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湖北商會
- 目的: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
- 成立時間:2008年7月
- 會長:王傳高
- 成員守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
- 領域:物流、IT、房地產、機械製造
商會簡介,組織架構,慶典大會通稿,成員守則,商會章程,業務範圍,會 員,規章,資產的管理、使用,會員須知,
商會簡介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的需要,把企業做大做強,2008年7月,濟南王琳、李積海、孫德貴、鄭光輝、楊勇、劉昌華等部分湖北籍企業家即醞釀成立山東省湖北商會。其他地區的湖北企業家也先後通過同鄉會、聯誼會等形式,提出了成立山東省湖北商會的願望。發起初期這一階段主要是大家各自分頭聯絡會員,了解信息。
山東省湖北商會2011年4月日成立於濟南,是由在魯湖北籍工商企業界人士自願組成並依法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山東省工商業聯合會和登記註冊單位—山東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山東生活著近30萬湖北人,創辦企業8000餘家,分布遍及物流、IT、地產、機械製造、化工、建材、建築、醫藥、傳媒、貿易、汽車、養殖、生物研究、酒店、通訊、食品、服裝、收藏等行業。投資總額大約150億左右,總資產逾180億,年產值逾500億,吸納60萬人就業,年納稅約15億。楚商已經成為一支活躍在齊魯大地上的生機勃勃的商幫力量。
山東省湖北商會的宗旨是:團結帶領在魯湖北籍工商人士,繼承祖德,發揚楚商“勤奮、堅毅、睿智、創新”精神,培養造就一批引領行業的商業領袖,以達到提高楚商的社會地位、提升湖北人公眾形象之目的。商會的業務範圍包括:組織開展宣傳教育、調查研究、協調、自律、維權,提供技術、信息、法律、企業管理服務,舉辦或組織參加產品展銷、經貿交流、招商引資等。同時促進魯鄂兩省文化、經濟及民間商貿往來交流,為兩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組織架構
山東省湖北商會第二屆理事會
會長:王傳高青島祈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山東省湖北商會第二屆監事會
監事長:江聲海 山東海波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慶典大會通稿
在魯楚商逾8000家,年產值逾500億
本報(台)訊2011年 4月9日上午,山東大廈彩旗飛揚,禮花繽紛,四處洋溢著節日的氛圍。大廈影視廳,濟濟滿堂,氣氛熱烈。這一天,對於在魯經商創業的湖北商人而言,是值得紀念的日子:維繫近30萬湖北人及8000餘家企業的山東省湖北商會成立。
是日,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任世茂,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主任段遠明,湖北省委統戰部副部長楊萬貴,湖北省三峽辦(經協辦)主任、發改委副主任盛國玉,湖北省工商聯副主席羅昌蘭等湖北省有關部門領導專程來魯祝賀。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尹慧敏,山東省政協副主席、山東省工商聯主席王乃靜,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主任馬金忠,山東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山東省服務業辦公室主任王文軒,山東省民政廳副巡視員齊航建等山東省有關部門領導出席慶典。
山東省湖北商會發起人,首任會長王琳在致辭中稱,他們將充分發揮好商會的橋樑紐帶作用和服務會員、維護會員權益的作用,團結湖北在山東的企業界、工商界的同仁,更加自覺認真地學習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學習我們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創新,把我們的企業做的更好、更強、更大,為山東、湖北兩省,為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惟楚有才,於斯為盛。千百年來,荊楚大地兒女皆以聰明著稱。“天上九頭鳥,地上湖北佬。”這句話,即表其意。湖北系魚米之鄉,向來以富足著稱。境內江河縱橫,交通便利,有“九省通衢”之稱。因此,這裡自古就是商賈雲集,商業非常發達。隨著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從荊楚大地走出的商人,遍布全國各地,為當地經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但由於文化原因,湖北商人一直沒有形成一個有組織性的商幫,更沒有一個代表性的商幫稱謂。
隨著湖北商人事業的發展壯大,以及鄉土意識的不斷增強,各地紛紛成立湖北商會,通過鄉情紐帶,把當地老鄉資源維繫起來,實現商幫內部抱團作戰,從而獲得更大的商業效益。有關統計顯示,此前在全國22個省區市建立了湖北商會28家,並確定用“楚商”作為一個商幫的統一稱謂。這些商會聯繫著20多萬家湖北人士創辦的企業和1000多萬省外務工人員。
據不完全統計,在山東生活著近30萬湖北人,創辦企業8000餘家,分布遍及物流、IT、地產、機械製造、化工、建材、建築、醫藥、傳媒、貿易、汽車、養殖、生物研究、酒店、通訊、食品、服裝、收藏等行業。投資總額大約50億左右,總資產逾80億,年產值逾500億,吸納60萬人就業,年納稅約15億。楚商已經成為一支活躍在齊魯大地上的生機勃勃的異地商幫。
山東省湖北商會的宗旨是:團結帶領在魯湖北籍工商人士,繼承祖德,發揚楚商“勤奮、堅毅、睿智、創新”精神,培養造就一批引領行業的商業領袖,以達到提高楚商的社會地位、提升湖北人公眾形象的目的。積極開展信息交流,擴大行銷市場,開展人才培訓,弘揚楚商、魯商文化,促進兩省的文化、經濟及民間商貿的往來交流,搭建兩省民間商貿溝通橋樑,為山東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成員守則
開宗明義:我們發起成立山東省湖北商會的主旨,是團結帶領在魯湖北籍工商人士,繼承祖德,發揚楚商“勤奮、堅毅、睿智、創新”精神,實現公平、公正、積極、持久的財富積累活動,培養造就一批引領行業的商業領袖,以達到提高楚商的社會地位、提升湖北人公眾形象之目的,福蔭子孫。為了實現這一歷史賦予我們的政治理想,我們必須是一支胸懷寬廣、博學勤踐、心繫故土、甘於奉獻的精英團隊。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辦好自己的企業。企業是商會之本,只有把企業做大做強,才有精力和能力從事商會事務和幫助他人。因此,我們必須時刻保持創業的激情和幹勁,不斷的梳理管理體系,改進作業流程,推廣使用新技術,把企業的根基打牢。
三、勤奮學習。聰睿好學是湖北人的天賦,它帶給我們的不應該僅僅是今天事業的成功,更應該成為形成商會核心競爭力的唯一途徑。學習改變人生。
四、樂於助人。就像我們在成長過程中得到過許多幫助一樣,樂於助人既是商會信條,又是個人善舉,如果我們每個成員都能幫助帶領三五家企業做大做強,就是把楚商商幫做大做強,就是塑造楚商品牌。
五、抱團發展。當代經濟形勢發展呈現出信息化、集約化、資本化、規模化等特點,面對種種變革,只有凝聚大家的力量,充分整合商幫資源,才能幹大事,才能爭取到更大的政策優惠和利潤空間,實現楚商跳躍式、超常規發展,這一點,浙商是我們的榜樣。
