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藝術學院社團聯合會

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山東藝術學院委員會指導的,全院學生社團自願結合的聯合組織,是學校以及社會聯繫廣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建設校園精神文明、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院所有合法學生社團及其利益的總代表。山東藝術學院社團聯合會成立於2002年,截至2008年,社團聯合會下轄社團26個,涉及文學、藝術、體育、科技、外語等多個學科領域。當然社團才剛剛建立,還有好多地方需學院兄弟社團的提鞋輔導,但是車協有那種敢學習、肯學習的精神,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能取得好成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 成立時間:2002年
  • 下轄社團:26個(2008年)
  • 屬性:全院學生社團自願結合的聯合組織
主要成員,聯合會章程,

主要成員

知行學社:成立於2000年,取意“知行合一”,力倡“民主、自由、平等”,求知於實踐,求真於務實,服務於學校管理、同學成長。
攝影協會: 成立於2001年4月,由攝影愛好者組成,培養同學們的攝影興趣,舉辦各種以攝影為主題的活動。
五行動漫社:成立於2001年9月,以動漫、動畫、塗鴉為主題,開展各種生動有趣的活動,培養廣大同學的動漫興趣。
文學社:成立於2002年4月,舉辦各種以文學為主題的徵文、講座、學術交流等活動。
莽原書法社:成立於2003年4月,以博學、篤行、慎言、精思為宗旨,是以書法學習、創作、比賽等為活動內容的專業性、學術性社團。
梨園學社:成立於2003年10月,是曲藝愛好者的學生組織,以舉行徵文比賽等活動為主。
英語俱樂部:成立於2003年10月,是英語愛好者的學生組織,主要舉辦英語講座、口語交流、朗誦比賽等活動。
開展電影學社:成立於2004年4月,以電影為主題,進行電影放映、影視知識講座、影視評論創作等活動。
嘉源DV社:成立於2004年5月,是由學生組成的DV社團組織,進行DV短片的拍攝、製作等活動。
綠色環保協會:成立於2005年4月,以提高學生環保意識、服務同學為目的,開展各種環保活動。
PAD俱樂部:成立於2005年10月,PAD取自Passion And Dream,意為激情與夢想,以“激情燃燒夢想,夢想成就未來”為宗旨,與濟南新東方映月學校聯合,舉辦英語等各方面的講座、比賽等。
鷙裔動漫社:成立於2005年10月,以cosplay短劇為主題,進行cosplay劇本創作、排練、演出等。
辯論協會:成立於2005年11月,培養同學的口才與交際能力,組織參加各種辯論賽。
桌球協會:成立於2006年4月,組織桌球愛好者從事桌球練習、比賽等活動。
211自立社: 成立於2006年4月,以社會為活動基地,鍛鍊同學的社會實踐能力,為其步入社會積累經驗。
“新生代”朗誦藝術協會:成立於2006年10月,以向全院師生推廣國語、了解朗誦藝術為目的。
計算機協會:成立於2006年10月,為同學們解決電腦維護難題,堅持“誠信、專業、服務”。
1895影視社:成立於2006年10月,宣傳電影,了解電影,普及電影知識,幫助大家學會拍電影。
“淘舞”街舞社:成立於2006年10月,開展街舞的學習活動,培養同學們的肢體表現能力,在校園內推廣街舞。
博愛戲劇社:成立於2006年10月,以話劇和舞台劇為載體,進行話劇舞台劇的台詞訓練、排演等。
心靈聊吧:成立於2006年10月,關愛身邊的每一個人、每一個心靈,開展各種有利於學生心理健康的活動。
五行音樂社:成立於2006年12月,以音樂為工具,培養自強、自立、自信品質。
愛心驛站:成立於2006年12月,奉獻愛心、服務社會,開展愛心募捐、義賣、環保等公益活動。
輪滑協會:成立於2007年4月,開展輪滑練習、表演、比賽等活動。
法律協會:成立於2007年4月,普及法律知識,維護法律權威,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法律主題徵文等活動。
創業者協會:成立於2007年4月,通過開展各種有關大學生創業的講座、影視作品展播等活動,增強大學生的競爭和創業意識。
公元前腳踏車協會:成立於2009年9月,以探秘探險,腳踏車為主要內容,以公益環保,野炊野營,長途騎行為主要活動方式,以社會實踐,服務西部,宣傳山藝為主要宗旨,旨在聯繫建立山藝和中國的各大高校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該社團是山藝第一個真正走出山藝,走向全國的社團。
當然社團才剛剛建立,還有好多地方需學院兄弟社團的提鞋輔導,但是車協有那種敢學習、肯學習的精神,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能取得好成績。

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對我校大學生社團的管理,促進各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豐富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推進校園社團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學生素質教育,依據國家及學校對學生社團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在接受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山東藝術學院委員會指導的,全院學生社團自願結合的聯合組織,是學校以及社會聯繫廣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建設校園精神文明、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院所有合法學生社團及其利益的總代表。
第三條社團聯合會的宗旨:
