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1〕9號印發《山東省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實施方案》。該《方案》分背景、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實施原則、工作內容、實施步驟及年度重點工作、保障措施7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1〕9號
- 印發時間:2011年3月15日
通知,實施方案,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1〕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山東省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實施方案
山東省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發〔2009〕6號檔案精神大力推進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09〕16號),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進一步推進“健康山東”行動,推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居民人均食鹽攝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壓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省政府和衛生部確定聯合開展為期5年的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調查顯示,我國成年人高血壓患病率為18.8%,有高血壓患者近2億人。山東省是心腦血管疾病的高發地區,成人高血壓患病率達25.1%,2004-2005年高血壓相關的心腦血管疾病標化死亡率為188.2/10萬,高於我國東部地區平均水平(171.6/10萬)。研究表明,過高的食鹽(鈉)攝入量是導致人群血壓水平上升和高血壓患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高血壓又是腦卒中和冠心病發病的獨立危險因素。根據2002年全國居民營養調查結果,我國居民人均每日僅烹調用鹽的攝入量就高達11.9克,山東省居民人均每日烹調用鹽量為12.6克,為《中國居民膳食指南》推薦量(6克)的2.1倍。國際實證經驗表明,採取健康促進策略,推行綜合性減鹽措施,可以有效減少居民食鹽攝入量並控制高血壓及其相關疾病發病水平。山東省以政府為主導,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減鹽工作,從降低居民食鹽攝入水平入手防控高血壓,對保護和增進人民民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山東省委、省政府關於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堅持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原則,以減少居民人均每日食鹽攝入量、減少高血壓及其相關疾病危害為目標,以省部聯合項目為支撐,以健康促進為手段,緊密結合“健康山東”行動和深化醫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整合社會資源,改善居民飲食環境與習慣,完善高血壓防控措施,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
三、工作目標
完善減鹽政策措施,建立減鹽環境支持體系,強化健康教育,進一步增強居民低鹽膳食防控高血壓和科學健康飲食意識,到2015年全省居民人均每日食鹽攝入量降到10克以下。
(一)完善促進減鹽的政策措施,創建低鹽膳食環境,引導食品加工、銷售企業和餐飲單位為居民提供低鹽健康食品。
(二)提高居民低鹽膳食知識知曉率和行為形成率,倡導科學健康飲食,強化減鹽意識。
(三)提高人群自我血壓知曉率和高血壓控制率,強化高血壓干預措施,規範高危人群和病例管理。
(四)建立減鹽效果監測與評價系統,動態了解食鹽銷售量、食品鹽含量、居民食鹽攝入量、血壓水平及心腦血管疾病發病情況。
四、實施原則
(一)堅持省部共建、協調聯動,建立山東省人民政府和衛生部聯合工作機制。
(二)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逐步建立減鹽政策與環境體系,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動員企業和社會團體廣泛參與。
(三)堅持以人為本、增進健康,從居民健康需求出發,以健康為導向,推行綜合性減鹽措施,科學減鹽。
(四)堅持點面結合、整體推進,針對不同地區、人群和行業特點,突出關鍵環節,分類指導,重點突破,以點帶面,增強幹預效果。
五、工作內容
(一)建立完善減鹽政策與支持環境。
1.完善涉鹽食品相關地方標準,增加減鹽內容,引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控制食鹽使用量,倡導並推廣涉鹽食品包裝標籤標註鹽含量、鹽含量分級標識及低鹽膳食健康提示。
2.在“魯菜”系列菜系地方標準制定中增加減鹽內容,引導餐飲單位、集體食堂積極採取控制食鹽使用量的措施。開展健康餐廳、食堂創建與評選活動,鼓勵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開發和提供低鹽菜品。
3.支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科研開發,改進生產工藝,逐步淘汰落後的生產工藝,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合理減少和控制食鹽使用量。加強食品行業準入管理和食品流通環節監管,落實減鹽相關政策。鼓勵鈉鹽替代品和低鹽食品的研發與生產,滿足居民多樣化飲食需求。
