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監察局隸屬於岑溪市人民政府,是岑溪市的一個政府機構,下設6個部門。
岑溪市監察局機構主要職責,岑溪市監察局共設以下6個部門,
岑溪市監察局機構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岑溪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自治區、梧州市和岑溪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調查處理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市人民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他們作出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檢查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負責監察工作的調查研究,擬訂有關紀檢監察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
(五)會同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
(六)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上級紀委、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岑溪市監察局共設以下6個部門
(一)監察綜合室
負責收集、綜合和研究行政監察工作的情況和信息;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檔案和領導講話,編印有關行政監察工作資料;負責監察局公文處理、公文印章使用、文書歸檔等工作;負責監察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並督促檢查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以行政監察名義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以行政監察名義向市政府、市人大請示、匯報工作;負責辦理涉及行政監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案事項;負責與特邀監察員的聯絡工作;負責案件催辦、案件管理和綜合、分析、統計工作;負責委、局機關的業務接待以及其他後勤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人民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開展政令檢查和執法監察;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招投標、人事招聘工作的監督,對市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監督,促進政府投資的廉潔高效;負責對行政執法、監管部門的執法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政府採購和全市投資、金融體制改革等源頭治理方面的監督工作;負責本局特邀監察員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起草執法監察工作方面的檔案、調研撰寫、執法信息等。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糾風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糾正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完成市糾風辦、市政府部署的各項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部門的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部門的行政作風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糾風工作的檢查活動和典型問題的查處,對典型的不正之風案件進行查處;組織協調抓好最佳化投資環境整治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全市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督促、檢查指導各部門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效能監察室
負責全市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對全市行政效能監察建設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對全市政務服務視窗進行監督,受理對各鎮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效能情況的投訴、舉報、申訴和控告;具體受理、協調和處理投資者投訴事項,並進行跟蹤督查;查處涉及行政效能和幹部作風的案件並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信訪室(舉報中心)
受理涉及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接聽舉報電話,處理網上舉報等事項。綜合整理民眾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本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及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查辦本級及上級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做好案件線索集中管理工作,協助開好案件線索集體排查會議。督促、催辦轉交下級紀檢監察部門承辦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負責實施信訪談話、發信訪通知書等信訪監督工作以及提供領導幹部的晉升、評先、出國(境)廉政情況材料。制訂撰寫信訪工作計畫、總結,做好信訪統計工作;制訂和完善有關信訪舉報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開展領導公開接訪活動;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助抓好基層辦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調研宣教室
圍繞紀檢監察中心任務,在開展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重大課題及有關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梧州市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並完成上級交辦的相關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新聞宣傳報導及法律法規宣傳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做好全市新任科級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