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體育局2010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特編制2010年山東省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七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體育局2010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 地區:山東省
  • 類型:公開報告
  • 國家:中國
簡介,概述,

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特編制2010年度山東省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七部分組成。

概述

政府信息公開是推動依法行政、公開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宣傳山東體育的重要視窗和為民服務的重要渠道。我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
(一)健全領導組織體系。成立了省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副局長李政任組長,辦公室主任張炳臣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及辦公室工作人員為成員。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一是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的原則,責任處室負責公開其製作、保存的已明確內容的政府信息。對是否發布信息有爭議的,報局辦公室審核,經分管負責人批准後,由相關責任處室發布。二是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擬定信息的處室負責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進行初步審核,經分管領導或局長審定後由各處室公開。對不能確定是否應該公開的信息,報有關主管部門或同級保密部門審查。三是政府信息新聞發布制度。對事關全省體育工作大局的重要事項、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參與的重大活動等,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協調新聞媒體參與事件報導等形式,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上公布信息。
(三)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依託山東體育網進行。山東體育網實行共同建設,各處室、各單位分工負責職責範圍區域網路站信息的收集、整理、錄入、更新和維護工作,局辦公室組織專人規劃網站欄目、提出信息保障要求、對信息維護更新進行督查。2010年,我局進一步加強山東體育網建設,各處室結合我局“三定”方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對照處室職能,進一步梳理、公開政府信息;廣泛學習借鑑其他政府網站、體育系統網站等內容,完善與直屬單位和基層體育部門的信息渠道,充實山東體育網站;嚴格落實定期更新信息制度,各處室每周公開信息不少於5條,局辦公室每周進行統計調度,及時督導各處室及時更新網站內容。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在省體育局入口網站——山東體育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74條,截至2010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52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17條,約占2%;業務信息356條,包括民眾體育、體育競賽、業務訓練、體育科技、體育教育、體育產業、計畫財務、機關黨建等,約占45%;新聞動態類信息345條,約占20%;其它類信息277條,約占20%。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我局本年度沒有接到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二)申請辦理情況
因沒有接到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本年度沒有具體辦理情況。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開總量不大,信息更新有時不夠及時,信息公開制度有待健全等。今後,我局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專門信息機構,不斷擴大信息公開量,及時更新維護網站,拓展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
沒有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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