1、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培養“四有”人才為目標,圍繞學院的中心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課餘文化活動。
2、加強我院學生社團的指導和管理,不斷開闢發展個人興趣愛好,擴大知識面,培養綜合能力,開展具有創新精神的第二課堂活動。
3、豐富我院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使之朝著健康有益的方向發展。
4、提高我院學生社團的活動水平,加強各社團間的相互交流與協作。
第四條社團聯的基本任務:
1、制訂或修改社團管理的有關檔案。
2、制定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協調各社團活動。
3、管理社團工作檔案,審核社團活動及財務開支。
4、進行年度社團工作評比,表彰社團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
5、加強對各社團的領導,指導各社團在一定的職責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五條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六條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相牴觸。
第二章會員
第七條組織會員來源:凡取得山東藝術學院學籍在校學生,承認本會章程,願履行會員義務,向社團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經嚴格考察並考試通過後即可成為本組織會員。
第八條納新辦法:每學年初統一納新。納新時,由報名同學認真填寫申請表,主席團及各部負責人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初試及複試,合格者即可成為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正式會員。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會員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合理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等權利。
4、會員有監督本會工作與學生社團工作的權利。
5、會員有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本會給與維護的權利。
6、會員有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7、會員有遵守《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執行社團聯合會決議的義務。
8、會員有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團工作任務的義務。
9、會員有維護社團聯合會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的義務。
10、會員有維護社團聯合會的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第十條退會與除名
1、會員因畢業、休學、退學或其他原因長時間離開學校,屬於自動退會。
2、會員自願退會,上交退會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可退會。
3、會員工作不積極、不服從組織安排,視其情節嚴重程度,勸其退會。
4、會員行為影響本會工作、紀律或名譽,視其情節嚴重程度,勸其退會。
5、會員觸犯法律或是學校紀律,視其情節嚴重程度,勸其退會。
第三章學生社團(會員單位)
第十一條組織會員單位來源:在山東藝術學院社團聯合會正式註冊的學生社團均為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會員單位
第十二條學生社團的性質: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是在院團委領導下,由我院學生自願結合組成的業餘民眾性團體,接受院社團聯合會的指導。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的要求:
1、學生社團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四有”發展方向。
2、學生社團應緊密結合專業學習,圍繞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豐富和活躍課餘生活、幫助學生開闊視野、消化和實踐專業理論、鍛鍊能力、陶治情操、娛樂身心等方面積極有效地開展各種思想性、學術性、創造性、趣味性、益智性、服務性的活動。
3、學生社團必須有明確的章程,正確的宗旨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的組織機構、職能分配等。
4、學生社團實行會長負責制,骨幹成員設定須報請院團委批准備案。
5、學生社團不得吸納有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的同學為社團成員
6、學生社團活動應堅持校內為主,按社團工作計畫有步驟地開展。
7、學生社團一般不允許創辦刊物,確需創辦刊物的,需提前向上級組織申請批准。
8、學生社團不得占用正常上課時間開展活動、不得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
9、學生社團在計畫外舉辦的各項活動均需向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申請批准。
10、學生社團應建立工作檔案,社團開展活動的詳細資訊應當及時上交社團聯合會。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的成立:
學生社團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基於共同的興趣、愛好、自願遵守《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的各項規定的山東藝術學院在籍學生10人以上。
