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財政志(1986-2005)

山東省志財政志(1986-2005)

《山東省志財政志(1986-2005)》是尹慧敏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志財政志(1986-2005)
  • 作者:尹慧敏
  • 出版時間:2010年11月
  • 出版社:山東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209055185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實事求是地記述山東省財政事業的發展歷程。

作品目錄

封面
山東省志財政志(1986-2005)
山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
《山東省志·財政志》總纂人員
山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2001年)
山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2002年)
山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2003年)
山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2006年)
《山東省志·財政志》編纂委員會
《山東省志·財政志》編纂人員
《山東省志·財政志》撰稿人員
圖片
1994年12月31日,省委書記、省長趙志浩在省財政廳調查研究。
2000年7月,省長李春亭在莒南縣調研財政工作。
2005年2月,省長韓寓群在省財政廳調查研究。
2001年12月,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在濟寧市調研財政工作。
2005年8月,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濰坊市調研財政工作。
1997年1月,省委、省政府在濟南召開山東省連續十年財政收支平衡表彰大會。
2005年6月15日,省政府在濟南召開全省加強縣鄉財政建設工作會議。
1993年5月,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省財政廳在省委黨校聯合舉辦全省縣級領導幹部財經管理研修班。
1988年,省財政廳負責同志在淄博市調研國有企業財務管理體制改革情況。
1995年,省財政廳負責同志在東營市調研黃河三角洲財源建設情況。
1999年4月,省財政廳負責同志在濰坊市調研財政支持科技發展工作。
2005年5月,省財政廳負責同志在泰安市調研財政支農工作。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農業生產。圖為財政支持臨沭縣推廣花生地膜技術種植的花生田。
財政部門積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圖為臨沂市老趙莊鎮政府稅費改革公開榜、山東省農民負擔監督卡。
2002-2005年山東省農村稅費改革主要政策及減輕農民負擔情況。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水利設施建設。圖為1996年省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建設的全省14座平原水庫之一——濱州市東郊水庫。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城市建設。圖為1999年9月建成的濟南泉城廣場(夜景)。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圖為2004年12月30日竣上陰趼闡國際機場航站樓。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企業調結構、上水平,發展生產。圖為2003年11月建成投產的兗礦集團電解鋁廠。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企業技術進步。圖為改造後的威海三角集團子午線輪胎生產車間。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環保事業發展。圖為2001年竣工並投入使用的聊城市污水處理廠。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圖為2001年9月建成的濟南市歷城區仲宮並渡口民族國小。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政法建設。圖為1993年建成的濟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財政部門積極支持科技事業發展。圖為1994年建設的山東省科學院高新技術產業(中試)基地。
1986 -2005年山東省一般預算收支增長圖
1986 - 2005年山東省財政預算外資金收支增長圖
1997 - 2005年山東省政府性基金收支增長圖
2005年山東省一般預算收入分級結構圖
2005年山東省一般預算支出分級結構圖
2005年山東省一般預算收入結構圖
2005年山東省一般預算支出結構圖
編纂說明
目錄
概述
第一篇 財政收入
第一章 稅收收入
第一節 工商稅收
第二節 農業稅
第三節 農業特產稅
第四節 耕地占用稅
第五節 契稅
第一節 國有企業經營收益
第二節 國有企業計畫虧損補貼
第三章 行政性收費收入
第四章 罰沒收入
第五章 專項收入
第一節 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
第二節 土地海域使用金和場地使用費
第三節 排污費
第四節 水資源費
第五節 教育費附加
第六節 礦產資源補償費
第七節 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第八節 內河航道養護費
第十節 水路運輸管理費
第六章 其他一般預算收入
第七章 預算內政府性基金收入
第一節 養路費
第二節 公路客貨運附加費
第三節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第四節 牆體材料專項基金
第五節 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七節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第八節 森林植被恢復費
第九節 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基金
第十二節 農村教育費附加
第八章 預算外資金收入
第一節 預算外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節 政府性基金(資金及附加)
