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1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
  • 發文字號:晉政發〔2016〕4號
  • 發布日期:2016年01月25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加快推進我省以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為核心的科技資源(以下簡稱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提高科技資源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充分發揮科技資源對科技創新的服務和支撐作用,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及省有關決策部署,圍繞提高全省科技創新能力,通過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加快推進科技資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研發組織等社會用戶開放,實現資源共享,避免部門分割、單位獨占,充分釋放服務潛能,為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力爭用三年時間,建立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制度,建成全省統一開放的科技資源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形成覆蓋全省的科技資源服務體系,實現科技資源配置、管理、服務、監督、評價全鏈條有機銜接,基本解決科技資源分散、重複、封閉、低效的問題,資源利用率和開放共享水平進一步提高,專業化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對科技創新的服務和支撐作用大幅度提升。
(三)基本原則。
統籌資源。盤活存量,調控增量,既要充分利用我省現有科技資源,挖掘服務潛力,促進利用效率最大化,又要合理布局新增科技資源,以全面實施開放共享推動解決重複購置和閒置浪費問題。
制度推動。制定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理順開放共享運行的管理機制,逐步納入法治化軌道,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資源一律向社會開放。
分類管理。對於不同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和不同類型的科技資源,採取不同的開放方式,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支撐措施及評價辦法。
獎懲結合。建立以用為主、用戶參與的評價監督體系,形成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和提供服務的數量質量與利益補償、後續支持緊密掛鈎的獎懲機制。
(四)適用範圍。
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各類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析測試中心、中心實驗室、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及大型科學設施中心等研究實驗基地的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單台套價值在2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財政資金資助建設或形成的科學數據、科技文獻、自然科技資源、科技報告等科技基礎條件平台與科技公共資源;財政資金和國有企業投資的各類平台及2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資源。
鼓勵單台套價值在20萬元以下的科學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服務;鼓勵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購置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服務;鼓勵國防科研單位在不涉密條件下開展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服務。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科技資源調查,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已分享資料夾和資料庫。
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要求,確定科技資源調查範圍,編制統一規範,制定調查流程,開展調查培訓,組織資源調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已分享資料夾和資料庫。
科技資源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大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原值20萬元以上單台套科學儀器設備的狀態、利用和共享情況;生物種質保藏機構及其保藏的種質資源基本情況;科學資料庫建設和利用情況;省直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實驗基地基本情況;法人概況以及科技人力資源配置、科技產出情況等。
(二)建設統一開放的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將符合條件的科技資源納入平台管理。
省科技廳按照統一標準和規範,建設統一開放的“山西省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網路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科技資源納入平台管理,提供信息集成、信息展示、線上服務、管理評價、評估考核等全流程管理服務與銜接。
科技資源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規範,建立線上服務平台,公開科技資源的開放制度、使用辦法和使用情況,統一納入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實時提供線上服務,逐步形成跨部門、跨領域、多層次的網路服務體系。
(三)按照科技資源特點實行分類開放共享,面向社會提供開放共享服務。
對於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有關部門和管理單位要將向社會開放納入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對於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單台套價值在2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按不同專業領域或儀器功能,打破管理單位的界限,推動形成專業化、網路化的科學儀器服務機構群。對於通用科學儀器設備,通過建設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方式,集中集約管理,促進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對於科學數據、科技文獻、自然科技資源、科技報告等科技基礎條件平台資源,要根據各自特點採取相應的方式面向社會開放服務,開放共享情況要作為科技資源建設和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
管理單位對外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以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性原則收取材料消耗費和水、電等運行費,還可以根據人力成本收取服務費,服務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由單位統一管理。管理單位對各類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服務建立公開透明的成本核算和服務收費標準,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
用戶獨立開展科學實驗形成的智慧財產權由用戶自主擁有,所完成的著作、論文等發表時,應明確標註利用科技資源情況。加強網路防護和網路環境下數據安全管理,管理單位應當保護用戶身份信息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智慧財產權、科學數據和技術秘密。