2、有一個固定的掛靠單位。掛靠單位應是具有管理職能或學術研究的我校正式機構,例如教研組、黨支部、團委、學院職能部門等。
3、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的相對固定的專業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4、有明確、嚴格、健全的社團檔案(簡介、章程,活動計畫等)可依照。
成立步驟:
1、遞交一份申請表和社團相關檔案資料(簡介、章程,活動計畫等)到社團聯合會。
2、認真填寫社團註冊表。
3、交送社團註冊表到社團所在二級學院團總支加蓋公章。
4、交送社團註冊表到社團聯合會。
5、由社團聯合會將社團註冊表遞交院團委註冊。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註冊和管理:
1、學生社團應在每學期開學後兩星期之內到社團聯合會進行學期註冊工作,以利於更好地掌握各社團的情況,凡逾期不進行註冊的社團,將視情況對該協會提出警告直至取消該協會。
2、學生社團應及時將部門、人員變動的詳情表交至社團聯合會相關部門。
第十六條學生社團權利和義務
1、會員單位有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權利
1、會員單位有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會員單位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合理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單位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等權利。
4、會員單位有監督本會工作的權利。
5、會員單位有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本會給與維護的權利。
6、會員單位有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7、會員單位有遵守《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執行社團聯合會決議的義務。
8、會員單位有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團工作任務的義務。
9、會員單位有維護社團聯合會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的義務。
10、會員單位有維護社團聯合會的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11、會員單位有維護社團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的義務。
12、會員單位有維護社團內部的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幹部
1、社團幹部是社團工作和活動的骨幹。各社團選拔幹部要求選拔德才兼備,並願意為社團工作的同學。
2、社團幹部的選拔必須考慮各二級學院的平衡性。
3、社團的主要幹部應由社團推薦,經院團委考察,大多數社團成員同意,由院團委予以任命。
4、社團幹部在社團中應積極開展工作,模範執行社團紀律,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5、社團幹部要經常聯繫社團成員,關心他們的工作與學習,並接受社團成員的監督。
6、學生社團對社團幹部每年進行改選或調整。院團委社團聯合會對不稱職的社團幹部有權給予罷免或撤消其職務。
7、院團委對社團幹部實行考核評比制度。對工作態度端正、成績突出的幹部,給予鼓勵和表彰。
第十八條學生社團的註銷
學生社團自行解散,應當向社團聯合會申請註銷。
另外,學生社團有以下情況發生著,本會會將其強行取消。
1、學生社團當學期經多次提醒警告未進行註冊。
2、學生社團違反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工作及活動。
1)學生社團有明顯盈利行為。
2)學生社團活動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生活。
3)學生社團擾亂社會治安。
4)學生社團嚴重損壞學校、社團聯合會榮譽。
5)學生社團與其它組織產生糾紛,經教育不改。
3、學生社團不服從社團聯合會統一安排,經教育不改。
4、學生社團長時間工作、活動停滯。
第四章學生社團會員
第十九條組織會員單位來源:凡是參與山東藝術學院社團聯合會正式註冊學生社團的成員均為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所屬社團會員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會員有參加本會及所在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會及學生社團的工作提出合理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等權利。
4、會員有監督本會工作與學生社團工作的權利。
5、會員有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本會與學生社團給與維護的權利。
6、會員有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7、會員有遵守《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所在社團相關規定,執行社團聯合會決議及所在社團安排的義務。
8、會員有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團工作任務的義務。
9、會員有維護社團聯合會內部及所在社團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的義務。
