構建和樂課堂,開設七彩活動,逐步形成了“崇禮 有信 互助”的校風,“博愛 心愛 至愛”的教風,“韌性 縱性 個性”的學風以及“全面發展,突出個性”的辦學特色,用仁愛之心構建和樂校園。
2018年春季期學校共有64個教學班,在校學生3801人,學校占地面積13033平方米,教學及輔助用房建築面積14275平方米,生均3.76平方米;運動場地6425平方米,生均1.7平方米;教學儀器240種,4344件(套),總價值4063610元,生均1070.2元;學校所有的教育教學儀器裝備達到國家標準;教師192人,其中專任教師186人,生師比為19.8:1,空編率4%,專任教師本科學歷74人,專科89人,中師21人,專任教師學歷合格人數184人,合格率為99%,專任教師高於現定學歷163人,高於規定學歷占比88%,設定中級及以上專技崗位95個,聘入中級及以上崗位95人,占比51%。
學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嚴格開足開齊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同時還結合地域特點、學校實際,不斷研發校本課程,構建多元的仁愛課程。如:《主題閱讀》課程、《硬筆書法教學》課程、《國學經典》課程、《養成習慣》課程等,這些課程的開設,為孩子提供更多的學習平台,選擇空間。大力弘揚孩子的個性發展,培養孩子的興趣特長。
學校全力推進課堂改革,努力構建和樂課堂。學校以先學後教為導向,以自主、合作、探究為主要學習方式,構建起人親、心通、場樂、法和的和樂課堂。學校以課題推動課改,近年來,三個國家級的課題成功結題。現在承擔有一個區級課題,6個市直課題,16個校級小課題的研究。
學校以活動為載體,讓學生幸福快樂成長。常態化的養成教育活動、形式多樣的經典誦讀活動、撥動心弦的感恩教育活動、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喜聞樂見的社會實踐活動……學校通過搭建各種活動平台,為學生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發展空間,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
學校先後榮獲“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青少年文明禮儀示範基地”、“全國科技教育示範單位”、“全國學校體育工作示範校”、“全國雛鷹大隊”、“全國優秀少先隊集體”、“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文明學校”、“自治區衛生先進單位”,被評為梧州市“德育工作先進學校”、“常規管理優秀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合格學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示範學校”等。我校被評為全國第一屆“文明校園”。
辦學特色
學校以“用愛豐富學生的生命內涵,用樂譜寫學生的成長旋律”為辦學宗旨,以“仁愛·和樂”為核心理念,研發仁愛課程,構建和樂課堂,開設七彩活動,逐步形成了“崇禮 有信 互助”的校風,“博愛 心愛 至愛”的教風,“韌性 縱性 個性”的學風以及“全面發展,突出個性”的辦學特色,用仁愛之心構建和樂校園。
辦學成果
學校先後榮獲“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青少年文明禮儀示範基地”、“全國科技教育示範單位”、“全國學校體育工作示範校”、“全國雛鷹大隊”、“全國優秀少先隊集體”、“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文明學校”、“自治區衛生先進單位”,被評為梧州市“德育工作先進學校”、“常規管理優秀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合格學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示範學校”等。2017年,學校被評為全國第一屆“文明校園”。
學校社團
岑溪市第一國小推進“質量”、“科研”、“名師”、“環境”、“文體”五大工程。岑溪市第一國小成立有“小太陽”藝術團、“星星”書畫社、“小蜜蜂”廣播站和《小博士報》小記者站等文學藝術團體,成立了田徑、籃球、桌球、游泳等體育項目隊,辦起了校園有線電視,每年舉辦讀書節、藝術節、體育節和科技節,為學生的自主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學校文化
教 風
博愛 心愛 至愛
學 風
韌性 縱性 個性
學校地址
廣西壯族自治區岑溪市工農路21號
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岑溪市第一國小獲評第一屆全國文明校園。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適應學校發展需要,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 岑溪市第一國小
【學校地址】 岑溪市工農路21號
第三條【學校性質、隸屬關係及學制】學校為實施六年制國小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隸屬岑溪市教育局,經管理局登記,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第四條【辦學規模】學校辦學規模為64個教學班,招生對象為本學區適齡兒童。按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辦法嚴格執行。凡在岑溪市第一國小就讀學生均錄入電子學籍檔案。
第五條【辦學宗旨】用愛豐富學生的生命內涵,用樂譜寫學生的成長旋律。
第六條【辦學理念】仁愛·和樂
校之初,宗仁國小堂;人之初,乃宗仁愛也。愛己,愛人,愛萬物。以仁愛之心,求和諧共處,得快樂成長。
第七條【辦學目標】以仁愛之心構建和樂校園,讓每個一小人得到最佳發展。
第八條【學生培養目標】培養身心健,有教養,會學習,善合作,敢創新的仁愛少年。
第九條【辦學特色】和樂發展,仁愛飛揚。
第十條【校風】崇禮 有信 互助
【教風】博愛 心愛 至愛
【學風】韌性 縱性 個性
第十一條【學校標識】
校徽:
校徽詮釋:由一字的變形而成,以“一小”為榮,對“一小”負責,形似鳳凰,嚮往仁愛、和平。形似河流,寓善上若水之意。鋪以壯錦紋,祝願師生和諧、快樂。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二條【校長負責制】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主持學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德育、教學、科研、安全、後勤等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校長職權】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教育政策和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2.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學年、學期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3.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定,提議副校長及中層幹部人選,聘任中層幹部和教職工,維護學校秩序。
4.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並作出決策。
5.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7.負責學校人事、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8.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9.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的關係,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四條【校長工作準則】
1.正確處理黨政關係,定期向黨組織通報工作,重大決策要主動徵求黨組織的意見,讓黨組織參與決策,自覺接受監督。
2.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不同意見,正確處理,不打擊報復。
3.清正廉潔,不以權謀私。
4.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深入實際總結經驗。
第十五條【黨總支部】中共岑溪市第一國小總支部委員會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黨總支部積極發揮政治核心、戰鬥堡壘以及保證監督作用,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參與重大問題決策,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黨總支的主要職能】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民眾,努力完成本校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聯繫民眾,經常了解民眾對黨員、黨的工作批評和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民眾的思想工作。
5.充分發揮黨員和民眾的積極性、創造性,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吸收在生產和工作第一線的工人、婦女、知識分子中優秀分子入黨。