(四)實施查重評議制度,合理布局新增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
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購置查重評議制度,制定查重評議的標準規範和組織流程,組建穩定的查重評議專家隊伍,依託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科學評估科研設施與儀器申購,推動新增科研設施與儀器合理布局。
擬新建科研設施和新購置儀器設備,要將開放方案納入建設或購置計畫,並在完成安裝使用驗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科研設施與儀器名稱、規格、功能等情況和開放制度提交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鼓勵選購自主研發的科學儀器設備。
(五)建立促進開放的激勵約束機制,按照績效考評實施獎懲。
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制定評價標準和辦法,引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制,定期對科技資源的運行情況、管理單位開放制度的合理性、開放程度、服務質量、服務收費和開放效果進行評價考核。評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並作為科研設施與儀器更新的重要依據。對於通用科研設施與儀器,重點評價用戶使用率、用戶的反饋意見、有效服務機時、服務質量以及相關研究成果的產出、水平與貢獻。對於專用科研設施與儀器,重點評價是否有效組織了高水平的設施套用專業團隊以及相關研究成果的產出、水平與貢獻。對於科技基礎條件平台,重點評價服務數量、服務成效、運行管理及資源整合等情況。
管理單位應在滿足單位科研教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推進科技資源對外開放,不斷提高資源利用率。對於科技資源開放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管理單位,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評價結果和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開放共享後補助機制,調動管理單位開放共享積極性。對於不按規定如實上報科技資源數據、不公開開放與利用信息、開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單位,在網上予以通報,限期整改,並採取停止管理單位新購儀器設備、在申報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方式予以約束。對於通用性強但開放共享差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結合績效評價結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可以按規定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無償劃撥,管理單位也可以在單位內部調配。省科技廳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投訴渠道,接受社會對科研設施與儀器調配的監督。
統籌考慮和嚴格控制在新上科研項目中購置科學儀器設備。將優先利用現有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科研活動作為各科研單位獲得省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項目支持的重要條件。
三、政策保障
(一)深化部門工作協同。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應加強工作協同,組織成立山西省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管理委員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規範標準,形成統籌規劃、協同配合的運行管理機制。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委託專業管理服務機構具體負責平台建設及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省財政部門針對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服務收費制定專門政策,對於全額無收入事業單位提供開放共享的服務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用於科研設施與儀器的更新維護、運行補助及人員績效等方面的支出,並對單位的事業經費不予核減。
整合現有相關科技專項資金設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專項經費,用於對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績效考核的獎補經費。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實施科技創新券政策,每年安排一定金額的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購買創新服務、開展技術合作等給予支持。
(三)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針對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從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崗位、培訓、薪酬、評價等方面制定有關政策,為建立專業化的技術服務隊伍、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供有效保障。
(四)強化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管理單位是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的責任主體,要強化法人責任,切實履行開放職責,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考核評估和社會監督。要根據科技資源的類型和用戶需求,建立相應的開放、運行、維護、使用管理制度,保障科技資源的良好運行與開放共享。要落實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加快建立專業化技術服務團隊,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和開放水平。
各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對管理單位開放情況的管理和監督職責,實施年度考核,把開放水平和取得的成效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進度安排
採取分階段實施方式,在摸清我省現有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底數基礎上,建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資料庫和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將符合條件的科技資源納入平台統一管理,逐步實現全省科技資源的開放共享和對外服務。
2015年,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對我省科技資源進行調查摸底,啟動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和相關制度建設,逐步完善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開放已分享資料夾,初步完成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的框架和功能設計。
2016年,制定完善有關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開放共享後補助機制。對接國家網路管理平台,初步建成統一開放的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先行開展向社會開放試點。按照統一標準規範,啟動管理單位線上服務平台建設,實現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試運行。
2017年,按照統一標準和規範,全面建成統一開放的省級網路管理服務平台,實現與國家網路管理平台對接,依託平台面向社會全面開展共享服務。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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