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成立於2006年11月,是按照法務部關於公證改革的精神,在原山西省第二公證處、太原市第二公證處基礎上,由太原市司法局依法組建,經山西省司法廳批准設立,並在法務部備案的公證機構,依法履行法定的公證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
  • 成立時間:2006年11月
  • 上次機構:山西省司法廳
簡介,公證事項,

簡介

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真實、合法、優質、高效”的原則,在涉外、國內民事與經濟領域為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了大量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所出具的涉外公證文書發往 100 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內設綜合辦公室及三個業務科室,擁有一支年富力強、精通業務並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公證員隊伍。執業區域為太原市城區汾河以東,迎澤大街沿線、五龍口街及其延長線以南。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自成立以來,積極拓展公證法律服務領域,通過提供公證法律服務的形式,規範民商事活動,並對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正確適用法律進行監督,實現了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節約訴訟資源與成本,維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合法權益的職能。
六年來,太原市城南公證處積極、主動地為經濟建設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取得了巨大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據不完全統計,僅2O11年,城南公證機構辦理的經濟類公證事項的總標的已達一百多億元,期間,公證機構制止各類違法經濟活動和拒絕受理的不法經濟類公證申請事項達80餘件,避免各類經濟損失近億元。

公證事項

目前,城南公證機構辦理的公證事項已達近百項,公證內容涉及企業改制、融資、兼併、破產、引進國外資金、技術與設備,對外技術合作與學術交流,勞務輸出與國際工程承包,公民出國留學、旅遊、探親、訪友、移民、謀職及財產繼承等諸多方面。
通過對中博會等一系列國家及省、市重點工程、重大經濟建設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保障了重大工程、引資項目、企業改制等項目的順利進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社會經濟建設的有序進行,促進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太原市城南公證處還積極推動公證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不斷研究參與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強化公證法律服務理念,充分發揮公證工作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的職能作用,努力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2011年,太原市城南公證處為我市小店區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供了全面的公證法律服務,實現了小店區所有應換屆村的全覆蓋。通過公證介入,進一步保障了廣大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權利,並通過公證服務與法律知識的宣傳,幫助廣大村民不斷提高法律意識,積極引導廣大村民樹立正確的維權觀念,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和化解了村民自治選舉過程中存在的矛盾,為農村基層組織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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