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應春(1544-1598),字繹仁,號雲石,明代通州人。萬曆十四年(1586),考取進士。
基本介紹
- 本名:岑應春
- 所處時代:萬曆十四年
- 出生時間:1544
- 去世時間:1598
- 主要成就:岑應春到任,憐憫工匠,立即為陶業立法,革除舊弊,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政治業績,
人物簡介
自幼好學,善長文辭,很早就有聲譽。
萬曆十四年(1586),考取進士,初任工部屯田司主事,為部中最低官員,正六品,承辦司中具體事務。在負責營造萬曆皇帝陵墓中,沒有按明神宗所派太監意見辦理,得罪中官,降職到清河(今江蘇淮陰西南)管理制陶生產。
後來岑應春被調至東兗(今河南滑縣)去搞戰備。該地在黃河泛區,災荒多盜,草根樹皮吃盡,弱者被強食。他下車伊始,即用盡心思進行賑濟,盜賊很快停止犯法活動。由此,他遷升岢嵐州(今山西嵐縣)防禦副使,防備蒙古俺答部人犯,保邊疆百姓平安。此處向來為邊地,武備久已鬆弛,岑應春到任後就查看地形,發動邊民建築新屏障一百八十里,邊民贊稱為“岑公堡”。此外,他還革掉正賦外各種無名雜稅,拒絕百姓和吏員所獻物品,“政績卓然”。
但是,朝廷有不少人議論,指摘岑應春在清河管理陶業所立規定,不合國家所定陶法。明神宗下詔消除其官職,是以往得罪皇帝所派太監所蠱惑而致。
岑應春到任,憐憫工匠,立即為陶業立法,革除舊弊,實行開始製成陶就按價錢付給陶人
萬曆二十六年(1598),卒於家,葬在通州城南大稿村北。
人物生平
其被調至東兗(今河南滑縣)去搞戰備。該地在黃河泛區,災荒多盜,草根樹皮吃盡,弱者被強食。其下車伊始,即用盡心思進行賑濟,盜賊很快停止犯法活動。由是,其遷升岢嵐州(今山西嵐縣)防禦副使,防備蒙古俺答部入犯,保邊疆百姓平安。此處向來為邊地,武備久已鬆弛,岑應春到任後就查看地形,發動邊民建築新屏障一百八十里,邊民贊稱為“岑公堡”。此外,其還革掉正賦外各種無名雜稅,拒絕百姓和吏員所獻物品,“政績卓然”。
但是,朝廷有不少人議論,指摘岑應春在清河管理陶業所立規定,不合國家所定陶法。明神宗下詔消除其官職,是以往得罪皇帝所派太監的蠱惑而致。萬曆二十六年
但是,朝廷有不少人議論,指摘岑應春在清河管理陶業所立規定,不合國家所定陶法。明神宗下詔消除其官職,是以往得罪皇帝所派太監的蠱惑而致。萬曆二十六年
政治業績
清河縣百姓每年都要為朝廷製造各種陶器,千里迢迢運到北京交納,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然後才按價付款,往往不夠成本和花費。從製造、運輸到檢驗,無不為難陶人,工匠都以陶業比死,應得錢又多被各級官吏侵蝕,苦不堪言。岑應春到任,憐憫工匠,立即為陶業立法,革除舊弊,實行開始製成陶就按價錢付給陶人,並且不必親送京城,而附搭運糧船送交朝廷。他還叮囑有關收納部門:在制陶場所已經核驗,“勿再擾也!”同時,他上疏朝廷,將製造、運輸、核收等緩解陶人辦法,刻石樹立在陶業作坊收納處,讓歷任主管官吏效法,陶人困苦得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