六、自覺維護商會利益,不借商會之名謀取私利,
七、潔身自好。當我們確立了“提高楚商的社會地位、提升湖北人公眾形象,福蔭子孫”的政治抱負後,就必須全身心投入到事業中去,需要旺盛的精力和堅定的毅力,任何消極頹廢的行為都會消磨我們的意志,阻礙理想實現。
八、身體健康,家庭和睦。
商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山東省湖北商會,英文名稱:Hubei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andong。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為湖北省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山東投資的企業自願組成的全省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團結會員企業,努力營造一種彼此相安、相助、相利、相長的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弘揚積極的社會道德風尚;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密切會員與黨和政府間的聯繫;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山東湖北兩地經濟交流與合作,為鄂魯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做貢獻。
第四條 本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建立同其他協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業務指導,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山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住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大橋路6號。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引導會員積極參加國家經濟建設並充分運用當地政府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研究企業發展的特點及規律,促進湖北籍各界人士企業及其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維護會員之間、行業之間公平競爭和權利,保障正常的生產和銷售秩序,使會員正當權益不受損害在會員與政府之間發揮橋樑作用,當好政府的助手。
(三) 組織和引導會員積極參與湖北和山東兩地的經濟貿易和技術交流活動,幫助會員開拓市場,促進兩地的經貿往來。
(四) 積極協調會員與當地黨政機關的關係,為會員在當地投資、經商辦企業開展服務,為會員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提出幫助。引導會員先富幫後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五) 組織會員參加有關地方經貿、招商活動,進行區域經濟市場經濟調查考察以及項目開發,參加上級組織的有關對外交流等,拓展會員經營渠道。
(六) 規範會員企業的運作秩序,促進有序競爭和公平競爭,做到合法經營。
會 員
第八條 本商會是以湖北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山東投資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或控股企業單位組成,本商會只設單位會員,不設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 履行本商會義務;
(四) 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第十條 本會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向本商會秘書處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 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表證以及入會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等其他相關資料;
(三) 由秘書處審議批准;
(四) 批准後,由秘書處向入會人發出同意入會和繳納入會費的通知。
第十一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三) 分享信息,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在本會會議和網站上參加討論並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五)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七)會員如有需求,可向本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可獲得符合法律和商會功能的支持和幫助。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為本會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為鄂魯兩地經濟發展獻計獻策;
(四)接受本會交辦的任務和相關事項;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和除名:
(一)會員退會應向本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批准;
(二)會員如超過一年時間不能履行會員義務的,可視為退會;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會予以除名:
1、違反國家法律、受刑事處罰的;
2、被會員檢舉或本會發現從事非法活動被查實的;
3、個人行為對本會名譽有重大損毀的;
4、違反本會制度和章程,情節嚴重的。
規章
第十四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 通過理事會的年度工作計畫、預算報告及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且報經山東省發改委審查並經山東省民政廳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時間不能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理事會設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聘任秘書長、副秘書長,聘請顧問。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由山東省發改委審查並經山東省民政廳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和理事;