7.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民眾利益。
8.教育黨員和民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持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9.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加強對學校幹部的教育、培養、考察,討論中層幹部任職問題。
10.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地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工會職責】
1.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根據黨總支部和上級工作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計畫,發揮全體工會委員的作用。
2.貫徹《教師法》、《教育法》和《工會法》,努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民眾說話辦事,溝通領導與教職工的聯繫,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達的工作。
3.自覺履行教育職能,發揮工會的自身特點和優勢,協助黨總支部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公共道德、職業道德,家庭道德的教育,積極開展,有益於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的各類教育活動,全面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4.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師表工程建設。
5.每年召開一次教代會,主持起草工作報告,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6.切實發行民主參與職能,組織和代表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教代會的作用,認真落實教代會的職權。
7.著力履行維護職能,發揮工會橋樑紐帶作用。
8.組織好民眾性文體活動,充分利用教職工之家等活動場所,搞好民眾性文化娛樂、體育活動,更好地豐富教職工的文體生活。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的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10.做好來信來訪接待,文書檔案管理等各項工作。
11.關心民眾生活,做好教職工集體福利工作。
12.加強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工會幹部的綜合素質。
13.每三年進行一次工會委員換屆選舉。
第十七條【內部管理機構】學校設有辦公室、教務處、科研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團結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教育教學管理架構】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管理工作、年級教育活動和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組織、領導學科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畫,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九條【德育管理】學校實行精細化的德育管理。
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政教處具體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路,最佳化德育活動過程。
學校加強學生公民素養的培養,以學生髮展為核心,紮實推進素質教育。加強基礎道德教育,提高學生文明素養。開展仁愛教育,培養仁愛少年。通過強化中小學生的基礎道德教育,切實推進小公民道德建設。堅持開展禮儀教育,提高學生文明素養。
學校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抓手,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豐富學生社團文化建設,注重書法特色教育活動開展;以學生髮展為本,繼續以讀書節、藝術節科技節、體育節等活動為載體,充分挖掘每位學生的潛能,為學生的發展提供一個展示的平台。
第二十條【班級管理】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級管理制度,實行民主管理,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激發群體的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一條【社團管理】學校通過社團活動挖掘培養學生特長、鍛鍊學生才能、培養公民意識、提升學生素質等。學生社團要讓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空間,它應該是課堂教學的延展和深化,通過社團活動真正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和個性特長。
第二十二條【課程管理】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畫,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定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學校每年舉辦讀書節、藝術節、科技節、體育節。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社團活動,開展“三小”(小製作、小發明、小創造)等活動。
第二十三條【教學管理】學校採用班級授課制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國語和規範字。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教學大綱和課程計畫設定課程。
堅持各項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嚴格按各科教學規範和學校其他的有關規定進行教學活動。著重抓好教學設計和集體備課,建立教師業務檔案。
建立科學的評價考核制度。學生期末學習成績評定,注重過程性評價和綜合性評價結合。不按考試成績、學生名次作為衡量教師教學質量的標準。
加強教材教輔資料管理,杜絕書刊非法進校園的現象。作業布置要求做到精選和點評。
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低年級不布置家庭書面作業,中年級家庭書面作業不超半小時,高年級家庭書面作業不超1小時。節假日、課餘時間不組織集體補課或上課。
第二十四條【課堂管理】教師課堂教學主要功能就是引導學生如何學。教師的日常教學要以引導學生“學”為出發點。突出“導”和“學”兩個關鍵字。導學材料必須具有引導學習和突破問題的功能,要體現出對學生進行學習方法的指導,要讓學生掌握一定的學習方法,從而生成學生的學習能力。
學校在課堂教學中,以學生為主體,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學模式,構建“和樂課堂”。
第二十五條【教學常規】學校每位教師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教學計畫、課程設定及課程標準制訂學期的教學工作計畫,安排好教學進度,要做好學期中、學期末的教學總結和質量分析。改革考試制度,實行學業成績等級制,建立學生成長檔案。
加強教學常規的指導與檢查,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輔導、考核是教學過程的基本環節,應環環相扣,環環落實。通過自查、互查、抽查,作業、備課展示等活動,不斷提高質量。
第二十六條【體育健康教育管理】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大課間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體育節,讓學生在運動中增強身體素質。
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積極完善衛生工作制度,定期檢查校園衛生情況。加強資金投入,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在校園內實施禁菸。
第二十七條【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學校建立心理輔導站,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兼職教師開展工作。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學生鮮明的個性特徵,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
學校認真開展心理諮詢工作,確保對全校師生開放,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人際交往等方面的問題。並通過個別輔導與跟蹤,電話、網路等輔導方式協助學生解決問題。