4.在商場、超市等食品銷售企業開設低鹽食品專櫃,為居民識別、購買低鹽食品提供方便。
5.促進標準化控鹽用具的生產和推廣使用,為餐飲單位和居民家庭測量、控制食鹽使用量提供支持。
(二)宣傳普及低鹽膳食與高血壓防治知識。
1.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普及低鹽膳食與高血壓防治知識,開展多種形式、民眾喜聞樂見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強化公眾減鹽防控高血壓意識,營造濃厚的減鹽防控高血壓社會氛圍。
2.強化兒童青少年、家庭婦女等重點人群干預措施。落實“減鹽防控高血壓,從娃娃抓起”,抓住兒童青少年味覺形成的關鍵時期,培養低鹽飲食習慣。中國小校開設低鹽膳食及高血壓防控健康教育課程,托幼機構舉辦的家長培訓等要開設合理膳食等知識講座。發揮婦聯組織和婦女之家、家長學校、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陣地作用,面向婦女和家庭開展家庭減鹽專項活動,與現代女性大講堂、和諧家庭、文明家庭創建與巾幗志願者活動相結合,強化家庭婦女低鹽膳食知識宣傳與培訓,提倡使用鹽勺、鹽罐等控鹽工具。
3.發揮重點職業人群的帶動作用。以領導幹部、醫務人員和教師為重點,通過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平台和載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和培訓,強化減鹽防控高血壓意識,充分發揮他們在不同行業和社會公眾中的影響力。
4.開展食品行業、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做好減鹽相關政策的宣傳貫徹,增強從業人員低鹽膳食和科學用鹽意識,主動落實減鹽措施。把低鹽膳食和科學營養知識納入中式烹調師、公共營養師和營養配餐師等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各類技能型人才的綜合素質和水平。
(三)依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一步完善高血壓防控措施。
1.開展人群高血壓篩查和行為危險因素調查,及時更新完善居民健康檔案相關信息,落實醫療機構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制度,在有條件的公共場所建立血壓等健康指標自助檢測點,提供體格測量簡易設備,提高人群自我血壓知曉率,早期發現高血壓高危人員和患者,進行早期健康指導,採取預防性干預措施。
2.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完善高血壓患者健康檔案和隨訪服務,提高高血壓患者登記率、治療率和管理率。推廣“患者自我管理小組”等模式,發揮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改善血壓控制效果。
3.結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開展低鹽膳食和防控高血壓健康指導工作。強化干預措施,促進居民飲食健康行為的形成。充分發揮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創建的“病友之家”、“孕婦學校”等陣地的作用,加強對重點人群的飲食健康指導。
(四)建立減鹽防控高血壓監測與評價體系。
1.開展基線調查,了解人群低鹽膳食與高血壓相關知識水平,掌握居民食鹽攝入量及其來源、血壓等指標的基線水平。在基線調查基礎上,建立居民家庭烹調鹽使用量、居民尿鈉水平和血壓水平的動態監測系統。
2.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銷售企業和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建立監測點,開展低鹽食品和低鹽餐飲相關政策監測、食鹽及涉鹽食品生產與銷售監測、餐飲行業從業人員知識與行為及食鹽使用量監測等,動態了解減鹽政策與環境支持體系變化情況。3.建立全省腦卒中、急性心梗發病監測系統,掌握人群心腦血管急性事件患病水平和變化趨勢,為科學評價項目效果提供依據。
六、實施步驟及年度重點工作
2011年,省政府與衛生部簽訂省部合作協定書,項目正式啟動。開展基線調查,建立項目監測指標體系。進行各類政策措施和地方標準的前期調研。編制不同行業人員培訓教材,製作健康教育與公眾傳播材料,發布減鹽防控高血壓核心信息。2012年,組織起草各類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地方標準,進入地方標準審核程式。廣泛開展公眾健康教育和重點行業、職業人群培訓。選擇省內骨幹食品加工企業、零售企業和大型餐飲單位及部分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綜合防治示範縣(市、區),先行開展減鹽防控高血壓工作試點。2013年,發布各類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地方標準,做好宣傳和實施推廣工作。開展項目中期評估,總結試點經驗。2014年,繼續推動減鹽政策措施的落實,擴大減鹽覆蓋面,省內80%以上的規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零售企業和餐飲單位採取減鹽措施。進一步完善高血壓發現和干預措施,80%以上的縣(市、區)建立人群高血壓發現和早期干預體系。2015年,開展項目終期評估,做好項目總結和經驗推廣。繼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減鹽防控高血壓工作長效機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省部聯動、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專業機構實施、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納入“健康山東”行動,同時部署,同時安排。