10、會員有維護社團聯合會及所在社團的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會員的退出及除名:
學生社團會員自願退出,應當向所在社團申請退出。
以下情況發生,學生社團有權利將學生社團會員除名:
1、會員有意不服從社團工作的安排,經教育不改。
2、會員私自改變社團工作安排,為自己謀私利。
3、會員與其它組織、其它成員產生糾紛,經教育不改。
4、會員私自使用社團財務,嚴重影響社團工作。
5、會員的行為嚴重影響社團聯合會與社團的榮譽。
會員的退出與除名需向社團聯合會報告。
第五章組織機構與部門
第二十二條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它的常設機構是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在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社團聯合會日常工作及學生社團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 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代表大會每一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由主席團提議,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二十四條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及其下屬部門辦公室、採集部、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是社團聯合會的日常工作機構,社團理事會是社團聯合會日常監督部門,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會員參與開展社會公益性活動,在各學院設立分會。
第二十五條部門職能:
社團理事會
由各社團主要負責人組成,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項工作的監督、社團各項工作的監督
主席
1、全面負責社團聯合會內部工作,統籌管理社團聯合會各個部門的日常工作。
2、協調社團與社團,社團與社團聯合會,社團聯合會及其他部門之間的關係。不定期召開社聯工作人員及各社團負責人會議,傳達院團委的工作指示和任務,指導和監督各社團活動的開展,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3、整體籌劃各項工作的開展。統籌策劃社團聯合會整學年的工作安排,在時間及人員安排等方面進行合理的巨觀調控。
副主席
1、協助主席進行各項工作的展開與具體實施。
2、協助主席維持社團聯合會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轉
3、負責各項工作的具體安排與具體落實。
4、參與重大決議與策劃活動。
5、協調各個部門間的關係,促進各個部門間的合作。
6、主席因故不在時,代替主席行使主席之權利。
辦公室
1、輔助主席團進行各項工作的統籌安排,並對社團聯合會的各項工作做書面計畫及最的總結報告,並將每份計畫與報告作好備案。
2、輔助主席團進行內部各項制度起草,制訂與實施;具體起草各類檔案。
3、做好每次會議的會前通知工作,督促宣傳部及時張貼通知報告,會前簽到工作,會議記錄及會後備案。
4、對社團聯合會的內部資料及各社團的相關資料進行備案與管理。
5、協助主席團進行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招新工作的準備及策劃,負責對新成員招收表格的發放及收集,同時對各個部門新成員的面議工作進行統一安排和對新成員資料進行備案。
6、做好每年各個社團成員人數的統計工作。
7、總管社聯的檔案及各種活動用品。
採集部
1、負責蒐集各個社團各方面資料,反映各個社團特色,明了各個社團活動,及時快速地將活動計畫、活動總結、活動過程描寫及活動照片采輯完畢交於編輯部,以備登網。
2、負責發票報銷的管理,將各社團每次活動的計畫、總結、活動照片及照片掃描、活動過程、場面記錄全部收集(電子搞形式),交於編輯部整理後,交於分管主席後方可報銷其發票
3、對社團財務進行每學期一次的檢查。
4、在社團換屆或更換負責人之前對其財務情況進行檢查。
5、社團申請註銷後或因某些原因而被解散者,監察部對其財務進行清算,並出具報告書等。
6、管理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時的收支憑據,對各社團的財務情況進行督察。
編輯部
1、負責及時向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傳達社團的每次活動情況及活動記錄(包括相片等資料),做到快、準、詳。
2、負責建立社團聯合會網頁及負責網頁的更新工作。
3、負責編輯採集部蒐集的各個社團各方面資料,整理後以電子稿形式保存並及時將社聯活動在網上宣傳。
4、負責提高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日常運行的透明度;
5、負責各大型活動傳單的文字及美術設計。
6、負責學生社聯工作刊物的籌劃和學生社團工作、活動的新聞報導.
7、負責學生社聯與學生社團工作和活動刊物的前期規劃、邀稿、審稿、編審、排版、複印等,編輯發行《海右文淵》。
8、負責學生社聯與學生社團的工作簡報、通訊、活動剪影的編輯、審核、整理以及存檔管理。
9、負責預審學生社團的自辦刊物,並負責交由相關主管機構再審。
10、負責組織報導學生社聯、學生社團的重要會議和各類科技文化藝術活動。
11、負責協助學生社聯辦公室組織撰寫一年一度的我校學生社團展分析報告。
宣傳部
1、負責各種宣傳工作,包括整份海報的文字、美術設計工作。
2、負責社團聯合會每次活動的宣傳及每次會議的通知工作。
3、通過宣傳工作擴大社團聯合會的影響力。
4、提高社團聯合會宣傳部及各社團宣傳部成員的海報製作能力,提高社團海報的整體質量。
5、協助各社團做好海報及宣傳工作。
外聯部
1、負責我校學生社聯與其它高校學生社聯的交流聯繫。
2、負責協助我校學生社團與其它高校學生社團的交流聯繫。
3、負責為學生社聯組織的各類活動爭取社會贊助。
4、負責協助為各學生社團開展的各類活動爭取社會贊助。
5、負責聯繫校內外媒體,宣傳我校學生社團活動。
