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運城鹽湖工業園區擴區的批覆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運城鹽湖工業園區擴區的批覆》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9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運城鹽湖工業園區擴區的批覆
  • 發文字號:晉政函〔2017〕118號
  • 發布日期:2017年09月20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運城市人民政府:你市《關於運城鹽湖工業園區擴區的請示》(運政請字〔2017〕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一、同意運城鹽湖工業園區擴區。二、擴區後運城鹽湖工業園區規劃面積30平方公里,根據運城市城市總體規划進行開發建設。省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規定儘快為其核定四至範圍。三、你市要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晉發〔2016〕50號),加強對運城鹽湖工業園區的領導,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結合當地資源優勢和產業特色,組織編制運城鹽湖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四、運城鹽湖工業園區要組織編制擴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報相應環保部門審查同意。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 產監管力度,嚴格落實責任,全面提高安全監管水平,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五、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運城鹽湖工業園區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動其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效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招商引資步伐,精心實施項目,最佳化管理服務,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切實發揮開發區促進區域經濟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的示範帶動作用。山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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