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淄博第七中學(山東省淄博市第七中學)

山東省淄博第七中學

山東省淄博市第七中學一般指本詞條

山東省淄博第七中學創建於1952年,位於淄博市臨淄區南二路80號,是新中國成立後在淄博地區創建的首批高級中學,是首批省級規範化學校,淄博市“十五”普通高中名校和高考十強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淄博第七中學
  • 創辦時間:1952年
  • 主要獎項:淄博市“十五”普通高中名校
  • 所屬地區:山東省淄博
學校概況,辦學機制,辦學理念,工作分工,

學校概況

山東省淄博第七中學創建於1952年,是新中國在淄博地區創辦的首批高級中學,是首批省級規範化學校和第一批山東省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
在70年的辦學實踐中,淄博七中形成了“勇於進取,敢於擔當”的校訓、“讓每一個學生成才發展”的辦學宗旨和“激情燃燒、追求卓越”的學校精神,積累了雄厚的辦學實力。學校先後被表彰為全國體育衛生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山東省依法治校示範學校、山東省花園式單位、淄博市普通高中名校、淄博市普通高中課程與教學工作先進單位。學校連續數年在全省素質教育論壇上做典型發言,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逐步形成了綠色、和諧、文明的現代化學校。
淄博七中堅持“現代化、高質量、創特色”的發展方向,努力建設德育工作充滿生機活力、課堂教學綠色和諧、課程體系生態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學校。學校占地200畝,建築面積6.3萬平方米。現有70個教學班,3641名在校學生。所有的教室都是多媒體網路教室。閱覽室、實驗室、塑膠體育場、音樂教學中心、美術教學中心、體育教學中心、網路教學中心、衛生健康中心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台。3個學生食堂,5棟每個房間都帶陽台和衛生間的學生公寓,為在校生提供了最佳生活環境。
淄博七中有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負責、特別能愛生、特別能實幹、特別能創新”的教師隊伍。313名教職工愛崗敬業,忠誠奉獻。專任教師中有2名山東省特級教師、2名正高級教師,88人具有研究生學歷,65人具有高級職稱,147人具有中級職稱,70多人被確定為國家、省、市級骨幹教師和淄博名師, 60多人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山東省優秀教師、省市級教學能手和學科帶頭人。
淄博七中有人文科學規範的管理。學校對學生終生髮展負責,真心對待每一個學生,努力培養學生自信自強的成才精神、自主自立的學習精神和自我發展的創新精神。學生會積極參與學校管理,保證了校園的有序、平安與和諧。學校關注激勵優秀學生,關注學習困難學生,幫扶經濟困難學生。
淄博七中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信息化教學水平,教學質量逐年攀升,學校連續數年被表彰為課程與教學工作先進單位。焦提盛同學當選首屆全國最美中學生,李明、於超同學榮獲山東省優秀學生榮譽稱號,鄭燕、趙智浩、趙迪、田向瑩同學榮獲淄博市十佳中學生榮譽稱號,李明、齊湘東、王振峰、張冠男、李冠升、於超、張婧盈、徐國棟、徐文璇榮獲省市高考狀元,60餘名優秀畢業生考入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香港大學等著名高校。清華大學、浙江大學、東南大學、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中國地質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三十多所高校將學校列為優秀生源輸送基地。
山東省淄博第七中學
淄博七中操場

辦學機制

加大學教部負責和“三級捆綁的管理”力度。全面實施學教部年級管理,人員到位,責權分明,目標獎懲,責任追究。完善教師考核制。加大教師同學校的捆綁、同學教部的捆綁、同班級的捆綁力度。同時加大學生評教力度。

辦學理念

提升服務理念,突出育人主題。學生是學校的主人,學校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學生。要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服務理念。做細做實各項服務措施,做好做亮學生成長的校園環境,全力培育適合學生成長的膏沃之壤。

工作分工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經學校黨委會議研究,現將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如下:
趙立成:黨委書記、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負責學校黨的建設和行管工作。分管財務室。
高 泉:黨委副書記。負責學校黨委日常工作,分管黨的建設、組織人事、宣傳、意識形態、基建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處。負責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孫勤響:黨委委員、副校長。分管學校德育工作,包括政教、安全、學生管理、學生資助工作;分管依法治校、工會、老幹部工作。分管高一級部、高二級部、政教處、安保處、團委、工會。負責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崔美芳:黨委委員、副校長。分管學校教學工作,包括教學教研管理等工作。分管高三級部、教務處、教科室。負責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顧長永:黨委委員、副校長。分管學校後勤、預算執行、採購招標工作。協助趙立成同志分管財務工作,協助高泉同志分管基建工作。分管總務處。負責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郭書俊: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學校紀委工作,分管信訪穩定、紀律監督工作。負責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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