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學商務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2010年3月5日發起成立的公益服務類的一個自發的學生組織。自協會成立以來, 指導師田鵬及省團委的領導下,我們始終引導大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堅持將實踐與提高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素養、科技創新創業能力、服務地方經濟建設能力相結合,開展了一系列主題鮮明、內容豐富的社會實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大學商務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 成立於:2010年3月5日
- 隸屬: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團委
- 宗旨: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 性質:非盈利性學生組織
- 成員:學校學校生志願者
簡介,意義,目標,宗旨,章程,會 員,組 織,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第九章,
簡介
青年志願者行動對於社會來說是一項與國際接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向並軌的跨世紀事業,他致力於幫助有特殊困難的社會成員,推動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於清除貧困和落後,消滅公害和環境污染。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致力於建立互助友愛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公德,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立足於社會關注、黨政關心、青年作為社會公益事業是動員和組織青年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效載體,是新形勢下共青團工作服務社會的新探索。
我們會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志願精神為宗旨,積極組織和動員廣大青年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
成立青年志願者協會是我們所有志願者的願望,我們堅信有能力、有決心辦好協會。
意義
對社會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一、是傳遞愛心,傳播文明。 志願者在把關懷帶給社會的同時,也傳遞了愛心,傳播了文明,這種“愛心”和“文明”從一個人身上傳到另一個人身上,最終會匯聚成一股強大的社會暖流。二、是有助於建立和諧社會。 志願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幫助的機會,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及關懷,減低 彼此間的疏遠感,促進社會和諧。三、是促進社會進步。社會的進步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志願工作正是鼓勵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服務社會的行列中來,對促進社會進步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對志願者個人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一、是奉獻社會。 志願者通過參與志願工作,有機會為社會出力,盡一份公民責任和義務。二、是豐富生活體驗。志願者利用閒余時間,參與一些有意義的工作和活動,既可擴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親身體驗社會的人和事,加深對社會的認識,這對志願者自身的成長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三是提供學習的機會。志願者 在參與志願工作過程中,除了可以幫助人以外,更可培養自己的組織及領導能力。學習新知識、增強自信心及學會與人相處等。
對服務對象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一、是接受個人化服務。志願者服務,提供大量的人力資源的同時,更能發揮服務的人性化、個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從而令服務對象受益。二、是幫助融入社會,增強歸屬感。通過志願者服務,能有效地 幫助服務對象擴大社交圈子,增強他們對人、對社會的信心,同時,志願者以親切的關懷和鼓勵,幫助服務對象減輕接受服務時的自卑感和疏遠感,從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目標
弘揚志願服務精神,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志願服務活動中來,加強青年志願服務陣地建設,走志願服務陣地化、活動經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使得志願服務業成為一個具有廣泛影響和社會動員力的工作品牌。讓頭戴青年志願者帽子的青年志願者身影出現在學校和敬老院、孤兒院、殘疾人活動中心裡,出現在街道上、廣場上、公園裡,成為校園和市內一道亮麗的風景。
宗旨
青年志願者活動以倡導互助友愛的社會風氣、推動社會全面進步、促進青年健康成長為宗旨,動員組織全校各班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和廣大青年志願者深入宣傳志願精神,大力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為我校文明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章程
總 則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志願服務大隊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團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本協會通過組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出貢獻;為了弘揚志願服務精神,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宗旨,保障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以及志願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本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協會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我校在校學生組成的民眾團體,是由我校各院大學生青年志願者組成的非盈利性學生組織。本協會接受共青團指導和監督。
