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本科高校分類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山東省本科高校分類考核實施方案(試行)》是山東省發布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本科高校分類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 施行地區:山東省
方案全文,內容解讀,背景意義,主要內容,主要特點,

方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新時代山東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辦字〔2019〕76號),進一步激發辦學活力,推動高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創先爭優,更好地服務和支撐我省高質量發展,依據《山東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和《2019年度省屬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結合省屬公辦本科高校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分類與導向
根據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對不同層次人才的需求和高校發展基礎,按照Ι類(博士學位授予權高校)、Ⅱ類(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Ⅲ類(其他本科高校)三個類型,對省屬公辦本科高校實施分類考核(以下簡稱分類考核)。
Ι類高校以培養創新型、複合型高層次人才為引領,重點發展學術學位研究生教育,穩定本科教育規模。以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地方重大需求和引領社會發展為導向,注重基礎研究、原始創新和重大科技攻關。
Ⅱ類高校以培養卓越套用型人才為重點,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強化本科教育基礎。以服務山東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為導向,注重產學研合作,加強套用性研究、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Ⅲ類高校以培養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全力辦好本科教育。以服務區域發展為導向,注重套用性研究和產學合作,為行業企業發展提供技術和人力資源支撐。
二、考核內容與方法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校黨的建設、履行職責、創新創優、綜合測評和加減分事項。根據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經濟社會需求、高校發展水平等因素,對考核內容實施動態調整。
分類考核實行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按年度組織實施。黨的建設情況實行定性考核,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統一制定的考核指標及評價標準,結合本科高校實際和高校黨建工作年度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制定考核指標體系(另行通知),按“好”“中”“差”三個等次確定考核結果。履行職責、創新創優、綜合測評等情況以及加減分事項,實行定量考核,對不同類型高校分別制定考核指標體系(詳見附屬檔案1、2),按百分制賦分。定量考核重點考核學校年度發展增量,注重發展速度和均量,兼顧發展存量。
三、考核結果與使用
考核結果分別設優秀、良好、一般和較差四個等次。根據定性考核結果和定量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結合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事項(詳見附屬檔案3)和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詳見附屬檔案4),分類確定各高校年度考核結果。優秀等次占比原則上不超過考核高校總數的25%,各類型高校優秀等次比例大致相當。各類型高校定量考核排名後20%的,考核結果為“一般”等次。有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的高校,考核結果為“較差”等次。
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先樹優、幹部選拔任用、物質獎勵、機構編制管理、財政預算管理等政策支持和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
四、組織與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專業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考核委員會)下成立省屬本科高校考核工作組(以下簡稱高校考核工作組),負責研究制定分類考核方案和定量考核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分類考核,提出考核等次結果建議,報省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審定。
(二)開展平時考核。專業考核委員會負責健全完善平時考核制度,組織高校考核工作組全面了解被考核單位日常工作情況,實行寫實考核,推進督考結合。
(三)開展自我評估。當年度12月底前,各高校對照考核指標和考核內容、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估,形成總結報告(定性、定量考核內容各不超過3000字),報送專業考核委員會。
(四)組織察訪核驗。下年度1月10日前,高校考核工作組對各高校自評報告的真實性進行隨機抽查核驗。
(五)實施年終考核。下年度1月底前,高校考核工作組完成年終考核工作,結合平時考核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並公示,撰寫考核情況報告,附被考核高校存在問題清單,由專業考核委員會報省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辦公室。
(六)反饋考核結果。專業考核委員會根據省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反饋的考核結果,將考核情況通報各高校,指出問題和不足,明確改進工作要求。

內容解讀

背景意義

(一)實施高校分類考核,是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推進高等教育分類管理部署的應有之義。2017年1月,國務院印發《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國發〔2017〕4號),提出“推動地方開展高等學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以人才培養定位為基礎建立高等教育分類體系,研究制定高校分類設定、分類指導、分類撥款、分類評估等制度,努力形成高等學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的局面”。2019年4月,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新時代山東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9〕76號),明確提出“加強考核與評價。建立高校分類管理與評價體系,按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財政預算管理和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施分類考核,以評促建、以評促管、以評促特、以評促強,是推進高等教育分類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推進高等教育分類發展的先手棋。
(二)實施高校分類考核,是高等教育強省建設的必由之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高等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45所,位居全國第三位;研究生和普通本專科在校生216.21萬人,位居全國第二位;高等教育在校生258.91萬人,居全國第一位;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了52.89%,躋身全國高等教育普及化第一陣營。但是,我省大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分類不清、定位不明、發展方向趨同等問題,沿用一個發展模式、一種發展路徑,部分高校盲目追求“高、大、全”以及升格、更名,學科專業低水平重複設定,與我國多樣化、多層次的經濟發展結構不相適應,與我省新舊動能轉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求對接不夠緊密,同時也嚴重製約了我省高等教育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因此,立足省情、因地制宜推進高校分類考核分類管理,成為推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求。
(三)實施高校分類考核,有利於培育“同類競爭、多元發展”的高校生態。在國家“雙一流”建設和山東省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大背景下,實施高校分類考核,充分發揮資源配置和政策引導作用,在招生、學科規劃、人才培養、師資評聘、撥款制度等方面進行配套改革,創建科學有序的競爭環境,激發高校的辦學活力,引導高校合理定位、協同發展,對於破解山東高等教育“有山無峰”困境,最佳化高等教育發展規模、類型、層次結構,意義重大。實施分類管理分類考核,是鼓勵高校在各自領域辦出特色、力爭上遊,是鼓勵更加公平的競爭、有效益的競爭,減少不必要的重複建設,推動不同類型高校差異化發展,進而創建“同類競爭、多元發展”的高校良性發展生態系統。

