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是1988年3月31日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
- 發布單位:81502
- 發布日期:1988-03-31
- 生效日期:1988-03-3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是1988年3月31日發布的規定。
《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是1988年3月31日發布的規定。簡介【發布單位】81502【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8-03-31【生效日期】1988-03-3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第一條 為更好吸引高層次高技能人才來魯創新創業,建立引進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根據全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總體部署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魯發〔2015〕13號)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建立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在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省委組織部...
第三章優惠政策 第九條經認定的離岸創新人才主持或參與的科研、技術、管理項目可按規定申報國家、省、市各類人才計畫項目,符合條件的全職人才,申報泰山學者工程、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外專雙百計畫”時,可不受有關名額限制。離岸創新人才工作期間的發明創造,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專利。第十條依託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
《山東省人才發展條例》,是山東省為了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推進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結合本省事跡制訂的相關法規。條例內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人才培養與開發 第三章人才引進與流動 第四章人才評價與激勵 第五章人才服務與保障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激發...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的高層次人才,是指山東省從海內外引進和自主培養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高層次外國人才和國內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高層次技能人才等。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的綠色通道服務,是指山東省為高層次人才在魯創新創業提供的出入境和居留、戶籍、住房、配偶隨遷、...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1月13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堅持科學發展觀,實行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速高新技術發展促進山東經濟振興的決定》(魯發〔1990〕23號)中提出的培植高新技術產業生長點的任務,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培植高新技術產業生長點的範圍:一是部分擁有高新技術成果的高等院校和各類科研機構;二是部分引進高新技術人才和產品的鄉鎮企業。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