第三節 財政部門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第四節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營企業及其主管部門預算外資金
第五節 鄉鎮統籌自籌資金
第二篇 財政支出
第一章 經濟建設支出
第二節 企業挖潛改造資金
第三節 地質勘探費
第四節 科技三項費用
第五節 流動資金支出
第六節 工業交通等部門事業費
第七節 流通部門事業費
第八節 城市維護費
第二章 農業支出
第一節 農業行業管理支出
第二節 自然災害救助支出
第三節 農業生產資料補貼支出
第四節 農業資源和環境保護支出
第五節 土地管理支出
第六節 農業綜合開發支出
第三章 林業支出
第一節 林業行業管理支出
第二節 森林救災支出
第三節 森林生態效益支出
第四節 造林支出
第五節 防沙治沙支出
第四章 水利和氣象支出
第一節 水利行業管理支出
第二節 防汛歲修抗旱支出
第三節 水文水質水土水資源管理支出
第四節 水利建設支出
第五節 氣象支出
第五章 文體廣播事業費支出
第一節 文化事業費
第二節 出版事業費
第三節 文物事業費
第四節 體育事業費
第五節 檔案事業費
第六節 地震事業費
第七節 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
第八節 計畫生育事業費
第九節 黨政群幹部訓練事業費
第六章 教育支出
第一節 普通教育支出
第二節 職業教育支出
第三節 其他教育支出
第七章 科學支出
第一節 自然科學支出
第二節 社會科學支出
第三節 科學技術普及支出
第八章 醫療衛生支出
第一節 衛生支出
第二節 中醫支出
第三節 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支出
第四節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
第九章 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支出
第一節 撫恤支出
第二節 安置支出
第三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第四節 農村及其他社會救濟支出
第五節 社會福利支出
第六節 其他民政支出
第七節 殘疾人事業支出
第八節 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支出
第十章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第十一章 社會保障補助支出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補助
第二節 就業補助
第三節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補助
第十二章 行政管理費支出
第一節 人大經費
第二節 政府機關經費
第三節 政協經費
第四節 黨派補助費
第五節 社會團體機關經費
第十三章 公檢法司支出
第一節 公安支出
第二節 檢察院支出
第三節 法院支出
第四節 司法支出
第五節 勞教支出
第十四章 其他部門的事業費支出
第十五章 政策性補貼支出
第一節 政策性價格補貼
第十六章 專項支出
第十七章 其他一般預算支出
第一節 國防支出
第二節 武裝警察部隊支出
第三節 外交外事支出
第四節 支援不發達地區支出
第五節 簡易建築費支出
第十八章 預算內政府性基金和預算外資金支出
第一節 預算內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二節 預算外資金支出
第三篇 財政管理
第一章 財源建設
笫一節 支持企業發展與改革
第二節 建立財政周轉金
第三節 加強地方財源建設
第四節 支持縣域經濟發展
第一節 中央與山東省財政體制
第二節 省以下財政體制
第三節 轉移支付制度
第四節 分級財政收支及財政平衡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一節 預算編制
第二節 預算執行和決算編報
第三節 國庫管理
第四節 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管理
第五節 政府採購
第六節 財政投資評審
第七節 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
第一節 預算外資金管理
第二節 收支兩條線改革
第三節 非稅收入征管系統建設
第四節 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與住房資金管理
第五章 國有資產管理
第一節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
第二節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第三節 清產核資
第四節 資產評估
第五節 國有資產統計及績效評價
第六章 財政法制建設與稅政管理
第一節 財政法制建設
第二節 財政審批與行政許可
第三節 稅政管理
第七章 農業稅收征管與農村稅費改革
第一節 農業稅徵收管理
第二節 農村稅費改革
第八章 財務管理
第一節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第二節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
第三節 企業財務管理
第九章 地方金融與政府債務管理
第一節 地方金融財務監管
第二節 地方政府外債管理
第三節 地方政府中央專項借款
第四節 國債資金利用與管理
第十章 會計管理
第一節 會計制度建設
第二節 會計人員管理
第三節 會計基礎建設
第四節 會計事項審批
第五節 註冊會計師行業自律管理
第十一章 財政監督
第一節 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
第二節 財政監督派駐制度
第三節 財政收支監督
第四節 會計監督
第五節 內部監督
第十二章 財政信息化建設
第一節 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 財政業務系統開發套用
第三節 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第十三章 經濟開發投資
第一節 資金籌集與供應
第二節 投資開發
第四篇 機構隊伍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省級機構
第二節 市、縣、鄉級機構
第二章 隊伍
第一節 人員隊伍
第二節 教育培訓
第三章 社團組織與期刊
第一節 社團組織
第二節 期刊
附錄
1986-2005年山東省財政一般預算收支決算總表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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