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政公報

《山東財政公報》1929年8月創刊于山東,到1935年4月共發行6卷7期;並於1935年4月重新發刊,到1936年2月共出11期。由山東省政府財政廳公報編輯處編輯,山東省政府財政廳發行。月刊,屬於財政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財政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29年
  • 出版周期:月刊
主要欄目,辦刊宗旨,欄目方向,

主要欄目

該刊主要設有法規、命令、公牘、報告、統計、特載、黨義、附錄、議案等欄目。

辦刊宗旨

該刊以“發揚黨義,公開財政”為主旨。

欄目方向

該刊主要刊載中央或山東省有關黨務之財政事項,公布財政通行法規,發布政府有關財政命令、公牘,發表各項重要報告、工作報告、該省財政統計預算及各機關收支計算書,記錄財政整理改革計畫及會議記錄等。
該刊在“法規”欄中一般分為中央和本省等部分,登載如《中央:財政部所屬財務機關編制月份計算書程章》、《本省:山東財政廳各縣財政局長考試規則(十八年十一月日公布)》等規章制度;在“命令”欄中刊有《指令(計十五件):山東省政府財政廳指令:第二八六七號(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令博興縣縣長:呈一件呈報監所各犯應需棉衣費請撥款購買飭領由》等文,刊載本省與財政有關的命令;在“公牘”欄中有《呈文:呈省政府呈請轉函高等法院對於各縣監所置備醫藥暨增加看守等項核實編列預算由(十八年六月日)》等文,包含公函、公電、呈文等內容;在“計畫”欄中有《提議:據萊陽縣縣長呈請以調查戶口經費及前任遺留充公兩項餘款撥作縣政府修理費可否照準請公決案》、《提議:各縣政府於徵收正稅及法定附捐照章提成外所有一切地方臨時費用不得再提成以減輕人民負擔案》等文,刊載財政方面相關計畫措施;在“統計”欄中則載有山東財政情況的各方面統計數據,如《山東省政府財政廳金庫實支金額比較圖表:[圖表]》、《山東省政府財政廳金庫實支金額比較圖表(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圖表]》、《山東省政府財政廳金庫實收金額比較圖表:[圖表]》等;在“報告”欄中有《工作報告:山東省政府財政廳民國十八年九月份工作概要》、《收支報告:山東省政府財政廳金庫收支周報(自九月一日起至七日止)》等文,通報省內財政有關的行政情況。
該刊物對於研究這一時期山東地區財政方面的有關情況有著重要的史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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