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呂梁離石永聚煤業有限公司於2012年07月27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為山西東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企業,是一家以從事煤炭開採和洗選業為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王慶斌。
2023年11月16日,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聯建樓發生火情。截至14時44分,現場火勢已撲滅,26人遇難38人住院治療。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山西呂梁離石永聚煤業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12年07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王慶斌
- 總部地點:山西呂梁
- 經營範圍:礦產資源開採:煤炭開採;煤炭洗選;煤炭銷售等
-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 登記機關: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展歷程,公司業務,公司事件,行政處罰,火災事故,掛牌督辦,管理團隊,
發展歷程
2012年7月27日,山西呂梁離石永聚煤業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業務
公司經營範圍包括礦產資源開採:煤炭開採;煤炭洗選;煤炭銷售等。
永聚煤業旗下擁有一座設計能力120萬噸/年的礦井,井拒多愚田地處河東煤田離石煤炭規劃礦區東北部。礦井始建於2008年,2009年經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整合工作組辦公室批覆,由原山西離石菁蒿焉煤業有限拒屑公司、原山西恆安益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呂梁離石泰寧煤業有限公司兼併重組整合而成。
公司事件
行政處罰
2017-2022年間,其受到11次行政處罰,處罰金額總計92萬元,處罰單位承槳挨包括當地煤炭工業局、人社局、環保局、稅務局稽查局、能源局等,事由包括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超標、違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違反“未批先建”制度案等。
2017年,呂梁市煤炭工業局依據《安全生產宙匙項潤法》《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規範標準,對永聚煤業做出責令停產停業處罰,處罰事由為該礦在竣工驗收後生產能力等相關生產要素信息未公告。此外,永聚煤業還有六次環保處罰,涉及金額90.185萬元;曾14次成為被執行人,涉及總金額超23億元。
2019年,該公司被列為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截至2023年11月,天眼查顯示,永聚煤業存在的自身風險高達121處。
火災事故
主詞條:11·16呂梁永聚煤業火災事故
2023年11月16日6時50分左右,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聯建樓發生火災,截至2023年11月16日,已致19人遇難。
2023年11月16日,記者從山西呂梁警方獲悉,永聚煤業火災事故多名責任人已被控制。警方稱,相關責任人正在辦案區配合調查。據新華社訊息,山西永聚煤業火災遇難人數升至26人。據初步了解,事故累計疏散70人,已有63人送往呂梁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
2023年11月16日6時51分,記者從當地應急管理部門獲悉,呂梁市消防支隊接到報警,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聯建樓發生火情。接到報告後,市區兩級立即啟動應急回響,迅速組織開展救援。現場共投入18輛消防車,30餘輛救護車,醫護人員90餘人,救援人員150餘人進行應急處置救援。
截至2023年11月16日14時44分,現場火勢已撲滅,搜救工作基本結束。已送往醫院救治64人,其中搶救無效死亡26人,住院治療38人,省市醫療專家組對留院治療人員逐一精準制定救治方案,全力以赴救治傷者。省政府已成立火災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和遇難者善後工作同步開展。永聚煤業火災事故多名責任人已被控制,相關責任人正在接受調查。
領導批示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正在國外訪問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籃促熱奔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臘熱喇示,山西呂梁市永聚煤礦一辦公樓發生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教訓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善後安撫工作,儘快查明原因,嚴肅追究責任。習近平強調,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此次幾兵欠火災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針對冬季火災事故易發多發等情況,舉一反三,深入排查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隱患,完善應急預案和防範措施,壓實各方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強作出批示,要求抓緊搜救失聯人員,全力救治傷員,最大程度減少傷亡,妥善做好相關善後工作,同時要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舉一反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對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嚴查密防,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受習近平總書記委派,國務院分管領導已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山西省、呂梁市已組織力量全力做好救援救治和善後工作。目前,醫療救治、事故原因調查等工作正在進行中。
強制措施
2023年11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呂梁市舉行永聚煤礦“11·16”重大火災事故情況通報會。目前,公安機關已對煤礦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等13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掛牌督辦
2023年11月,按照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起事故查處掛牌督辦,並派工作組進駐山西全程督辦,督促依法依規、較真碰硬查清查透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023年11月20日,為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安全生產刑事犯罪,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最高檢對山西永聚煤礦火災事故案掛牌督辦,要求山西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協同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準確查明各方責任,夯實案件證據基礎,依法懲處相關犯罪,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同時,強化溯源治理,助推安全生產風險防範和綜合治理。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安委督〔2023〕13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你省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有限公司地面聯合建築樓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目前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傷。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李強總理等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根據《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起重大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你省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調查規定要求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結案前,要將事故調查報告(未定稿)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由你省負責批覆結案並向社會公布。結案後,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3年11月18日
管理團隊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持股比例 |
---|---|---|---|
1 | 王治平 | 董事長 | - |
2 | 王慶斌 | 總經理 | - |
3 | 王國慶 | 董事 | 49% |
4 | 王江平 | 董事 | - |
5 | 王俊楨 | 監事 | - |
6 | 王克明 | 監事 | - |
參考資料: |
領導批示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正在國外訪問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山西呂梁市永聚煤礦一辦公樓發生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教訓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善後安撫工作,儘快查明原因,嚴肅追究責任。習近平強調,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針對冬季火災事故易發多發等情況,舉一反三,深入排查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隱患,完善應急預案和防範措施,壓實各方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強作出批示,要求抓緊搜救失聯人員,全力救治傷員,最大程度減少傷亡,妥善做好相關善後工作,同時要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舉一反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對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嚴查密防,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受習近平總書記委派,國務院分管領導已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山西省、呂梁市已組織力量全力做好救援救治和善後工作。目前,醫療救治、事故原因調查等工作正在進行中。
強制措施
2023年11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呂梁市舉行永聚煤礦“11·16”重大火災事故情況通報會。目前,公安機關已對煤礦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等13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掛牌督辦
2023年11月,按照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起事故查處掛牌督辦,並派工作組進駐山西全程督辦,督促依法依規、較真碰硬查清查透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023年11月20日,為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安全生產刑事犯罪,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最高檢對山西永聚煤礦火災事故案掛牌督辦,要求山西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協同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準確查明各方責任,夯實案件證據基礎,依法懲處相關犯罪,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同時,強化溯源治理,助推安全生產風險防範和綜合治理。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安委督〔2023〕13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你省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有限公司地面聯合建築樓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目前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傷。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李強總理等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根據《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起重大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你省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調查規定要求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結案前,要將事故調查報告(未定稿)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由你省負責批覆結案並向社會公布。結案後,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3年11月18日
管理團隊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持股比例 |
---|---|---|---|
1 | 王治平 | 董事長 | - |
2 | 王慶斌 | 總經理 | - |
3 | 王國慶 | 董事 | 49% |
4 | 王江平 | 董事 | - |
5 | 王俊楨 | 監事 | - |
6 | 王克明 | 監事 | - |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