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於2018年6月29日研究制定印發,共六章三十三條,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廣電局
- 印發時間:2018年6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8年8月1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辦法發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於印發山東省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財文資〔2018〕36號
魯財文資〔2018〕36號
各市財政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財政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共山東省委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1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意見》(魯政發〔2014〕15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我們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8年6月29日
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8年6月29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共山東省委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1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意見》(魯政發〔2014〕15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資金(以下簡稱影視精品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持影視精品創作和公益廣告創作傳播的資金。
第三條 影視精品資金由省財政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共同管理,按照“目標明確、管理規範、重點突出、績效優先”的原則管理和使用。
省財政廳負責制定資金管理制度,組織預算編制及執行,分配下達資金,會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實施資金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編制影視精品推進計畫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影視精品項目庫,參與研究制定資金管理制度,負責組織項目申報,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具體組織預算執行及績效評價工作,對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支持對象、範圍和方式
第四條 影視精品資金支持對象是在山東省境內(不含青島市,下同)註冊設立,從事影視精品創作生產和公益廣告創作傳播的文化單位和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山東省境內依法設立滿1年。
(二)申報項目的立項備案方、第一出品方或主要製作方。
(三)守法經營、信譽良好、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四)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範。
第五條 影視精品資金重點支持範圍:
(一)重點電視劇、電影、電視紀錄片、電視卡通片創作生產和播出播映。
(二)優秀公益廣告作品創作傳播。
(三)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與全省性影視精品推進計畫有關的其他項目。
第六條 影視精品資金支持方式:
(一)獎勵。對已經發行播出(放映)或公開徵集,並取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項目給予適當獎勵,可用於支付獲獎作品創作傳播過程中發生的直接費用。
(二)項目補助。對列入國家或我省重大選題創作規劃,並已確定實施;或由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推動實施的重大影視精品項目給予補助。
(三)政府購買服務。對影視精品資金安排的項目和服務,適宜由符合承接主體條件的事業單位或者文化企業承擔的,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支持。
第七條 影視精品資金支出內容主要包括:
(一)劇本創作支出。包括策劃諮詢、蒐集素材、劇本創作等前期費用。
(二)攝製經費。包括主創人員勞務、設備租賃、場地租賃、場景布置、後期製作等費用。
(三)宣傳發行費用。包括宣傳、發行、存儲媒介製作等費用。
(四)優秀公益廣告作品資料庫建設費用。
(五)其他相關費用。評審過程中的專家評審費、差旅費、會議費、食宿費、租車費、辦公用品雜費等相關費用。
第八條 影視精品資金不得用於基本建設、大型維修改造,不得用於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性支出、彌補公用經費以及與影視精品推進計畫無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預算編制和資金分配
第九條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根據全省影視精品推進計畫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資金需求和績效目標,隨下年度部門預算報送省財政廳。
第十條 省財政廳根據影視精品推進計畫年度工作任務和財力狀況,編制年度支出預算草案,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程式審查。
第十一條 申報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列入國家或我省重大選題創作規劃,並確定實施,或由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推動實施的重大影視精品項目。
(二)獲得省級以上政府設立的影視獎項獎勵的項目。
(三)在市級以上電視台播出的國產電視劇、卡通片、電視紀錄片,已發行放映的國產電影,並取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原創公益廣告作品已在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廣播電視台或行業、公眾中宣傳播出。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影視精品資金不予支持:
(一)存在法律糾紛和智慧財產權爭議的。
(二)申請單位被列入山東省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尚在懲戒期的。
(三)申請單位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處罰尚未期滿的。
(四)申請單位違反有關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
(五)項目單位未按規定報告以往年度項目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的。
第十三條 已申報中央、省級財政其他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再行申報。上年度已獲影視精品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本年度不得再行申報。但對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經濟和社會效益較好的項目,可分年度給予支持。
第十四條 影視精品資金申報程式:
(一)每年10月底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會同省財政廳下發項目申報通知,明確下一年度的支持重點、支持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數量等內容。
(二)每年11月底前,各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各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後,聯合行文上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財政廳。
(三)省直有關項目單位材料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於每年11月15日前分別報送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和省財政廳。
第十五條 影視精品資金實行“項目法”管理,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會同省財政廳採用專家評審的方式擇優確定支持對象,並提出資金分配方案。省財政廳根據確定的支持項目下達資金。
第十六條 各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省財政廳下達資金檔案後30個工作日內,將指標下達至項目單位,並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第十七條 項目單位在收到資金下達檔案後,要儘快辦理資金使用手續,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項目按時限完成。
第四章 績效評價與信息公開
第十八條 影視精品資金嚴格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會同省財政廳制定具體的績效評價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影視精品項目單位在申報資金時,要明確提出本項目完成後將要達到的績效目標,不按規定報送績效目標的,一律不給予資金支持。
第二十條 各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財政部門在收到資金檔案後30個工作日內,要將修訂後的本地區績效目標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財政廳備案。
第二十一條 影視精品資金年度預算執行完成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組織實施績效評價。
第二十二條 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以後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財政廳根據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公開有關規定,按照管理職責公開除涉密內容外的資金管理辦法、申報通知、績效評價和分配結果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資金支出過程中,按照規定需要實行政府採購的,按照政府採購有關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影視精品資金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補助範圍和支出內容安排使用,嚴格執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專款專用。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使用範圍和支出內容的,應上報省財政廳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批准。
第二十六條 項目結轉結餘按照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會同省財政廳將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必要時可以委託省財政廳各駐市財政檢查辦事處或中介機構實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八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影視精品資金管理使用監督機制。資金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確保資金安全、規範、高效使用。
第二十九條 對資金申報、使用和管理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各級財政和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主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在項目申報、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工作中,存在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以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各地可參照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影視精品資金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