主要內容

《方案》包括考核分類與導向、考核內容與方法、考核結果與使用和組織與實施等四個方面。
(一)明確考核分類。鑒於目前國內尚未建立明確的、社會普遍認可的高等學校分類體系,為避免對分類名稱理解不同而產生的歧義,本次考核沿襲了傳統的按人才培養層次定位的分類方式。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不同層次人才的需求和高校發展基礎,按照博士學位授予權高校、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三個類型,對省屬公辦本科高校實施分類考核。
(二)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校黨的建設、履行職責、創新創優、綜合測評和加減分事項。其中,黨的建設情況實行定性考核,其他項目實行定量考核。定量考核堅持存量與增量(增速)相結合,20個考核指標中,考核增量、增速的指標15個,存量指標3個,存量與增量並重指標(2個);堅持總量與均量相結合,均量指標11個,總量指標(9個);重點考核學校年度發展增量,注重發展速度和均量,兼顧發展存量。
(三)分類確定考核結果。根據定性考核結果和定量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結合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事項和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分類確定各高校年度考核結果。每個類型考核結果分別設優秀、良好、一般和較差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占比原則上不超過考核高校總數的25%,各類型高校優秀等次比例大致相當。各類型高校定量考核排名後20%的,考核結果為“一般”等次。有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的高校,考核結果為“較差”等次。
(四)堅持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方案》規定,當年度12月底前,各高校對照考核指標和考核內容、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估。專業考核委員會負責健全完善平時考核制度,組織高校考核工作組全面了解被考核單位日常工作情況,實行寫實考核,推進督考結合,根據需要對各高校自評報告的真實性進行隨機抽查核驗。

主要特點

(一)注重考核工作統籌規劃。對高等學校實施分類考核是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新時代山東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9〕76號)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山東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試行)》(魯辦發〔2018〕56號)的具體舉措。《方案》既體現了省委省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又結合省屬高校辦學實際細化了具體指標,是加強高校分類管理分類考核的統籌安排,減少了對高校的考核次數,減輕了高校工作負擔。
(二)注重考核內容系統設計。考核堅持突出重點,關注推進高校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要素和核心指標,系統設計各類高校考核項目和指標。堅持共性要求與個性要求相結合,突出各類高校個性要求。其中,共性要求權重占40%,包含重點任務、預算績效管理、創新創優、綜合測評等指標;個性要求權重占60%,包括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與人才培養、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等指標。
(三)注重引導高校分類發展。根據不同類型高校特點,針對有個性要求的考核指標,分類設計考核權重和考核內容,引導和激勵高校科學定位、分類發展,爭先創優、彰顯特色。
一是對博士學位授權高校,突出學科專業建設、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指標權重,引導學校以培養創新型、複合型高層次人才為引領,以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地方重大需求和引領社會發展為科研導向,提高學校綜合競爭實力。
二是對碩士學位授權高校,各項指標權重基本一致,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指標權重略高,引導學校以培養卓越套用型人才為重點,以服務山東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為科研導向,積極服務行業產業需求與山東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發展。
三是對其他本科高校,突出師資隊伍與人才培養指標,引導學校以培養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以服務區域發展為主要導向,為行業企業發展提供技術和人力資源支撐。
四是考核內容實施動態調整。分類考核按年度組織實施,根據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經濟社會需求、高校發展水平等因素,適時對考核內容實施動態調整。
(四)注重與相關工作的銜接。作為推進新時代山東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先手棋,考核內容既關注了高校落實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舉措和服務山東“八大發展戰略”成效情況,又關注了即將實施的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配套政策部署任務完成情況。
(五)注重考核結果的使用。一方面,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先樹優、幹部選拔任用、物質獎勵、機構編制管理、財政預算管理等政策支持和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專業考核委員會將考核情況通報各高校,指出問題和不足,明確改進工作要求,以評促改、以評促建,推進高校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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