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大事記

山東省志·大事記

山東省志·大事記》,編纂工作始於1982年,2000年正式出版,分上、中、下3冊。大事記以公元紀年,分為晚清(1840~1911年) 、中華民國(1912~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1998年)三個時期。採用編年體記述。上限起自1840年,下限至1998年。 為彰明個別事物的因果,適當上溯或下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志·大事記
  • 事件背景:深刻影響的重大事件和活動
  •  觀點: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觀點
  • 體裁:總體採用編年體記述
事件背景,發展經歷,

事件背景

《大事記》全面記錄了150餘年中對山東歷史進程有深刻影響的重大事件和活動。戰爭年代發生在省際交錯區域的事件,對山東歷史進程具有深刻影響的全國性事件,本省的人與事在省外引發的重要活動,也適當予以記錄。 《大事記》全面扼要地記述了斷限內山東省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大事要事。按照略古詳今的原則,在彰明歷史脈絡的前提下,重點詳記新中國建立後社會主義革命與社會主義建設的內容,以突出時代特徵。 《大事記》堅持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嚴格貫徹實事求是,直記史實,述而不論的大事錄入原則。對情況複雜或意義重大事件的觀點表述也予以點明。

發展經歷

《大事記》總體採用編年體記述,一事一個條目。對關聯密切、連續性較強,或有較大影響的事件,採用紀事本末體,集中記述,完整地反映事物的基本面貌。《大事記》採用公元紀年。對晚清時期、中華民國時期的年份,在公元紀年後括注歷史紀年。條目編列以時為序,按年月日依次排列。集中記述的事件或事項,從發生之時記起;當年的綜合性條目,置於年末;每個時期的綜合條目,則置於該時期末。對人物活動的記述沒有單列條目,而是採用“人以事出”方式給予適當反映。新中國建立後有較大社會影響的人物活動, 記到副省級、副軍級以上。在計量單位的使用上,晚清至2 0世紀80年代之前,依照歷史資料記載;20世紀80年代之後,統一為現行法定計量單位。 《大事記》資料依據主要來自各時期的文獻、檔案、報刊、方誌、中共黨史、中共組織史、軍史,省直單位及各市地提供的資料,志書中沒有再逐一註明出處。 該志獲2005年山東省新編地方志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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