6、負責學生社聯和學生社團開展的各類工作和活動的司儀和禮儀。
青年志願者協會
由省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統籌,組織會員參與開展社會公益性活動,在各學院設立分會。
第六章紀律
第二十六條例會
1、傳達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指示,討論表決聯合會有關規章制度。
2、總結聯合會前期工作,點評活動質量與效果。
3、布置聯合會近期工作計畫,並就某些活動的開展提出指導性建議和意見。
4、各協會簡要報告前期工作(較大的活動寫出書面總結)。
5、各協會通報將要開展的活動(講座以上較大的活動應向辦公室遞交策劃書)。
6、協調協會間矛盾,幫助各協會解決難題,對不能及時解決的,會後商討解決辦法。
7、開展社團幹部素質培訓,學習有關理論及先進經驗。
第二十七條例會紀律
例會期間與會人員因事不能到會,需事先向聯合會主席團請假,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
1、因故請假的各協會會長必須安排一各副會長出席會議,否則視為缺席。
2、無故遲到、早退一次者給予警告。
3、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缺席1次者在下次例會上作自我批評。
4、無故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或缺席2次者以及事假超過3次(含3次)者,經聯合會研究報團委批准,個人和所在協會不得參加社團評優,情況嚴重者,勸其離職。
例會人員:社團聯合會各部主要負責人,各社團(包括分會)會長。
會議記錄:辦公室負責人。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會員獎勵與處罰
根據會員日常工作表現及重大活動表現,經過民主評議,進行獎勵或懲罰。
1、參與優秀社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評選
2、獲得學期末綜合測評加分獎勵
會員有下列情況者,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受到警告、批評、降級、開除組織、校紀處分等處罰:
1、日常工作不積極、不努力
2、無故曠會、或請假次數太多
3、工作中出現故意失誤
4、與其它成員產生糾紛,經教育不改
5、無視組織紀律、過於自由散漫
6、濫用組織財務
7、濫用組織職權
8、造成社團聯合會榮譽毀壞
第二十九條會員單位(學生社團)獎勵與處罰
根據社團日常工作表現及重大活動表現,經過民主評議,進行獎勵或懲罰。
1、參與優秀社團、精品社團評選
2、社團主要負責人獲得學期末綜合測評加分獎勵
3、獲得二級學院推薦,升級為校級社團
社團有下列情況者,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受到警告、批評、降級、取締、校紀處分等處罰:
1、日常工作不積極、不努力
2、無故曠會、或請假次數太多
3、工作中出現故意失誤
4、與其它組織產生糾紛,經教育不改
5、進行違法或違反校紀的活動
6、利用組織之便進行盈利行為
7、濫用組織財務
8、濫用組織職權
9、造成社團聯合會榮譽毀壞
第三十條會員單位會員(學生社團會員)獎勵與處罰
根據社團會員日常工作表現及重大活動表現,經過民主評議,進行獎勵或懲罰。
1、參與社團工作積極分子、優秀社團幹部評選
2、獲得學期末綜合測評加分獎勵
3、獲得推薦社團幹部的獎勵
社團有下列情況者,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受到警告、批評、降級、開除組織、校紀處分等處罰:
1、日常工作不積極、不努力
2、無故曠會、或請假次數太多
3、工作中出現故意失誤
4、與其它成員產生糾紛,經教育不改
5、進行違法或違反校紀的活動
6、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盈利行為
7、濫用組織財務
8、濫用組織職權
9、造成社團聯合會及所在社團榮譽毀壞
第七章財務管理
第三十一條凡是屬於社團聯合會的物品、經費(紙張、彩筆、接待物品、活動獎品、活動經費、社團會費等)均屬於社團聯合會的財務,任何人不得利用任何理由濫用。
第三十二條社團聯合會下設專門組織負責財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社團聯合會財務主要來源:
1、校團委購買辦公用品、撥款。
2、利用組織經費購買用品。
3、獲取外界贊助資金、用品。
4、社團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因工作需求使用社團聯合會財務,須先向主席團申請,由財務管理部門提供財務並做好使用記錄。
第三十五條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部門每月做出財務使用統計表並公示。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每學期收取會費不得超過5元,由相關部門做好統計並公示。所有學生社團需將會費交至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經費分開管理,各社團只能使用社團自己的經費,不能使用其他社團的經費。社團申請經費須提前一個星期向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經費主要來源為會員會費、外界贊助,舉辦大型活動可向團委社團聯合會提出經費申請。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起效時間為2007年11月19日,終止時間為下一次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代表大會制定出新章程並啟用之際。
第四十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山東藝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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