成立省部聯合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和衛生部分管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能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進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推動減鹽措施的落實。衛生部門負責牽頭制定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牽頭組織項目評估和工作考核;將減鹽工作納入食品安全體系,逐步完善涉鹽食品相關地方標準;完善高血壓防控措施;為相關部門開展行業宣傳和培訓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宣傳部門負責審定減鹽防控高血壓宣傳計畫,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婦聯組織負責將低鹽膳食與高血壓防控知識宣傳和培訓納入婦聯日常工作、活動中,推動家庭減鹽活動的開展。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全省食品生產企業開展減鹽工作。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制定食品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支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引導並支持食品加工企業淘汰落後的生產工藝,推動低鹽食品開發與生產。
教育部門負責將低鹽膳食與高血壓防控知識納入中小學生健康教育課和托幼機構家長培訓內容,在托幼機構和學校集體食堂推行減鹽措施,推動學校低鹽食品加工。
科技部門負責將減鹽防控高血壓相關內容納入科技活動周活動;鼓勵有關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開展減鹽防控高血壓相關研究,促進減鹽相關技術轉化。
財政部門負責統籌結合相關資金,對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進行支持,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低鹽膳食與高血壓防控知識納入中式烹調師、公共營養師和營養配餐員等職業技能培訓內容,加強考核,提高培訓質量。
商務部門負責引導和組織食品銷售企業、餐飲單位開展減鹽相關工作,在食品銷售場所開設低鹽食品專櫃。
工商部門負責加強對流通環節涉鹽食品的監管,做好流通環節涉鹽食品檢驗和信息監測工作。
質監部門負責加強對食品加工企業涉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提倡合理控制鹽使用量;在組織制定的“魯菜”菜品系列地方標準中,規定科學合理的鹽使用量;開展食用鹽、涉鹽食品標籤標識和標註評價,將減鹽內容納入相關標準宣傳和食品標籤培訓。
旅遊部門負責推動旅遊星級飯店落實減鹽措施,開展減鹽防控高血壓知識宣傳。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將低鹽膳食納入餐飲從業人員培訓;把控制食鹽使用量納入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日常檢查內容,督促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落實減鹽措施;做好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食鹽使用量監測工作。
鹽務部門負責做好低鈉鹽的產銷監管工作,協助開展低鹽膳食宣傳。
省食品工業協會、烹飪協會、營養學會、旅遊飯店協會等社會團體要發揮自身作用,協助主管部門做好減鹽工作在本行業內的推廣實施,開展技術交流並提供技術支持。
(二)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籌集資金。各級衛生、財政部門要根據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及資金管理的要求,加大公共衛生資源整合力度,將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與國家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有機結合,強化項目實施的規範性、科學性、實效性,落實居民健康教育、重點人群指導和人群血壓、行為危險因素監測等工作任務。要進一步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結合相關資金,並與其他部門、其他來源渠道的公共衛生資金統籌考慮,既要保證項目實施,又要避免重複浪費。積極爭取科研立項和國際合作,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
(三)加強科學研究,完善技術保障。將減鹽防控高血壓相關研究列入科技攻關等科研計畫,加大有關科研成果的推廣力度,促進減鹽相關技術轉化,促進科技創新。設立省部聯合減鹽防控高血壓項目專家技術指導組,為項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建立重點聯繫制度。設立若干重點聯繫點,由衛生部、中國疾控中心、省政府有關部門對口聯繫,重點指導,開展減鹽相關工作試點和調研,率先在項目實施的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為全面推廣實施提供經驗。
(五)強化督導考評,推動工作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實行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制定考核指標體系,分階段、有步驟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和項目評估。將項目考核納入“健康山東”行動考核內容,定期通報,考核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