學校對全校教師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充分發揮班主任在班級管理、主題班會等方面特定的團體與個別心理輔導的作用,同時將心理輔導與學科教學相滲透,堅持課堂教學融入學生學習心理理論,在堅持心理活動課的同時將學科教學與心理教育相結合,在學科教學中滲透。
第二十八條【藝術、科技教育管理】抓好音樂、美術課堂教學,在每年五月舉行藝術節,調動廣大同學積極投身到文化藝術節活動中。通過學校藝術節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文化氛圍,力求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抓好科學的課堂教學,在每年十月舉行科技節活動,由政教處和大隊部組織進行。通過科技節一系列活動,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努力營造學科學、講科學、愛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讓學生在科技活動中體驗科學探究活動的過程與方法,發展初步的科學探究能力,增強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提高科學文化素養,推進我校素質教育的深入發展。
第二十九條【信息技術管理】學校大力提倡電腦、網路、電視、錄像等信息技術在教學過程中的普遍運用,建立校園網和教學資源庫,大力推進促進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的整合,逐步實現教學內容的呈現方式、學生的學習方式、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師生的互動方式的變革,以信息技術為紐帶,科學管理學校,規範制度建設、科組建設、創新教研模式、引導教師實踐、深化反思機制,從而促進學校及教師教學行為、學生學習方式的變革,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為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提供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和有力的學習工具。
第三十條【教育科研管理】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學校成立教師研修工作指導小組,統籌協調負責教師專業成長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時間保障。學校通過激勵機制,保證培養基金和導師團隊來培養教師學習能力,發展教師教育科研能力,促進教師的梯隊成長,實現自我價值,提升教師對自己工作和學校工作的滿意度,讓每一個教師都有發展。
第五章 教職工管理
第三十一條【人事制度】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三十二條【教師權利】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1.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2.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3.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5.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6.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7.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三條【教師義務】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範、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自覺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
2.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畫,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5.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確立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三十四條【職工權利義務】其他職工按照契約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三十五條【教師培訓】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畫,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三十六條【教職工待遇】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三十七條【班主任】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三十八條【教師考核】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三十九條【教師獎懲】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契約,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四十條【學生入學】學校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招收學區內戶籍適齡兒童。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接收轉入學生。
第四十一條【學生權利】學生享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校應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對教育者獎懲不公正,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3.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4.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獲得公正評價。
5.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二條【學生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規範行為、尊師愛友、講究衛生、形成良好的道德修養。
3.勤學善思,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參加公益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四十三條【學生獎懲】學校對取得優秀成績和為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與獎勵,同時對家庭經濟十分困難的學生給予照顧、幫助,對學困生做好思想轉化或學習輔導工作。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
第四十四條【學籍管理】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健全學籍檔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式。
在校生原則上不允許留學、退學,對於無故退學的學生,學校積極採取措施動員其復學。如動員無效,迅速報上級部門,對學生家長採取教育或行政措施,依法強制其送子女復學。學校、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脅迫或誘導學生轉學、退學。
第七章 校園環境管理
第四十五條 最佳化校園環境,加強校園環境管理。創設仁愛·和樂的育人環境,寬鬆和諧的人際關係,團結協作的工作氛圍。
第四十六條 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建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優美文明的校園,校園的櫥窗、板報、教室內學習園地要定期更換,要發揮紅領巾廣播室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建立健全衛生責任和檢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建立疫情報告制度,做好傳染病,常見病的預防,創建整潔的學習環境,確保校園內全天干淨整潔。
第四十八條 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齊全,桌椅排列整齊,各類物品堆放整齊,校內師生腳踏車.機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
第四十九條 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防擁擠踩踏,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報岑溪市教育局備案公布後實施。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屬於學校章程起草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