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家庭服務業協會

山東省家庭服務業協會(英文譯名為:Shandong Household Service Association.縮寫為SDHSA)。其業務主管部門是山東省商務廳,經山東省社團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登記機關是山東省民政廳。其活動受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制約和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家庭服務業協會
  • 外文名:Shandong Household Service Association
  • 簡稱:SDHSA
  • 主管部門:山東省商務廳
協會概況,協會服務,協會章程,

協會概況

本協會從事與家庭服務相關業務(親職教育,家政服務,社區服務,物業管理,房屋置換、家庭裝飾、裝修,家庭養老服務,家庭營養與保健,家庭陪護,家庭法律援助,家庭醫生,家庭餐飲、家用電器、家庭用品、禮儀慶典,婚紗攝影,婚姻介紹,家庭旅遊,家庭用車維修及保養,家庭理財,家庭諮詢、家庭美容、美發、美體,洗浴、足療,家庭舊貨收購,家庭購物,家電維修,家庭保潔、清洗,搬家運輸,家庭寵物等),是各類企事業和有關單位自願參加結成的地方性行業協調服務組織,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為政府聯繫家庭服務業單位或團體的紐帶和橋樑。
本協會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配合政府部門積極開發就業崗位,規範家庭服務單位的行為,改進服務質量,維護本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服務者的合法權益,為社會及人民辦好事辦實事。
協會的宗旨:全心全意為行業的發展服務。
協會的行風:自律為先,服務為本;創新為基,公平為準。
協會的發展方針:自願 自律 自立 自強。

協會服務

協會向會員提供以下服務:
1、 提供行規、行約服務建立自律機制,維護市場有序公平競爭。
2、 提供人才培訓、認證服務。
3、 提供技術及產品中介、推廣服務。
4、 制定評比標準,扶持會員單位,表彰優秀企業,樹立行業品牌。
5、 提供經營單位資格等級評定服務。
6、 提供市場開拓服務,組織商務活動,例如博覽會、交流會、推介會、展銷會等。
7、 提供創業及發展策劃服務。
8、 提供協調本行業與其他行業利益的服務,促進公平競爭,提高整體素質。
9、 提供法律維權、諮詢服務等。
10、提供網站、《家庭與社區》雜誌的宣傳服務。
11、提供與外省各行業進行項目合作服務。
12、為會員與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溝通服務,提建議、協調行業服務價格,監督服務質量。
13、提供國內、國際行業交流及考察服務。
14、發布行業最新訊息。
15、爭取政策,為會員單位的發展提供服務。例如低保費,高保障的意外傷害陽光生命補充保險服務。
16、接受社會各界對協會的建議與投訴,配合有關部門對違規單位進行處理,在行業內通報,並通過報紙、網路、期刊進行公告。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山東省家庭服務業協會”(英文譯名為:Shondong Household Service Association。縮寫為SDHSA)。是經山東省社團管理行政部門批准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其活動受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制約和保護。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我省內從事與家庭服務業相關業務(主要是家政服務,親職教育,房產中介,物業服務,家庭裝飾、裝修,家庭養老服務,家電維修、家庭營養與保健,法律服務,家庭保潔、清洗,家庭醫生,家庭陪護,家庭餐飲,禮儀慶典,婚姻介紹,婚紗攝影,家庭旅遊,家庭用車維修保養,家庭運輸搬家,家庭理財,家庭諮詢,家庭美容、美發、美體,洗浴、足療,家庭遊樂,家庭購物,家用電器,家庭用品,家庭舊貨收購,家庭寵物等)的單位為主體,自願參加結成的地方性協調服務組織,是非營利的社會團體,是政府聯繫家庭服務業單位或團體的中介機構。
第三條 本協會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配合政府部門積極開發就業培訓,規範家庭服務單位的行為,改進服務質量,維護本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服務者的合法權益,為民辦好事辦實事。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山東省經貿委和登記管理機關山東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的住所:濟南市歷下區青後小區二區六號。
業務範圍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對本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調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發展趨勢,積極向政府部門提出解決方案和建議;參與制定我省本行業發展規劃和制定政策的前期工作;
(二)制定本行業單位資質等級認證標準、從業人員服務技能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進行監督;
(三)建立本行業自律機制,制定行規、行約,維護行業公平、公正的經濟秩序,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協調與其他行業的關係,維護本行業合法權益;
(四)蒐集市場信息,為會員提供經濟、法律、政策和業務諮詢服務;創辦協會期刊和協會網站,組織行業宣傳活動,擴大會員單位的知名度和影響,增強會員在市場經營決策中的科學性;
(五)積極向政府反映行業情況,為本行業發展爭取相關在政策和法律支撐;
(六)開展本行業的評比、獎勵活動,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創建名牌;
(七)組織會員單位開發新產品,推廣新技術和新的經營管理模式,不斷提高會員單位的服務質量,拓寬服務範圍;
(八)開展人才培訓。重點加強管理人才、行銷人才、技術人才培訓,更新理念、豐富知識、增強能力,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行業發展水平。積極創造條件,創辦山東省家庭服務業培訓教育機構。
(九)組織本行業商務活動,舉辦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洽談會等,並積極開展家庭服務業就業崗位開發、中介和諮詢服務;
(十)加強行業之間的溝通與聯繫,組織參觀考察,促進省際和國際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本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影響;從事本省家庭服務業和其他相關業務的單位和團體,關注和熱愛家庭服務業發展的社會知名人士和有識之士;經本會審查批准。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提交入會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檔案;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由本會理事會或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本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加本協會的活動;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入會自願,退回自由。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執行本協會的決議;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按規定交納會費;向本協會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告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在一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終止事宜;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過到會的會員代表半數以上的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須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形式處罰;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表決通過,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應有會長擔任。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處理其他日常事務。第五章 資產管理 、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交納的會費;社會捐贈;政府資助;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銀行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的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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