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戶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倉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各以布政使司為別。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領山西布政司戶口、錢糧等事。部下分設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倉科。並置照磨、檢校各一人,掌管文書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為山西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憲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各以布政司為別。設官同戶部,領山西布政司及諸衙門衛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為山西清吏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