任 務
改善社會主義風氣和人際關係,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志願者體系和多層次神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培養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培養青年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為城市發展、社區服務、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學生、社會成員提供服務;規劃、組織全校青年志願活動,協調、指導其開展活動; 與校外志願組織和團體的交流、合作,共同開展有關活動。活動考評青年志願活動結束後應填寫《活動評定表》和《志願者名單》,辦公室依據《活動評定表》和《志願者名單》中相關內容進《活動評定表》和《志願者名單》1份留存本協會,1份留存學院團委,作為評選“優秀志願者”和“優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及進行相關獎勵的依據。
會 員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並提出入會申請的我院青年志願者,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經理事會同意個人會員可擔任協會常務理事。協會招募志願者,應當以適當方式公告志願服務項目和志願者的條件,服務內容等,鼓勵我校大學生志願者長期參加志願服務。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交入會申請書、個人簡歷;、理事會討論通過;、辦公室登記入冊。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對本協會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向本協會推薦會員;、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註:1、本協會實行入會和退會自由的原則,會員退會時需提出書面申請。
2、以下情況者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予以除名。
(1)、會員如果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2)、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組 織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其他重大事宜;召集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檢查協會工作的落實情況;支持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組織成員開展活動;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1、本協會的資金主要來自會費、學校支持、政府資助、商業資助、基金申請等一些合法收入。
2、本協會按照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社團活動章程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3、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善。
4、本協會本協會的資產管理接受會員大會和常務理事會的監督。
5、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6、協會的經費收支情況在半年一次的會員大會上公布,其他參考《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紀律
1、會議紀律
(1)、遵守會議紀律,不得在會議上閒聊、吵鬧、睡覺和看與會議無關的書報等,保證會議正常進行;
(2)、對組織的各種會議,第一次無故不參加者給予一次警告,二次無故不參加者予以二次警告,有連續三次不參加或累積五次不參加者將免除所擔任職務,情形嚴重者除名。
(3)、連續請假三次者,將給予警告處分,每次請假人員將紀錄在案,階段考核,對於請假頻繁者,將給予點名 批評或免除所擔任的職務的處分;
2、活動紀律:
(1)、對於協會的各種活動,累計三次無故拒絕參加者,予以除名;
(2)、在協會的各次活動中,不服從、不配合協調管理者首次予以警告,二次予以二次警告,累計三次者將被除名;
(3)、凡本協會成員做出有損組織榮譽,有損組織團結的行為,將酌情予以警告、免除職務、除名處分;
(4)、凡是被記過處分的本協會成員,對於本協會的各種評模、選優名額,原則上一律不予以考慮。
顧問
1、 顧問組是我協會為保證協會正常、持續、穩定發展而設立的一個非常機構。由資深協會人員和對學生活動有經驗的人員組成。
2、 顧問組由七名顧問組成。設組長一人,副組長兩名;
3、 顧問組對協會的運轉擁有批評建議權。顧問組人員有權列席協會的重大會議,但不具有表決權;
4、 當顧問組人員對協會的重大決議有異議的話,必須由顧問組組長召集召開顧問組會議,達成一致然後向理事會提出干預。如若還沒解決可以要求召集全體會員大會討論;
5、理事會對顧問組提出的議案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給出答覆。
第九章
各部門及其負責人工作職責
1、主席工作職責:(1)、主持召開社團會議,主持制定社團工作計畫;
(2)、知道社團各部門開展工作,並加以督促檢查;
(3)、負責總結每期的工作情況,在每期總結會上作工作報告;
(4)、協調組織內部聯繫,加強組織凝聚力;
(5)、發展聯絡兄弟社團及社會各界的環保工作。
2、辦公室及其主任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的工作計畫,總結,工作報告的起草;
(2)、組織各項會議,布置會場;
(3)、作好各次會議的紀錄;
(4)、了解各幹事的長處和優勢,能夠為活動所需提供箇中人才作參考。
3、宣傳部及其部長工作職責:
(1)、積極宣傳環保、節約主題,緊緊圍繞社團的中心任務開展有效的宣傳工作;
(2)、負責廣播站、板報、海報的供稿、起草、張貼工作;
(3)、協助主席開展大型的宣傳活動;
(4)、負責社團的公共信箱管理;
(5)、負責社團網頁、部落格等網路資源的建設與開發管理;
(6)、協助宣傳部作好社團文化的網路宣傳。
4、財務外聯部汲取部長職責:
(1)、負責管理和分配社團經費;
(2)、負責活動期間費用的預算和結算;
(3)、具體負責社團財務的開源節流問題;
(4)、在大型活動中安排外聯幹事協助宣傳部人員爭取新聞媒體等學
院及社會力量的支持和幫助。
附: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不得隨意修改,修改須由全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員提出修改意見,並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否則修改無效;本章程解釋權屬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志願服務大隊協會理事會所有。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志願服務大隊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