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勞動契約條例是2009年9月24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山西省勞動契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於20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條例》為我...
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2年9月28日通過了《山西省契約監督管理條例》,現予以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山西省第八屆...
山西省企業集體契約條例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11.30 實施時間 1999.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企業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勞動...
山西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第六條 工資集體契約中本企業或者本區域、本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企業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契約中工資標準...
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5年9月21日公布 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山西省經濟契約監督管理條例 頒布單位 ...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中有關勞動契約制工人退休養老期間待遇問題的規定,結合我省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1989年9月22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西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條例(試行)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第一條 為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山西省企業集體契約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
《山西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條例》在2010.11.26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西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條例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第十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招用農民契約制工人,均可參照本細則執行。第十三條本細則由山西省勞動廳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經濟契約監督管理條例》的...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在2007.06.01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