(三) 負責會員代表大會的籌備和召集工作;
(四)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審查本商會財務預算和決算,向會員代表大會提交財務報告;
(六) 決定設立區域性辦事機構,領導本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 制定本商會中長期及年度工作和發展計畫,制定本商會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會議形式以鄭重、便捷、實效、節儉為原則。
第二十二條 本商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對理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增加或減少開會次數。緊急情況下可採取書函或其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等商會主要領導職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
(四) 熱愛商會工作,有奉獻精神;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為三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繼續任職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山東省民政廳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一) 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二) 檢查督導本會各類決議的貫徹落實;
(三) 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檔案;
(四) 代表本會參加重大社會活動;
(五) 行使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八條 本會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二)根據會長提議,參與制定本會工作安排;
(三)受會長委託行使會長授權職責。
(四)參加會長辦公會,研究、決策商會 發展規劃和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本商會聘任專職秘書長一名,由會長提名,報理事會通過;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常設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 完成會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三十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會成員三人,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會成員。監事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年度工作;
(二) 監督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 檢查商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 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資產的管理、使用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按規定交納的會費;
(二) 接收會員、企業和有關人士的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費用支出:(一) 辦公費用;(二) 業務費用;(三) 資料、會刊費用;(四) 會議暨聯誼活動費用;(五) 其他雜項支出。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和對外借貸。
第三十四條 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實行會長在職及離任審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財務人員,確定完整的工作職責和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本商會的資產管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接受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山東省主管機關和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 本商會的資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商會章程的修改,須報經山東省主管機關審查同意,然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修改的章程後,在十五日內報經山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商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經山東省民政廳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商會經山東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商會終止後的財產,在山東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附 則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山東省湖北商會2011年4月8日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商會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山東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會員須知
入會流程:1、填寫入會申請表,提交至商會秘書處。 2、快遞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的複印件至商會秘書處,複印件上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3、按照《山東省湖北商會會費管理辦法》繳納會費後,商會秘書處發放會員證,加入商會。
聯繫人:詹瀚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世紀佳園北門一棟3-102 祈福茶館
入會即得服務:1、《翹楚》新聞版電子;2、即時簡訊訊息提醒,及時了解商會動態;3、商會網站廣告宣傳;4、《翹楚》會刊廣告宣傳;5、商會內部會員通訊錄;6、商會組織參加培訓;7、參加商會組織的活動;8、法律諮詢及維權服務;9、其他會員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